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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為切實維護轄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嚴厲打擊各類易肇事肇禍的交通違法行為,梧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萬秀大隊始終堅持“群眾舉報+科技賦能”的精準打擊模式,對交通違法“零容忍”,全力筑牢交通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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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曝光
4月8日,梧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萬秀大隊依法查處一名存在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消除道路安全隱患,強化交通安全警示。
4月3日20時51分,大隊接群眾舉報,中山路一男子駕駛兩輪車時未佩戴安全頭盔,且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接報后,執(zhí)勤民警立即通過天網(wǎng)監(jiān)控系統(tǒng)追蹤核查線索,快速鎖定涉事車輛及當事人身份信息,同時查明該當事人近期還存在準駕車型不符、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檢驗的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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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壓降安全風險,執(zhí)勤民警電話通知當事人前往大隊接受處理。4月8日上午,當事人主動到案,對自身多項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執(zhí)勤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相應處罰,并開展面對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講解各類交通違法的危害,叮囑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摒棄交通陋習,共同維護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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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公安交警提醒:機動車號牌是車輛的“身份證”,安全頭盔是騎乘人員的“保命盔”,駕駛證是合法駕駛的“資格證”。任何故意遮擋號牌、不戴頭盔、準駕不符、車輛未檢等行為,都是對法律的漠視,更是對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極不負責。請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自覺做到“盔、牌、證、檢”齊全有效,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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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黎永森 梁永堅
編 輯:石桂暉
校 對:黃 麗
文 字:張議文、盧靜梅
素材來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萬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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