澤州縣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
澤州縣人民政府
關于封山禁火的命令
(第一號)
目前,我縣森林火險等級持續升高,防火形勢嚴峻,已進入森林防火關鍵時期,為確保全縣森林草原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縣政府決定頒布封山禁火令。
一、封禁時間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封禁范圍
全縣范圍內的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苗圃地,宜林荒山,道路林帶及周邊300米范圍。
三、封禁要求
(一)嚴禁在禁火區及邊緣耕地內焚燒秸稈、根茬、雜草、垃圾、燒灰積肥及燒荒燎堰等野外違章用火行為。
(二)嚴禁在禁火區內吸煙、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孔明燈等活動。
(三)嚴禁在禁火區內進行野營、野炊、燒烤等活動。
(四)嚴禁在林區內從事一切狩獵活動,重點打擊使用電網捕獵行為。
(五)嚴禁放牧或從事其他活動的人員帶火種入山,禁止牛羊進入封山禁火區。
(六)各防火檢查站、護林員要進入緊急狀態,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林區,對重點林區、重點地段實行專人負責、專人巡護,24小時嚴防死守,杜絕一切火源入山。
(七)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監管工作,要落實監護人和黨員干部“1+1”雙重監護責任制,確保其不得進入林區用火。
(八)各鄉鎮、林場、自然保護區、村委會(社區)和涉林景區要在主要入山路口設立醒目的防火標志,設置防火檢查站,派專人上崗值守。
(九)新聞媒體要加強對森林草原防火的宣傳,努力營造全民防火的濃厚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法律責任
違反本禁令擅自在禁火區內野外用火的,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野外用火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對其處以拘留或者罰款的行政處罰;引發森林火災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應急管理局值班電話:0356-2061979
縣林業局值班電話:0356-6983699
森林火警電話: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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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澤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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