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多款宣稱“細胞自愈”“專供航天員”的“阿波羅活性肽”引發大量投訴,實則為煙臺阿波羅生物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煙臺阿波羅”)生產的“阿波羅牌維生力口服液”——一款1997年獲批、僅具免疫調節功能的普通保健品,卻被不法分子通過私域直播等方式虛假宣傳,批量收割老年群體,相關亂象背后暗藏多重問題,關鍵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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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虛假宣傳核心細節
宣傳話術:自稱阿波羅生命科學研究院首席研究員的劉文彬,宣稱產品由梅花鹿初生茸研發、技術對國外保密,可延緩細胞衰老、延長壽命10至30年,對腦梗、“三高”等疾病有治療作用,曾專供航天員,還綁定2009年諾貝爾醫學獎,以“首長保健醫生”為背書。
傳播渠道:主要通過私域直播、專屬微信群引流,僅允許50歲以上老年人進群,規避年輕人察覺;配套《夕陽好時光》欄目組郵寄的宣傳冊,宣傳內容多來源于廣州阿波羅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與煙臺阿波羅宣稱無關聯)。
涉案數據:單場私域直播最高6420人在線;有用戶反映家人花費2萬-6萬元購買,某線上連鎖藥店春節前采購的3000盒產品基本售罄;產品電商平臺售價僅一二百元/盒,而宣傳渠道售價達990元/盒。
(二)品牌及相關主體情況
煙臺阿波羅:成立于2001年,為產品生產廠家,采用分銷機制,2025年12月、2026年2月先后發布兩份澄清聲明,稱未授權線上銷售、未印制宣傳冊,對經銷商宣傳不知情,已報警立案并停止發貨。
廣州阿波羅:成立于2018年,員工人數為0,官網信息來源于煙臺阿波羅,備案號失效、聯系方式為空,宣傳冊核心內容出自該公司。
過往處罰:2021年,珠海市福亮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該產品被罰10萬元;2023年,丹陽警方偵破的特大養老詐騙案中,該產品為核心詐騙道具。
(三)亂象延伸及維權難點
渠道亂象:盡管煙臺阿波羅禁止線上銷售,但多個電商平臺仍有產品在售,部分實體藥店違規線上售賣,分銷體系管控失靈。
監管與維權:私域直播隱蔽性強,取證難、主體識別難、法律適用分散;平臺未及時響應下架要求,存在審核失職風險;消費者退貨難、聯系不到賣家的情況普遍存在。
行業共性:“特供”“專供”等違規宣傳話術,早在2011年就被四部委聯合整治,卻反復出現,成為涉老保健品詐騙的常用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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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市場的亂象不僅是會銷、私域直播等方式,還有太多類似這樣的電視、電話、網絡、進出口的保健品亂象
此次阿波羅保健品的虛假宣傳主要集中在私域直播和線下引流,但這只是保健品市場亂象的冰山一角,其傳播和營銷渠道早已呈現多元化、全覆蓋態勢,并非局限于會銷和私域直播。從報道及行業案例來看,電視、電話、網絡、進出口等渠道的保健品亂象同樣頻發且危害深遠。電視渠道曾長期存在“電視神醫”虛假宣傳現象,部分醫藥公司通過電視臺投放老年用品廣告,誘導老人撥打電話獲取聯系方式,再通過評書機寄送虛假養生講座內容,將普通OTC藥品或保健品吹成“神藥”高價售賣,涉案金額可達數千萬元;電話營銷則通過精準獲取老年人群信息,以“免費體檢”“專家問診”為噱頭,一對一推送虛假功效宣傳,誘導老人轉賬購買;網絡渠道除了私域直播,還包括電商平臺違規售賣、虛假科普文章引流、短視頻虛假宣傳等,此次阿波羅產品在廠家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在多個電商平臺在售,就是典型例證;進出口渠道則存在部分商家將普通進口保健品包裝成“海外特供”“進口神藥”,夸大功效、抬高價格,利用老年人對進口產品的信任實施收割。這些渠道的亂象本質上都是利用老年人的健康焦慮和信息差,套路雖有差異,但核心都是通過虛假宣傳謀取暴利,反映出保健品市場亂象的普遍性和復雜性,整治工作需覆蓋全渠道,而非僅針對會銷、私域直播等熱門方式。
營銷的步驟,話術、流程,整體統一其實也屬于正常,哪個行業的營銷模式都需要涉及和排列順序
從商業營銷的本質來看,任何行業的產品推廣都需要明確的營銷步驟、統一的話術和流程,這是提升營銷效率、精準觸達目標客戶的必要手段,本身具有合理性,保健品行業也不例外。此次阿波羅產品的虛假宣傳,雖然本質違法,但從營銷流程來看,其“引流—建立信任—誘導下單”的步驟的統一性,并非個例,而是符合商業營銷的基本邏輯。具體而言,其先通過社交媒體引流課程吸引老年人關注,確認年齡后拉入專屬群聊(精準篩選目標客戶),再通過群內“專家講課”“用戶致謝”等話術建立信任,最后通過私域直播夸大功效、誘導高價下單,配套宣傳冊強化說服力,整個流程形成閉環,這與正規行業“引流—轉化—復購”的營銷邏輯一致。正規行業中,無論是快消品、電子產品還是服務行業,都會有統一的營銷話術(如產品核心賣點講解)、標準化的流程(如客戶接待、需求對接),目的是讓消費者快速了解產品、建立信任,提升轉化效率。因此,不能因為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統一的營銷步驟和話術實施詐騙,就否定這種營銷模式本身的合理性;問題的核心不在于“營銷步驟和話術的統一性”,而在于不法分子將這種統一化的營銷模式,用于虛假宣傳、欺詐消費,違背了商業倫理和法律法規,這才是需要嚴厲打擊和規范的重點。
同一個品牌市場宣傳問題被多次調查,廠家一句不知情的回復真能通過?是真的不知情嗎?
結合報道中煙臺阿波羅的情況來看,其產品宣傳問題并非首次出現,而是多次被調查、處罰,卻始終以“不知情”“分銷機制導致無法管控”為由推脫責任,這種說法難以令人信服,其“不知情”的真實性存疑。首先,從過往案例來看,該產品早在2021年就因虛假宣傳被處罰,2023年又成為養老詐騙案的核心道具,作為生產廠家,煙臺阿波羅不可能對產品長期被違規宣傳的情況一無所知,若真不知情,說明其對自身產品的市場流通和經銷環節完全失控,這本身就是廠家管理失職。其次,從此次事件的細節來看,虛假宣傳所用的宣傳冊中,專家采訪畫面的電視臺標是煙臺阿波羅的企業logo,且廣州阿波羅官網的企業簡介、產品資質均來自煙臺阿波羅,即便兩者宣稱無關聯,這種高度關聯的信息也足以說明煙臺阿波羅存在監管漏洞,甚至不排除默許、縱容的可能。再者,根據律師分析,廠家能否免責,不僅看澄清聲明,還要看其是否建立合規管理機制、是否及時制止違規行為,煙臺阿波羅雖發布了澄清聲明和停發通知,但此前長期未對分銷環節進行有效管控,未建立完善的經銷合規條款和稽查機制,導致產品被反復用于虛假宣傳,這顯然不是“不知情”就能解釋的。最后,從商業利益角度來看,產品通過虛假宣傳帶來的銷量暴漲,最終會惠及生產廠家,煙臺阿波羅作為源頭生產商,很難完全脫離干系,其“不知情”的辯解,更像是規避責任的借口,難以通過監管部門和公眾的檢驗,若要真正自證清白,還需拿出切實的證據,證明其已盡到合理的監管和管控義務。
信息來源:21世紀報、熱點新聞等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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