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補空白 明確邊界 解決痛點
兩高發布司法解釋 嚴懲“機鬧”等犯罪行為
全力維護民航領域安全和正常秩序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民航飛行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和3個配套典型案例,針對現階段依法懲治危害民航飛行安全刑事犯罪的實際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如何正確適用刑法、準確把握刑事政策作出了規定,確保各級司法機關依法適用法律,更加準確有效打擊危害民航飛行安全刑事犯罪。
據介紹,《解釋》將于2026年4月9日起施行,其內容共7條,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明確依法懲治違規開啟民航飛機艙門、在民航飛機機艙內打架斗毆等常見民航“機鬧”犯罪行為適用的罪名和定罪條件,并對實踐中存在的破壞民航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干擾民航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犯罪的刑事處罰作了指引性規定;二是突出對編造、故意傳播涉民航飛行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犯罪的從嚴懲治,對已有司法解釋規定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量刑標準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三是進一步明確危害民航飛行安全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轄原則,避免實踐中可能出現的管轄權爭議。
民航局公安局副局長唐芙蓉受邀出席本次發布會并就民航公安機關依法懲治危害民航飛行安全違法行為的情況、此次《解釋》出臺對民航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的作用等問題答記者問。唐芙蓉指出,《解釋》的出臺填補了危害民航飛行安全刑事案件法律適用的細化空白,明確了罪與非罪、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的邊界,解決了以往執法實踐中“界定難”的痛點難點,為精準執法、嚴厲打擊相關犯罪提供了堅實的法治支撐,進一步構建起“行政處罰+限制乘機+刑事打擊”的法治保障體系,實現“一般違法有處罰、情節嚴重有懲戒、涉嫌犯罪有追刑”的全覆蓋,確保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都能得到精準規制、依法處置,讓執法工作既有法律依據,又有細化標準,更具可操作性。民航公安機關將以此次《解釋》出臺為契機,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強化責任擔當,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規范的執法,全力維護民航領域安全和正常秩序,為民航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中國民航報 記者方笑)
編輯|李季威
校對|張 薇
審核|韓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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