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今日頭條平臺熱推的一則新聞,講述了一名普通投資者輕信國字號企業(yè)背書,投入81萬元資金后血本無歸,耗時三年追款依舊處處碰壁的真實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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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郝女士與悉丁(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10年的租賃合同,承租北京朝陽區(qū)勝古中路的兩處房屋,為了達成這筆合作,她一次性支付了租金及裝修款共計81萬元。
郝女士之所以敢投入這么大額的資金,核心原因就是,她看中了這家公司的背景,也就是悉丁酒店的上級關(guān)聯(lián)企業(yè)——帶有國字號背景的中泰晟華集團有限公司。
而該集團的唯一股東,正是中國關(guān)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健康體育發(fā)展中心,這份看似靠譜的背書,讓郝女士對這筆投資充滿信心,也徹底放下了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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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份信心很快就化為泡影,因為按照約定,悉丁酒店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房屋交付,可最終房屋因手續(xù)不合法被開發(fā)商收回,悉丁酒店也隨即人去樓空,郝女士的81萬元投資徹底石沉大海。
這樣的遭遇并不是個例,早在2022年底,就有媒體曝光過中泰晟華體系的吸金套路,該體系打著租后返租的旗號,對外宣傳高額收益,吸引投資者投入資金,按照其宣傳模式,投資者花費32萬元長租一間房屋,再返租給運營方,每年能凈賺4.5萬元,在高額收益的誘惑下,甚至有老年人一次性投入320萬元,租下十套房屋。當時看似誘人的回報承諾,如今全都化為泡影,大批和郝女士一樣的投資者,都陷入了追款無門的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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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追回自己的血汗錢,郝女士走上了漫長的維權(quán)路,在多次向上級單位反映問題無果后,她在2023年12月將悉丁酒店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過法院調(diào)解,悉丁酒店及其股東做出承諾,會在2024年2月29日前退還郝女士81萬元本金,同時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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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調(diào)解書,并沒有成為郝女士追回錢款的保障,調(diào)解書生效后,悉丁酒店僅僅象征性退還了1萬元,隨后便徹底失聯(lián),項目相關(guān)負責人也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法院啟動強制執(zhí)行程序后,至今沒有為郝女士追回剩余錢款。
郝女士的遭遇,也拋出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當下屬企業(yè)打著國字號招牌獲取公眾信任、吸納大額資金后,上級單位是否能以獨立法人為由,徹底置身事外、推卸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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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企業(yè)信息查詢平臺可以查到,悉丁酒店的股權(quán)結(jié)構(gòu)暗藏巨大風險,這家公司由中泰晟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0%,中泰匯宇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持股10%,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方都是中泰晟華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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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持股10%的中泰匯宇,早在2022年就被最高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下沒有任何可供執(zhí)行的資產(chǎn)。
也就是說,在郝女士與悉丁酒店簽約之前,這家公司就不具備兌付資金的能力。
法律人士對此表示,這種失信企業(yè)搭配國字號背書的股權(quán)架構(gòu),很容易形成一道追責防火墻,當下級公司資金鏈斷裂、無法兌付欠款時,上級單位就拿出法人獨立的理由切割責任,而失信股東本身無產(chǎn)可執(zhí)行,即便受害者拿到勝訴判決,也很難真正拿回自己的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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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泰晟華體系大規(guī)模推廣的租后返租模式,法律界人士早已給出明確定性,若該模式以房屋租賃為幌子,實質(zhì)是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就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若是以租賃為名,行騙取他人財物之實,則涉嫌詐騙罪。
除了企業(yè)本身涉嫌違法,受害者還對上級單位關(guān)工委健體中心提出質(zhì)疑,認為其存在嚴重的監(jiān)管失職問題。郝女士表示,自己多次向上級單位反映遭遇的騙局和資金損失,對方始終置若罔聞,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補救和追責措施,這類下屬企業(yè)借著國字號招牌收獲了公眾的信任,憑借這份聲譽紅利吸納了大量資金,可一旦出現(xiàn)問題,上級單位就急于切割關(guān)系,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完全無視投資者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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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距離郝女士轉(zhuǎn)出81萬元投資款已經(jīng)過去了整整三年,這筆錢里既有她積攢多年的個人積蓄,也包含著她對國字號企業(yè)的全然信任,可如今悉丁酒店失聯(lián)跑路,上級單位拒不擔責,法院強制執(zhí)行陷入僵局,郝女士的追款路依舊看不到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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