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賞是網絡直播的主要營利方式之一。中央網信辦網絡綜合治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行業發展,一些直播賬號運營主體通過低俗“擦邊”、虛假人設等方式誘導甚至誘騙打賞等問題突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部分平臺打賞功能和玩法設置不規范,管理標準和尺度不一,打賞亂象難以有效遏制。因此,有必要及時出臺管理政策,對直播打賞進行系統規范,明確監管要求,統一標準尺度,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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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11條具體要求。其中明確,網站平臺向用戶提供充值打賞服務,設置榜單排名,設計互動玩法,應制定明確規則,并以直接、簡潔方式公開,不得采取多次跳轉、冗長條款等方式影響用戶知曉。網絡直播賬號申請開通打賞營利權限,如有違規記錄,應在處置期滿3個月后,再予以開通。網絡直播賬號被禁言的,應同步暫停其打賞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通知》規范打賞金額排名。未經用戶同意,網站平臺不得公開展示用戶充值打賞、購買禮物等消費統計數據。不得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或對用戶進行排名。網站平臺應加強打賞互動審核,不得含有違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過打賞返現、自我打賞等方式誘導用戶打賞,不得為打賞用戶設置特殊保護權限,避免干擾網絡直播生態。
此外,《通知》提出,用戶首次進行直播打賞,網站平臺應主動提供打賞限額設置服務,允許用戶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用戶放棄限額設置或修改其設置的限額,網站平臺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網站平臺應合理設置用戶打賞提醒觸發條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頻次,將相關功能默認為開啟狀態,并允許用戶自行修改相關設置。
中央網信辦網絡綜合治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社會普遍關注的打賞限額問題,《通知》倡導理性消費,考慮到每個用戶實際情況和消費需求不同,沒有“一刀切”的對打賞限額進行限制,而是尊重用戶消費意愿,要求網站平臺為用戶提供打賞限額和打賞提醒功能,允許用戶自行設定個人單次、單日打賞最高金額,以及設置打賞提醒方式和提醒頻次,最大程度保護消費者權益。
為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通知》還明確,網站平臺不得向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向八周歲至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征得其監護人同意。向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賞服務,應征得其監護人同意或核驗其收入證明材料。
《通知》特別提到,對發現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應進行必要的核驗,確系未成年人打賞的,應立即采取處置措施。中央網信辦網絡綜合治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針對涉未成年人打賞退款問題,要求網站平臺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妥善處置相關糾紛。《通知》還提出,網站平臺應密切關注用戶異常打賞行為,并采取適當方式向用戶確認。要依法依規留存打賞記錄,及時將涉嫌違法犯罪線索通報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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