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是所有科研人的一道坎嗎?
在不久前結束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教授戚益軍帶來一份關于優化青年人才評價機制的建議,呼吁建立“生理年齡”與“學術年齡”并行的雙軌制評價體系,為不同成長路徑的人才提供公平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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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理工大學副校長金雙根也建議,將原有剛性上限(如35、40、45歲)調整為更具彈性空間的“生理年齡”,并在評審中引入“科研工齡”(即獲得博士學位后的年限,如10年、15年、20年)作為重要參考維度。
今年2月,2026上海兩會期間,上海市政協委員、民進上海市委青工委主任、同濟大學國豪書院副院長任捷教授也提出,在人才評價體系中引入“學術年齡”。
被頻頻提及的“學術年齡”究竟是什么?它是破解科研人員的“年齡焦慮”的辦法嗎?
“生理年齡”vs“學術年齡”
年齡,通常指在生物學意義上,一個人從出生時起到計算時止生存的時間長度。人從生到死,生命活力由迸發到消亡,即是一個生命周期。
而從另一個維度講,由于人的個體差異、經歷遭遇的迥異,每個人的生命狀態各有特殊性。即使處于同一生理年齡、同一時間,不同個體也各有其豐富且異質的生命體驗。
因此,在社會學領域,人們提出“社會年齡”這個概念,通過個體社會行為成熟程度、人際交往中的角色作用,來衡量其社會化發展水平;在心理學領域,“心理年齡”則依照個體心理活動的健全程度確定的個體年齡。
以此類推,在學術科研領域,人們通過研究學術活力和生理年齡的關系,試圖擺脫“生理年齡”帶來的局限。這類研究,早在20世紀70年代的西方就已盛行。研究表明,就總體而言,實足年齡與學術活力之間并不具有因果關聯,構成影響的其實是年齡所附帶的社會與文化以及個體、心理和經驗因素,即社會年齡和心理年齡而非實足年齡本身。
因此,引入“學術年齡”十分必要。
“學術年齡”,是以取得博士學位時間、首次全職科研工作時間或獨立領導團隊科研時間為起點,計算科研工作年限。例如,一個博士生28歲畢業,做一個實驗課題要到38歲才出重要成果,而他的學術年齡其實只有10歲,依舊處于學術活躍期。戚益軍表示,相較于生理年齡,這更能客觀反映學術積累周期與科研投入時長
然而,當“學術年齡”尚未成為通行規則,“生理年齡”這道門檻,依舊清晰可見。
跨不過去的“年齡門檻”
在我國學術界,以年齡作為政策設計依據的現象極為普遍,在政府以及高校的研究資助、學術獎勵(包括人才計劃)以及學術聘任等方面,大多政策都設置了“年齡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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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理年齡作為遴選人才的重要標準,或許在特定時期內發揮了重要的篩選作用。它用最直觀的方式選拔、分配人才,將資源適度向更年輕的研究者傾斜,達到“濟弱扶新”的目的。
然而,當年齡以一項“硬性指標”出現時,在數字之外,更成為一位研究者“何時應當達到何種學術階段”的隱性時間表。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類)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設立的面向青年科技工作者的起步基金項目,已成為大批博士、青年教師們的必爭之地。它明確要求申請當年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
一般來說,一位研究者本科四年、碩士兩到三年、博士通常還需四至六年,若中間經歷轉專業、出國或延畢,進入獨立開展研究階段時,往往已接近甚至超過30歲。而從完成博士到形成穩定成果,還需要數年的積累與試錯,這意味著不少研究者真正拿出有分量的成果時,時間點已逼近35歲。當“35歲”被設定為重要節點,一部分人剛剛進入產出期,便已面臨資格受限的現實。
再者,年齡“倒計時”所帶來的緊迫感,驅使學者去追求一條標準化的成長路徑,以確保在關鍵年齡之前完成“應有進度”。“趕時間”做研究,帶來的只有研究節奏被壓縮,選題更傾向于周期短、見效快的方向,而那些需要長期積累與反復打磨的問題則被主動回避。久而久之,研究的深度與原創性被擠壓,催生出急功近利的產物。
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發布的《中國人力資本報告2025》,全國勞動力人口平均年齡已從1985年的32.25歲上升到2023年的39.55歲,平均受教育年限也整體呈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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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中國人力資本報告2025》
教育的時間拉長,勞動力平均年齡上升,使得放寬年齡限制成為必然趨勢。淡化年齡這道“硬門檻”,已成為進行時。
讓年齡不再成為標簽
2026年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對現有科研人才的年齡限制政策提出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南昌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院士陳曄光建議,全面梳理現有科研項目的年齡限制條款,除青年科技人才專項基金外,取消項目負責人及成員的年齡硬性限制,保障所有科研人員能夠申報與競爭。
全國政協委員王桂林建議創新職業發展與評價體系,探索設立“長周期青年科學家項目”,推行更加包容的考核機制。
近年來,從項目申報到人才計劃,一些制度的出臺或放寬年齡限制,或引入更具彈性的評價方式,試圖為不同發展節奏的研究者留出空間。圍繞“年齡松綁”的一系列探索,正逐漸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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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政策的大趨勢下,各地也逐漸對現行標準進行修訂,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2024年,新修訂的《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出臺,其中加大了對青年科技人才的獎勵:對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年齡,由現行不超過40周歲修改為不超過45周歲,并增加授獎人數,由不超過5人修改為不超過10人。這一舉措,大大激活了在川科技青年的創造活力。
2025年6月,新華社在報道《讓更多優秀青年科學家脫穎而出》時透露,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還將在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類)中為35歲以下科研人員單設賽道,打破以往“臺階式”的人才成長路徑,及早發現有潛力的優秀青年人才,給予最長20年的高強度穩定支持,使其能夠“十年磨一劍”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
與其他職業相比,學術職業既具有智力與意志的挑戰性,又具有相對穩定性。然而在漫長的科研道路上,很多學者剛剛進入狀態,卻已經觸碰到所謂的“年齡上限”。
正因如此,引入“學術年齡”,打破生理年齡的硬性界限,顯得尤為關鍵。隨著年齡門檻逐漸松動、長周期科研獲得更多支持,人才評價正變得更加彈性和多元。期待未來的學術世界,不再被時間表鉗制,更多科研者可以找到自己的節奏,讓真正的探索與創新得到充分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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