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他提到身邊有人一不小心就陷入了刑事案件的漩渦,面臨著巨大的法律風險和生活壓力。其實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在不經意間就觸犯了法律。今天就給大家分享由湖北德銘律師事務所高永帥律師代理的兩起真實刑事案件,看看律師是如何為當事人爭取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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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講解
案例一:涉嫌電信詐騙情節嚴重獲得輕判
本案由湖北德銘律師事務所高永帥律師代理。高永帥律師擁有法學學士學歷,是工會調解員。自2021年執業以來,累計辦案數百余件。他專注刑事領域,以盡職、嚴謹、勤勉、高效的態度,為當事人捍衛權利。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擔任法務要職,具備深厚的商事法律素養和卓越的風險防范能力,還在“黃岡市第二屆律師辯論大賽團隊”中獲得第一名。
被告人楊XX因犯搶劫罪、盜竊罪,曾被判刑。后又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逮捕。公訴機關指控楊XX在2022年8月1922日期間,將四張銀行卡提供給跑分團隊過賬違法犯罪資金,兩張銀行卡共計過賬384952.2元,其中涉詐資金346042.2元,且楊XX非法獲利2000元。公訴機關認為楊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且系累犯,應從重處罰,但楊XX承認指控事實,可從寬處理,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高永帥律師提出,楊XX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應認定為自首;在羈押中積極規勸同案犯自首;未實施代為轉賬、取現等行為,主觀惡性較小;且起訴書認定楊XX非法獲利4000元證據不足。最終法院認定,楊XX雖經傳喚到案,但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不能認定自首;采納了律師關于獲利證據不足的意見;楊XX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追繳違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涉嫌詐騙罪金額特別巨大獲得緩刑
還是由高永帥律師代理此案。被告人譚XX、盧XX因涉嫌詐騙罪,分別于2023年8月29日、8月28日被刑事拘留,9月27日被逮捕,2024年3月22日被取保候審。公訴機關指控2023年8月2526日,譚XX伙同盧XX等人按上線指示,冒充領導添加好友實施詐騙,雖因被害人警覺未遂,但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公訴機關認為二人系犯罪未遂、從犯,建議對譚XX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對盧XX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
譚XX的辯護人高永帥律師認為,譚XX行為屬詐騙未遂,無加重情節;是從犯,應從輕、減輕處罰;僅提供移動設備,不應承擔全部詐騙金額責任。盧XX的辯護人提出,盧XX構成自首,自愿認罪認罰,是從犯,犯罪未遂,主觀心態不強,應適用緩刑。法院最終認定二人構成詐騙罪,譚XX坦白,盧XX自首,二人自愿認罪認罰、系從犯、犯罪未遂,均從輕處罰,判處譚XX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盧XX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追繳二人違法所得。
法律干貨
自首認定要準確:主動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才可能被認定為自首,從而獲得從輕或減輕處罰。像案例一中楊XX雖主動到案,但未如實供述,就不能認定為自首。
重視證據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證據至關重要。律師要仔細審查證據,如案例一中律師指出公訴機關認定楊XX獲利證據不足,最終被法院采納。
明確從犯的認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案例二中譚XX和盧XX被認定為從犯,獲得了從輕處罰。
結語
通過這兩起案例可以看到,在刑事案件中,專業律師的介入能為當事人爭取到更有利的結果。無論面臨何種法律困境,都要積極應對,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高永帥律師執業多年,專注刑事領域,在湖北德銘律師事務所(湖北黃岡黃州區赤壁大道特3號空港供應鏈大廈15層)為眾多當事人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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