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一場圍繞版權的“連續劇”在社交媒體上演了第二幕。繼當日早些時候與歌手單依純就《李白》侵權爭議激烈交鋒后,音樂人李榮浩在傍晚時分,將矛頭對準了另一位詞作者——吳向飛,并兩度公開發文,要求對方提供證據或澄清誤會,言辭直接:“事情蠻大的,我和律師都在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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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風波的起點在當天17:15。曾為陳奕迅創作《路一直都在》等作品的詞作者吳向飛發文指控,稱李榮浩曾在某次演出中演唱了相關歌曲,但未向其申請授權也未支付版權費,因此要求李榮浩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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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指控,李榮浩反應迅速且具體。首次回應(17:49)并未回避,而是直接提出了四點關鍵質詢:要求吳向飛明確說出具體的演出年份、場次名稱、演出性質(究竟是個人演唱會還是音樂節),以及當時應當向誰(哪個授權主體)申請授權。李榮浩同時承諾,如果責任確實在自己,愿意公開道歉并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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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等待近一小時后,吳向飛方面并未補充更多細節。李榮浩于18:35發出第二次追問,語氣更為急切。他直言對方“制造了一個爆點的熱搜,不能沒有下文就撤了”,這對己方“很不公平”。他重申,既然公開點名討伐,若有誤會應給予澄清;若非誤會,則應立即拿出證據理清此事。博文最后再次強調:“事情蠻大的,我和律師都在等您。”
吳向飛的發聲時機頗為微妙,恰好卡在李榮浩與單依純的爭議白熱化階段(當日14:37李榮浩控訴,16:16單依純道歉)。這一時間點讓不少圍觀網友猜測其動機,評論區內“轉移視線”、“蹭熱度”等說法開始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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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單依純到吳向飛,李榮浩在一天之內連續應對兩起版權指控,態度卻呈現出鮮明對比:對前者,直接指出具體侵權行為并迅速獲得道歉;對后者,則反復要求對方用詳實證據支撐公開指控。這種“硬剛”姿態,被部分網友解讀為“不想被模糊焦點”和“對不實指控的零容忍”。
這場“羅生門”的核心,已從簡單的“道不道歉”,升級為對行業內公開維權行為規范的一次公開拷問:指控者是否需要為“爆點”言論背負更重的舉證責任?而被指控者又該如何在輿論場中有效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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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球再次回到了吳向飛一邊。李榮浩和律師正在等待的,要么是一份能坐實指控的詳細證據清單,要么是一個消除誤會的公開澄清。這場由一篇“轉發過萬”的博文引發的風波,最終會以法律文件還是誤會解除收場,全看接下來“證據”是否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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