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我和妻子一直分房睡。
起初我問她能不能搬進主臥。
她不帶猶豫地拒絕了我。
“不用了,鐘煦會介意的。”
“當初要不是你,我們也不至于走到那一步。現在就這樣吧。”
鐘煦是她的初戀。
我愣在原地,好半天才說了聲好。
后來我想,反正這樁婚姻也不過是為了幫我們家渡過資金鏈斷裂的危機,順便解決她家公司那樁棘手的官司。
各取所需罷了。
等事情辦完了,自然就該散了。
從那以后,我再也沒提過。
之后的三年里,她出席任何場合都帶著他。
家宴帶他,年會帶他,連我爸過生日,她身邊站的也是他。
所有人都在猜,誰才是這個家的男主人。
現在好了。
該解決的都解決了。
我也該走了。
我坐在書房里,把離婚協議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
白紙黑字,條理清晰。
財產分割那一欄,我什么都沒要。
這套婚前的房子歸她,車歸她,公司股份跟我沒有半點關系。
我只需要帶走我自己的存款。
我在協議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何思哲。
三年前我還滿心想著這段婚姻雖然始于利益,但也許可以好好經營。
那時候可真蠢。
我把協議裝進文件袋,放在茶幾上。
然后拿出手機,點開和她的對話框。
“今天早點回來,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然后過了大概兩分鐘,那個頭像旁邊蹦出來一個字。
“嗯。”
我關掉手機,把它扔在沙發上。
我轉身去廚房給自己倒了杯水。
廚房很大,雙開門的冰箱,嵌入式的烤箱,德國進口的廚具,一樣一樣擺得整整齊齊。
但我很少用。
剛結婚那會兒我試著做過幾次飯,想著她回家能吃口熱乎的。
第一次做的是紅燒排骨,她嘗了一口說還行。
然后接了個電話就出門了,說鐘煦那邊有事。
第二次做的酸菜魚,她壓根沒回來。
第三次我做了整整一桌子菜,從下午四點忙到晚上七點。
她倒是回來了,但身后跟著鐘煦。
兩個人有說有笑地進門,看見滿桌子的菜,她愣了一下,然后說:
“我們有約了,要出去吃。”
鐘煦站在她身后,歪著頭看我,笑著說:“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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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笑容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胃里泛酸。
后來我再也沒做過飯。
晚上七點,她沒回來。
八點,還是沒回來。
九點的時候手機響了。
我拿起來看了一眼,是她的消息。
“鐘煦這邊有點事,我要晚點回來。你先睡,不用等我。”
我盯著這條消息看了很久。
“你先睡,不用等我。”
這句話我聽了三年。
每次都是這樣,每次都是鐘煦。
他那邊永遠有事,她永遠要去處理。
感冒了要陪,心情不好了要陪,搬家要陪,養了只貓也要陪。
有一次鐘煦說想吃城西那家店的蛋糕,她開車四十分鐘去買,買回來送到他公寓,等他吃完了才回家。
那時候已經凌晨一點了。
我問她:“你吃晚飯了嗎?”
她說:“在鐘煦那邊吃過了。”
然后她洗了個澡就進了書房。
那天我就應該想明白的。
但我沒有。
我總覺得既然結了婚,總該給彼此一點時間。
也許日子久了,她會發現我也沒有那么差。
也許我做得足夠好,她會愿意回頭看看這個家。
現在想想,一個人要是心里根本沒有你的位置,你做得再好也是白搭。
她不會因為你優秀就喜歡你,她只會覺得你優秀得跟她沒關系。
我沒有回她這條消息。
以前我每次都會回一個好字,表示我知道了。
有時候我還會加一句那你注意安全,顯得我很大度,很懂事。
可今天我不想回了。
反正再過幾天,我連她的消息都不會再收到了。
我把手機放在茶幾上,拿起遙控器換了個臺。
電視里在放一檔綜藝節目,幾個明星在臺上嘻嘻哈哈的,笑得特別大聲。
我靠在沙發上,忽然覺得這個畫面很荒誕。
我在這棟兩百平的房子里,守著一段有名無實的婚姻,等著一個永遠不會把我放在心上的女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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