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建筑工人聯盟)
2025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在近10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中,這是公積金首次被單獨提及。
2026年4月,各地公積金又有哪些利好政策,如何全額提取公積金?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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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擴大公積金提取范圍
4月1日起執行!
3月30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重點:
公積金貸款方面:
1、提高貸款最高額度和計算倍數:
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30萬元提高到180萬元,但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不超過90萬元。對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最高額度為130萬元,個人不超過65萬元。個人可貸額度的計算倍數從15倍調整為20倍。
2、新增貸款額度上浮優惠:
按人群上浮: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貸款額度可上浮20%;多子女、高層次人才家庭可上浮50%。
按房屋類型上浮:購買經認定的綠色低碳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或“以舊換新” 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
疊加規則:符合多種上浮情形的,可按不同類型擇高疊加計算,最高可疊加享受到70%的上浮比例,且享受上浮次數不受限制。
3、優化貸款認定規則(有實施期限):
購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時,如果已出售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住房,可相應核減貸款次數,從而可能享受更優惠的貸款政策。此項政策實施期限暫定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公積金提取方面:
1、新增支付購房契稅提取:
自2026年4月1日后支付購房契稅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契稅,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契稅總額。一套房限提取一次。
2、放寬購建住房提取時間限制: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且未辦理住房貸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截止時間放寬至簽訂購(建)房合同后滿5年,累計提取次數不超過3次。
3、新增家庭代際互助支持提取:繳存職工本人公積金余額不足時,其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可憑關系證明,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持其購房、建房、還貸等。
4、新增支付物業費提取:繳存職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積金用于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的物業費,家庭當年合計提取金額上限為10000元。需如實申報,否則將記入失信記錄。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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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
支持一次性提取,不限制提取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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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重點:
公積金提取方面:
1、提取時限、頻率、額度調整
提取時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調整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當年提取次數。
提取額度: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額從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
取消限制:取消“當年是否有提取記錄”的限制,提取后當年仍可因其他情形繼續提取。但如果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資金只能用于沖還該筆貸款。
2、本市城鎮老舊小區更新改造提取
簡化材料:取消“老舊小區更新改造個人支付費用的發票”要求,申請時主要提供身份證明和《不動產權證書》。
調整時限:調整為對自2021年起納入蘭州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清單庫的住房,在政策執行期間每人每年可提取1次。
提高額度:同一套住房累計提取額上限從30,000元提高至50,000元。
3、購房提取
將購房產生的增值稅、契稅等稅款計入購房總價,累計最高提取額相應提高為不超過“購房總價+稅款”的合計金額
4、償還住房貸款提取
擴大提取人范圍:從“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擴大至“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的父母、子女”。
本通告自2026年4月7日開始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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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深圳:
4月1日起,職工可自愿提高繳存比例
3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對2010年12月實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全面修訂完善。新規聚焦職工住房消費需求,優化繳存機制、擴大覆蓋范圍、強化權益保障,將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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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重點:
一、職工可自愿提高個人繳存比例,最高不超12%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職工可在所在單位繳存比例的基礎上,自愿申請提高個人繳存比例,調整后的個人繳存比例最高不超過12%,且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繳存比例上限。
1.繳存比例(企業+個人):
企業:5%-12%自主選擇,同一單位僅能選一個比例,單年度可調整一次;
個人:原則上與企業比例一致,可自愿提高(不超12%),向單位專辦員申請即可調整。
需要注意:職工個人多繳部分由個人承擔。
2.特殊情況:
職工月工資等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個人部分可免繳,單位部分仍需正常繳存;企業繳存困難的,經職代會/工會通過,可申請降比/緩繳(最長2年)。
3.企業繳存核心義務
新設立單位30日內辦繳存登記,20日內為職工開公積金賬戶(一人一戶)
每月代扣代繳個人部分,按時、逐月、足額繳存,勞動合同中需明確繳存義務
企業破產/解散前,需補繳欠繳的公積金,代扣未繳的按欠薪償還
二、公積金提取攻略
(一)住房消費類:(夫妻可共同提取,合計不超審定額度)
1. 購買住房
2.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3. 支付房租
4. 出資改造本市老舊小區自有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費
(二)非住房消費類:(可全額提取)
6. 退休
7.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8. 戶籍遷出本市
9. 非深戶職工不在深圳繼續就業
10. 達到規定年齡,失業且賬戶封存滿2年
11. 在境外定居
12. 家庭為深圳低保/低保邊緣家庭
13. 職工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14. 公積金管委會批準的其他情形
(三)特殊情況
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繼承人/受遺贈人可提取賬戶余額;無繼承人的,余額由公積金中心代管。
三、靈活就業人員正式納入公積金體系
個體經營者、自由職業者等均可按規定自愿繳存、提取、使用公積金,具體細則由公積金中心制定后公布,后續可關注官方通知為靈活用工人員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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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起,進一步優化公積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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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重點:
公積金貸款方面:
1、提高貸款額度
單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雙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
同時,購買現房和因房屋征收拆遷購買住房,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即單繳存人家庭最高可貸96萬元,雙繳存人家庭最高可貸144萬元。
2、調整貸款次數
2026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繳存人新購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名下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即可提出申請,不受貸款次數限制。
3、優化首套房認定
繳存人新購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名下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即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享受首套房貸款利率。
公積金提取方面:
1、支持城市更新提取
屬于本市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住房,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可在支付個人出資改造費用后兩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
2、加大重疾提取支持力度
繳存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可用余額用于支付醫療費用,提取頻次不受限制。
3、支持購買車位提取
繳存人購買新建住房后,一年內購買該住房同一項目新建車位的,可自車位買賣合同備案登記起兩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提取金額按所購車位網簽備案合同載明的成交價格確定,每個車位提取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上述政策,除最后一項(支持購買車位提取)4月8日起施行外,其余五項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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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
每人每次最高提取5000元支付物業費!
3月30日,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大會審議通過《關于進一步完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等有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重點:
公積金貸款方面:
1.提高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提升: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額度提至160萬元/戶;非首次首套的,最高額度為130萬元/戶。
繳存時限放寬:申請貸款所需連續繳存時限從24個月縮短至6個月。
可貸額度計算倍數提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中的賬戶余額倍數從20倍提高到25倍。
2.加大重點群體支持(額度可疊加)
多孩家庭:按國家政策生育多孩的家庭,貸款額度可在最高限額基礎上上浮50%
人才支持:
大專學歷繳存人貸款額度可上浮20%
本科學歷繳存人貸款額度可上浮30%
研究生學歷繳存人貸款額度可上浮40%
高層次人才貸款額度可上浮50%
疊加規則:同時符合多孩和人才條件的,上浮比例可疊加,最高貸款額度可達360萬元/戶。
3.階段性優化貸款次數認定(至2026年12月31日):
已出售原公積金貸款住房的,可相應核減家庭公積金貸款次數,支持“賣舊買新”。
4.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統一降至20%(購買首套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15%)。
公積金繳納方面:
1.支持靈活就業人員
增設按季、按年繳存方式
優化還貸能力測算,可選擇“月還款額不超過月收入的50%”作為測算標準之一
公積金提取方面:
1.優化購房提取政策:
全款購房提取:全款購買自住住房(2026年3月30日及之后簽訂合同)的,在持有房屋期間,產權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五年內多次提取公積金,總額不超過購房款。
2.新增相關費用提取:
可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契稅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2026年3月30日起)
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支付物業費,每人每次最高5000元(2026年5月6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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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賬戶的錢
什么情況下可以全額提取?
一、公積金能全額提取的情況
1、退休或離休
適用條件:職工離休、退休(退職)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提取額度:一次性提取職工當前繳存賬戶的所有余額,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適用條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取額度: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提取后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3、出國、出境定居
適用條件:職工出國、出境定居的,職工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本人憑身份證、護照、經翻譯社翻譯的國(境)外長期定居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后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適用條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額度: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的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5、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銷戶提取
適用條件: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本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的,可提取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一次性提取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余額。
以上為公積金全額提取的常見情況。如有疑問,大家可在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看。
二、辦理全額提取的途徑
常見辦理途徑有兩種:
途徑一: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辦理。一般來說,除了去世提取,其他情況都可以線上提取。
途徑二: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柜臺辦理。
本人辦理: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單位經辦人辦理:單位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本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攜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托書》《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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