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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和大多數性少數者的父母一樣,李麗(化名)在得知兒子性取向之后陷入焦慮與無助,隨后她開始尋求外部力量,以試圖“改變”兒子。2003 年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就已剔除同性戀相關的疾病表述,醫療主管部門也多次發文,禁止公立醫療機構以 “性取向治療” 名義開展診療。然而在巨大的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再加上性少數父母的焦慮與困惑,令大量私立機構打著“性取向矯正”為旗號大肆斂財,下面是李麗的親身遭遇。
她要“自救”
所有的開端,始于兒子那句平靜卻暗藏洶涌的坦白。
對70后的李麗而言,“同性戀”這三個字瞬間擊碎了她對未來生活的全部期盼,什么家庭的圓滿、個人的前途,在一夜之間全都化為云煙。
她覺得一切都“有跡可循”,兒子臨近大學畢業時,狀態就有些異樣,她形容不出來那種感覺,只瞧見兒子整日整日陷入迷茫與糾結之中,卻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也不知道未來該去往何處。但李麗選擇相信兒子,“他從小到大一向是有主見的,我們也尊重他的想法。”她說。最終,兒子提出了考研,且是報考競爭非常激烈的復旦大學。
第一次復試,兒子以五分之差落榜,之后二戰、三戰都沒有上岸,連續落榜對兒子的打擊是巨大的,他的話變得更少了,仿佛有一堵無形的墻,將他與整個世界隔絕開來。
兒子從小性格文靜,她試想著,“也許就是跟人交流少了,要是能有個伴,多說說話,也許就能好起來。”她當然有理由說服自己,兒子從小人緣就好,和男生女生都處得來,備考研究生這段時間,也有不少朋友托人給他介紹對象。
兒子在讀大學時,母子二人就有過一次交談。李麗對兒子講:“在大學里能談就談一個。”
兒子回答:“媽,我暫時還沒想談戀愛。”
李麗又說:“你要是二十五歲還沒談戀愛,媽就給你介紹一個。”
兒子說:“二十五還太早,暫時不想戀愛。”又說:“如果以后要談也是自己找,絕不要家長操心。”
時間一晃而過。等兒子快二十八歲的時候,李麗終于按捺不住。她開始對兒子發動攻勢:“你也老大不小了,找個人談談戀愛吧,也許性格就開朗了。”那段時間里,她聽到了一些流言,說是朋友的女兒正在和兒子交往。
李麗放心不下,在兒子跟前旁敲側擊,問他是不是在和女生交往。面對母親的詢問,兒子無奈地承認:“媽,人家確實對我很好,但是我們真的沒有談戀愛。”
李麗有些不依不饒,她堅信是兒子太挑剔或太被動:“那你也試試啊,你都沒試過,怎么知道人家不好的?”
兒子的語氣突然變了,帶著一絲決絕,竟然說:“媽媽,我真的不喜歡女孩子。如果我勉強和她在一起,那是害了人家。”
見勸導無用,李麗轉變態度,開始“逼”兒子去和女生交往。“我當時就一廂情愿覺得,或許只要有了伴侶,建立了家庭,那份迷茫和怪異的狀態就能被撫平,當人生步入正軌后,一切都會好起來。”李麗說。
她試圖再次給兒子介紹女朋友。她托遍朋友,用盡了各種的說辭,甚至近乎哀求地勸說:“哪怕你只是天天跟人家交往試試呢?”
在母親的步步緊逼下,兒子終于崩潰了,哭著說:“媽媽,我真的不喜歡女孩子。我是同性戀。”
那是前年十月份的一個夜晚,整整一個晚上,李麗輾轉反側,無法入眠。她不懂,為什么我的兒子會變成這樣?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在極度的恐慌和無助中,她翻出了手機,在搜索框里顫抖著打下幾個字:孩子不想結婚怎么辦?兒子說他不喜歡女生怎么辦?
幾個字敲進去,一連串視頻就跳出來。有的是青少年教育專家,要家長加強和重視性教育;有的是兜售親子溝通課程,要父母以身作則建立良好家風。刷了幾條下來,到最后就是“讓家長坦然接受。”
手指接連滑動,直到刷到一條視頻,她被內容所吸引。“老師”談及:“要把握同性戀取向干預的黃金期,青春期的孩子自我在覺醒,如果這時候又有一個同性朋友,給了他從未有過的傾聽、理解、擁抱,只有他懂我,只有和他在一起才會覺得被愛,這不是他變成同性戀,這是他在用一段關系彌補童年時期沒有被滿足的情感需求,只要把握正確的時機及時干預,就能讓迷茫中的孩子回到正軌。”
李麗又刷了幾條視頻,之后還是跳出這個“老師”的視頻,對方侃侃而談:“目前有科學家認為,先天同性戀是難以調整的,但如果是因為成長經歷、環境因素引發的同性戀情況,比如長期處于特定的壓力環境,或者受到某些事件的影響,或者當事人因為性取向而感到痛苦不堪,又或者當事人有調整性取向的強烈意愿時,我們是可以通過專業的心理咨詢進行調整的,越早開始調整,效果往往就越好,通過持續深度的心理咨詢,當事人能夠逐步建立起對異性的興趣,就能像大多數人一樣,去享受愉悅的異性體驗。”
進入到賬號的主頁,李麗又點開了一條視頻,“老師”端坐在書架前,身后書架上還擺著各種獎狀和資質證書,一副儀表堂堂的模樣,她確信了“老師”的權威,他說出的連串話語,每個字都戳中了這個母親的軟肋:“孩子的同性傾向能夠調整過來嗎,最近收到不少家長咨詢,詢問孩子表達同性傾向后是否能夠調整過來,性取向是一個復雜的心理現象,受到基因、環境、個人經歷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當孩子表現出同性傾向時,家長首先要做的是保持冷靜和理解,提供心理支持,幫助孩子建立健康的自我認同,尋求專業心理咨詢治療。”
李麗腦子里一個堅定想法,她要“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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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視頻平臺上搜索“同性戀矯正”,仍能出現大量相關結果
一直在“盡力”
自2003年起,同性戀被移出心理疾病名錄以后,公立醫療機構已不再開展相關診療業務。對于“矯正”孩子的性取向,李麗的老公一直持反對的意見,覺得不靠譜。
她沒聽進去,在面對幾十上百學生時,她就告誡自己要自信,至少在人生的前幾十年里,她沒露怯過,但另一方面,當時李麗感到自己的處境艱難,“孩子這事沒法跟人提,如果沒有其他選擇,(性取向矯正)這就是唯一的希望。”
她在聊天對話框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很快,一個顯示為西安的電話打了進來。
對方自稱是西安一家心理咨詢機構,專業針對青少年性取向方面的矯正,對于像李麗這樣的父母,他們已經接受過上千例咨詢,擁有很豐富的經驗。
“老師”暗示了咨詢價格不菲,促使李麗下決心的,是對方發來的一段資料,說是在西安成立多久,迄今已經幫助了多少家庭,以此證明自己有多“專業”。對方提供給李麗不少案例,“某某某在我們幫助下,同意交女朋友了;還有個博士生,從國外回來的,之前在外面有一個交往了很久的男朋友,一直不肯結婚,后來也都改過來了。”
在對話中簡單詢問了兒子的情況,對方告訴李麗兒子同性戀的情況屬于“早期”。對方信誓旦旦地向李麗保證,只要配合治療,八個月到十個月就能見效,最慢一年就能徹底改變。她心里忍不住犯嘀咕:這真的行嗎?但轉念一想,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呢?好像沒有。只有對方說可以,而且發了那么多“成功案例”,還有別的母親感謝他們的聊天記錄。“死馬當活馬醫吧,我想,只要能救兒子,花點錢算什么?”李麗這樣勸自己。
說罷,對方提出一個為期半年的“療程”并發來合同,開口要價42800元,還叮囑她要對療程“保密”。錢是李麗偷偷轉過去的,她怕老公和兒子知道,她反復確認了幾遍,這筆錢對她而言不是一筆小數目。
繳費之后,所謂的“治療”正式開始了。機構派來一位 “老師” 加了她的微信,“老師”的要求很明確:需要從母親的視角開始,全方位的了解兒子從小到大的成長經歷,“只有這樣,才能找出影響孩子性取向的病因。”
“老師”每周只在固定的時間聯系李麗一次,她搜腸刮肚地把兒子從小到大的一切都說了一遍,其余時間里,李麗整日心神不寧。她期望“老師”能分析出兒子的“病因”,自己的兒子明明那么優秀,可為什么不和女性交往;但是又不想家人看出什么“異常”,連她自己都覺得那段時間疑神疑鬼的。
她告訴那頭的“老師”,只要不談婚論嫁,她和兒子的關系一直很好,母慈子孝;可一旦觸及婚姻話題,兒子就會翻臉,甚至干脆把她這個老媽晾在一邊,任由她干著急。
對此,“老師”給出了一個方案,說做父母的要嘗試多擁抱兒子,增加肢體接觸,營造溫馨的家庭氛圍。李麗有些蒙圈,她對這種療法不置可否。“老師”又教她,要學會使用“善意的謊言”,進而拉近雙方距離。
讓自己說謊,李麗覺得辦不到,一個多月的時間過去,不能這樣干耗下去。“老師”又提出,要和孩子“自愿”接觸。怎么解決,李麗很糾結,機構要求必須讓兒子主動溝通,但她不敢告訴兒子自己找了“矯正”機構,怕刺激到他。她試探性地問兒子:“我們要不要找個心理咨詢聊聊?”兒子一口回絕:“媽媽,我心里沒有問題,不需要。”
她把這一情況反饋給咨詢師,對方表示他們有辦法讓兒子“自愿”接觸。于是,他們又教給李麗一套模棱兩可的話術,讓她去忽悠兒子。她試著照做,告訴兒子說,爸爸有個朋友很厲害的心理專家,想和他聊聊。兒子雖然勉強答應可以接觸,但他心里清楚這沒用,甚至直接跟李麗說:“媽媽,沒用的,我接觸他們也沒用。如果你非要我去,我就去,但別抱希望。”
她把兒子的原話轉告給咨詢師。對方立刻變了口徑,說:“必須要孩子完完全全愿意跟我們溝通,我們才能介入。既然他內心抵觸,那溝通也沒用。”
這讓李麗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一方面,他們之前承諾有辦法“矯正”性取向;另一方面,現在又把責任推給孩子“意愿不足”。她現在的心理更多的是懷疑,既然說有辦法讓他改變,為什么連讓兒子開口溝通都做不到?之前發的成功案例難道都是假的嗎?
“老師”又提出可以給孩子做“催眠治療”,可現實卻是,他們連兒子的面都沒見到,兒子也根本不認可這些話術,原本承諾的“改變”毫無動靜。被夾在中間,李麗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憊,她擔心兒子看穿了自己的把戲,但又不甘就此放棄。
隨后機構提出給李麗換一位“老師”。她表示不解:“我把兒子從小到大的一切都已搜腸刮肚地告訴了現在的老師,他對我們的情況了如指掌。換個新老師,一切又要從頭說起,他能了解多少?”但對方堅持要換,并承諾會將之前的檔案交接過去。無奈之下,她不得不同意了。
新“老師”上任后,手段變得更加隱蔽且激進。要求李麗提供兒子的微信號、小紅書賬號等社交媒體信息,打算“暗地里”添加兒子,偽裝成普通朋友與他交心,進行“暗訪”。李麗按照要求提供了信息,但過了很久,對方仍反饋說“還沒加上”,一直在“盡力”。
她明白,之前用了各種話術“對付”兒子之后,讓兒子警惕性變得很高,怎么可能輕易通過陌生人的好友申請?
“老師”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讓李麗帶兒子去醫院抽血化驗激素水平,并將體檢單發給他們分析,以便分析“是先天同性戀還是后天同性戀。”
李麗一聽,就覺得做法太荒謬,“兒子長這么大,從未主動去過醫院做全面體檢。如果我現在莫名其妙地非要拉他去醫院查激素,他肯定會起疑心,發現我在背后搞鬼。這不僅行不通,還會徹底破壞母子間的信任。”李麗說,她質問對方:“這有用嗎?檢測結果的依據是什么?”對方含糊其辭,說不出個所以然。
幾個月過去了,錢交了,罪受了,兒子卻連機構的人面都沒見過,更別提什么“矯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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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的前提下,這些機構用MCN投流的方式,精準捕捉了家長的無知與焦慮,以“親子溝通”、“青春期教育”為名兜售所謂的“咨詢課程”。
媽媽都愛你
在那段被焦慮與無助填滿的日子里,李麗并沒有停止她的“自救”之路,她仍舊在搜索框里反復輸入著那幾個令她失眠的字眼:“孩子是同性戀怎么辦”。
她看到了好幾個家長現身說法,講述著相似的故事:孩子優秀卻不愿結婚,對異性毫無興趣,甚至帶回了同性伴侶。評論區里,成百上千條留言匯聚成了一個龐大的、隱秘的焦慮群體。家長們在這里互相傾訴,有人嘆息“家門不幸”,有人不斷詢問“哪里能治”,各種情緒交織在一起,讓李麗感到既焦慮又慶幸,原來自己不是一個人。
在這些混亂的信息流中,一些熱心的家長建立了公益群組,李麗猶豫再三,最終還是點了申請加入。群里的世界比她想象的更為復雜。有家長以“過來人”的身份,含淚分享了自己的心路歷程。他們講述著在得知孩子性取向之后,經歷了從最初的震驚崩潰、到中間的逃避否認,再到后來嘗試溝通、最終選擇接納的漫長過程。
然而,更多的聲音卻充斥著不甘與執念。群里也有不少家長像李麗一樣,死死抓著“矯正”這根稻草不放。他們交流著各種令人啼笑皆非卻又透著悲涼的“偏方”:有人去給孩子改了名字,試圖通過“轉運”來改變性取向;有人不遠千里回老家遷祖墳,寄希望于風水玄學;有人四處尋訪老中醫,用苦澀的中藥試圖“調理”孩子的身體;甚至有人給孩子做催眠,試圖在潛意識里“刪除”那段記憶。
有一個母親,為了給女兒“矯正”,專門找了一家堪稱“部級專家”的門診,用五位數的價格給孩子做催眠,并且整個過程旁人不能陪伴,甚至每次“治療”前,助理會用金屬探測儀掃描全身,以此防止帶入電子設備。整個暑假,這個母親就帶著孩子做“治療”,沒有得到任何改變。她問女兒專家在里面通過催眠做了什么,女兒又“記不清了”。
李麗鼓起勇氣,在家長群里將自己這段不堪的遭遇全盤托出,從孩子出柜到怎么找的“老師”,大家在群里得到統一的認識,李麗受騙了,她落入了一個精心布置的套路當中。群里的家長們對李麗表達了同情和理解,有人說:“不能就這樣算了,這是詐騙!”也有人給李麗推薦了一位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公益律師趙虎。
此前咨詢無效后,李麗就數次質問收錢的機構:“我錢花了,一點效果沒有,連人都接觸不上,這怎么解決?”
面對李麗的質問,機構的態度發生了180度大轉彎。對方推卸責任,聲稱:“我們能做的都做了,是你兒子拒不配合,這不能怪我們。”言下之意,服務已經提供,是由于客戶(兒子)的不配合導致失敗,因此概不負責。
李麗要求退款。對方先是說要去找領導申請,拖了一段時間后,回復說領導不同意退款。接著,他們開始玩起了“踢皮球”的游戲。她在網上留言投訴,他們讓她找之前的老師;找老師,老師又讓她找領導;找領導,領導又說歸某個部門管。前后換了三個對接人,每個人都在推諉,沒有人愿意正視問題。
實在無望,李麗決定找律師。她找到了趙虎,身經百戰的他一眼就看穿了機關,他多次幫助有類似遭遇的家長維權,這些機構往往都是一個殼主體,通過短視頻平臺在網上廣撒網,讓部分事理不明的家長簽訂所謂的合同,隨后以“咨詢都做了”為由,把責任又推回,造成“人財兩失”。
在趙虎律師的耐心指導下,李麗開始收集證據,回頭翻看曾經讓她感到羞恥與無奈的記錄,每一筆轉賬、每一條聊天對話,真是又好氣又好笑。但李麗此刻已不再是一個人在黑暗中摸索,她意識到自己背后站著一群同樣遭遇的人,大家互相支招,讓她看清了這些機構的真面目——它們正是利用家長對性取向的無知和深沉的焦慮,虛構治療效果,一步步套路家長的錢財。
她擔心警方會以“詐騙”名義介入調查存在困難,畢竟雙方簽有白紙黑字的合同。趙虎律師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機構其實非常清楚,同性戀并非心理疾病,改變性取向沒有任何科學依據。正因如此,他們極其狡猾,會在看似正規的合同里埋下一個免責的‘小尾巴’,試圖規避法律風險。”
他告訴李麗,雖然合同文本中有免責條款,但機關算盡,這些機構的合同本身就給依法維權留下了窗口。更重要的是,在招徠生意初期發給李麗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充斥著大量關于“改變性取向”、“矯正治療”的承諾。這些鐵證如山的內容,已經推翻合同中不合理的免責條款。并清晰的揭露機構涉嫌虛構事實并做出虛假承諾從而誘導家長付款。
擺在李麗面前的有兩條路:要么對該機構發起民事訴訟,要么前往機構的注冊地發起仲裁。二者在法律效力上是一致的,都能維護她的合法權利。綜合考慮之后,李麗最終選擇了后者。
2025年7月22日,李麗向西安當地司法機關提交仲裁申請,要求認定合同無效,并退還李麗繳納的款項。這段時間里,隨著和相似家長的交流,她也從最初的焦慮與不安中逐漸走出來。“我不能因為自己的面子或傳統觀念,就去逼迫孩子,讓他活在痛苦和偽裝中。如果他在這方面沒有想法,強行讓他進入婚姻,不僅是對他的殘忍,也是對另一個無辜女孩的欺騙。”李麗說。
她對兒子說:“不管你是什么樣,媽媽都愛你。你畢竟是我們家的一員,只要我們一家人團團圓圓、開開心心地過日子就可以了。”
當她放下執念,真誠地向兒子表達愛意時,家里的空氣都變得輕松了。兒子眼里的戒備消失了,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回到了從前那種親密無間的狀態。
2025年11月,經過審理,司法機關作出仲裁認定,要求該機構退還李麗一半的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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