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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 好 ,我 是萬 能 學爸 。
今天給大家聊一個讓人看完久久回不過神來的案子。
說是一個身患尿毒癥的女子,隱瞞病情與男子相親并收了彩禮。
兩天后訂婚后住進男方家里,等到關系確定,開口就要男方貸款600萬替她治病。
被拒絕后,她直接拉黑對方,揚言"要錢沒有,你去起訴我",法院最后判了,退70%彩禮。
要擱平時學爸無語的時候頂多會笑,但碰到這事兒我只想問:憑啥?
一起來跟學爸看看吧!
01
2025年1月5日,河南周口太康縣,一個媒人敲開了男子周某某的家門。
周某某年紀不小了,一直沒能成家,周邊的親朋好友都替他著急,他自己更是心里清楚,拖不起了。
媒人帶來了女方張某某的消息,兩人當天見面,聊得不錯,雙方都有好感。
就這樣,認識第二天,也就是1月7日,農歷臘月初八,兩人正式訂婚。
從相識到訂婚,滿打滿算,兩天。
周某某按照當地習俗,給了彩禮18.8萬,再加上三金和車款5萬,總計23.8萬,全部到位。
太康縣是周口地區彩禮出了名高的地方,光是上門、定親、換帖這幾道程序,少了就是不尊重,這23.8萬在當地不算出格,屬于正常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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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兩人舉行婚禮儀式,張某某搬進周某某家,開始共同生活。
沒有領證,但結婚儀式辦了,從這一天起,兩人就算以夫妻名義過日子了。
同居之后,周某某逐漸發現一件奇怪的事:張某某藥不離手,家里藥瓶擺了一溜,種類繁多,看著不像是小毛病。
起初他也沒太在意,直到有一天偶然翻到了張某某的用藥清單和病歷資料,上面寫著讓他當場腿軟的診斷結論——"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而且不是一種病,是八種。完整的診斷清單是:I型糖尿病性低血糖昏迷、I型糖尿病性腎病、I型糖尿病性伴多個并發癥、I型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I型糖尿病性周圍神經病、I型糖尿病性周圍血管病、高血壓病3級、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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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條,都是需要長期治療、長期用藥、隨時可能昏迷的重癥。
面對鐵證,張某某沒有否認,也沒有解釋,更沒有道歉。她的態度簡單粗暴,居然直接提出了一個新要求:
"你去貸款600萬,給我治病。"
學爸看到這里,愣了整整三秒,那是600萬!不是6萬,不是60萬,是600萬。
這個數字是什么概念?河南太康縣農村,普通家庭的年收入撐死了三四萬,600萬是一個普通家庭一百五十年都攢不夠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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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尿毒癥最常見的治療方式是血液透析,即便沒有任何醫保報銷,每年的透析費用也不過十幾萬上下。
就算患者有七八種并發癥、治療費用高出正常水平數倍,600萬這個數字是怎么算出來的張某某沒解釋,也不需要解釋,因為這不是醫療報價,這是一個要價。
周某某當然拒絕了。
拒絕之后,他還想著好聚好散把彩禮要回來,兩個人從此再不相欠。
而等到他找張某某協商退還彩禮,張某某只給了他一句話:"退彩禮?不可能,你要去就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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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張某某因低血糖昏迷被送進太康縣人民醫院,當天出院后,她做了最后一件事:把周某某的微信拉黑,電話拒接,徹底失聯。
走投無路的周某某只好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全部彩禮23.8萬元。
2026年4月1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份判決:法院酌定張某某返還彩禮70%,即16.66萬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從兩天訂婚,到對簿公堂,前前后后不過一年多,這段婚姻用"荒誕"來形容都顯得客氣了。
這事兒一出網上的反應幾乎是一邊倒的:罵張某某騙婚,罵法院只判70%不判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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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爸查了一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五條和相關彩禮糾紛司法解釋:
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的,法院在裁量彩禮返還比例時,需要綜合考量共同生活時長、雙方過錯程度、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
周某某和張某某雖然沒領證,但辦了婚禮,并共同生活了三個月左右,這段時間里客觀上存在一些共同開銷。
法院認定張某某有過錯(隱瞞病情),因此判決返還70%而非更低比例,已經是在最大限度向周某某傾斜了。
至于為什么不全額返還,不是法院在包庇誰,是現有法律框架在"彩禮附隨共同生活"這個場景下的制度邊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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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這個判決不解恨,可以理解,但罵錯對象了。
說完法律,學爸想聊一個更核心的問題:張某某為什么要提出600萬這個要求?
很多人給出的第一反應是"貪婪"、"壞"、"騙子"。這當然沒錯,但學爸覺得這個解釋停在了表面。
大家想想,一個身患尿毒癥、八種并發癥在身的女性,她是在什么樣的處境里做出了"相親兩天訂婚、婚后索要600萬"這個決定的?
尿毒癥是終末期腎病,患者需要終身透析或者等待腎源移植,這是一條看不到盡頭的治療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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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處境里,張某某的"算盤"其實并不難理解:她根本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勞動力賺到足以維系治療的收入,她的家人大概率也撐不住這個財務缺口,于是她把目光投向了婚姻。
不是因為愛情,而是因為婚姻在她眼里是一種資源轉移的通道。
這不是為她辯護,隱瞞重大疾病、欺騙對方締結婚約,這是對另一個人最基本誠信的出賣,在法律層面構成欺詐,在道德層面更無法被原諒。
學爸想說的是,張某某這個案例背后還有一層東西值得我們看見:一個重癥患者,在沒有社會安全網兜底、沒有家庭能力支撐、沒有自身造血能力的情況下,她所能想到的"救命稻草",是利用婚姻。
這本身是一種極度絕望的邏輯,絕望不是她欺騙的借口,但絕望是真實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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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網上也有另一種聲音,把周某某罵得很慘,說他"活該",說"結婚前不做婚檢是自找的",甚至有人說"誰叫你閃婚"。
學爸不認同這個邏輯。
一個在農村成長、被年齡壓力和家庭催促夾擊、急于找到伴侶的普通男人,他在相親市場里的處境本來就是弱勢的。
兩天訂婚確實倉促,但把責任歸咎于"男方沒做好功課",等于是在說"被騙是因為你不夠小心",這種邏輯用到任何受害者身上都站不住腳。
張某某的欺騙行為才是這件事的唯一根源,不是周某某的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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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了這么多,學爸想把最想說的話留在這里。
張某某這件事,表面看是一個"騙婚"故事,但學爸覺得它真正的問題核心,是"把婚姻當醫療保險"。
這不是張某某一個人的邏輯。
在中國農村,婚姻從來都不只是兩個人的感情事,它天然地承載著家庭互助、經濟兜底、養老保障等一堆本該由社會來負責的功能。
當一個人生病了、殘疾了、失業了、老了,她首先想到的不是社會救助,不是保險,而是"找個人嫁/娶"。
因為在很多地方,"找到另一半"才是最穩定的社會安全網。
這個邏輯扭曲了婚姻的本質,也傷害了所有真心想找伴侶的人。
張某某的做法是極端版本,但"用婚姻置換資源"這件事在現實里并不罕見,只是程度不同。
有人隱瞞債務,有人隱瞞病史,有人隱瞞前婚,有人把婚姻當經濟上岸的跳板。
每一種都是對對方的欺騙,每一種都是把另一個人當工具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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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細節:600萬。
這個數字是怎么來的,案卷里沒有記載。
但學爸猜這不是一個經過精密計算的醫療費用報價,更像是一個"我能要多少就要多少"的心理探底。
婚姻締結了,對方不好意思走,那就趁著這個窗口,能撈一把是一把,這才是這件事最讓人寒心的地方。
不是她病重,不是她貧困,而是她在一個本應建立在信任之上的關系里,選擇了最徹底的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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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婚姻的理解,從一開始就不是"兩個人一起面對",而是"這個人能榨出多少"。
對于周某某,學爸也想說幾句。這件事他確實太急了,兩天訂婚、沒有婚檢、連對方的健康狀況都沒搞清楚,這份急迫里有太多值得反思的東西。
不是說被騙活該,而是說婚姻市場的壓力已經把很多人逼到了一種非理性的加速狀態里,年齡焦慮、父母催促、同輩壓力,像三把鎖把人的判斷力鎖死,讓人把"能成家"本身當成了目的,而不是"和對的人成家"。
說到底,婚姻是兩個完整的人走在一起,不是兩個缺口拼在一起。
真正值得進入婚姻的,是那個在你知道對方的全部,包括最難堪的部分之后,還愿意留下來的人。
而任何關系,如果它的起點是一個謊言,那它的終點,遲早是一份法院判決書。
網友評價:
Yud:隱瞞病情,還態度強硬要貸款600萬,是哪里來的勇氣敢這么干的。幾個月時間,收23萬彩禮,退70%,賺了幾萬多,這錢來的太容易了。
說點閑話:這屬于這個屬于隱瞞重大疾病,婚姻是可撤銷的婚姻。婚姻撤銷后,婚姻自始無效。自然“彩禮”應該完全退還。法院還和稀泥,判個退還70%??
too young too simple:農村大把這種,只要女生不挑學歷長相,反正都是卸磨殺驢,錢到手就行,我身邊一個又胖又丑的女生,靠這方法還清了二十萬債務,男的只找她父母要回了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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