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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拍案驚奇》。卷二十六《奪風情村婦捐軀,假天語幕僚斷案》,講了兩個淫僧的故事。一個在寺廟密室拘禁婦人淫樂。一個則是師徒兩僧人,遇著一避雨村婦,勾搭成奸。婦人嫌棄老和尚,最后鬧到老和尚心生嫉妒,激情之下割了婦人喉。
這讓我想到,古典小說中,花和尚不少,被嘲諷批判較多。比如《金瓶梅》中西門慶和潘金蓮在一場法會上玩耍,搞得外面念經的和尚“直打鼓”,咚咚響。《西游記》中有和尚把公主拘禁淫樂的橋段。《紅樓夢》里尼姑庵,里面尼姑沒有啥干凈的。《醒世恒言》里寺廟和尚還干“送子”勾當。
為什么這么多作品都罵和尚?
絕不是無緣無故。
根本原因就是明朝中后期的和尚寺廟,確實很多不干凈,干的腌臜事兒落在了老百姓的眼里,寫在了文人故事中。今天就扒一扒明朝淫僧到底怎么口碑出圈的。
一、寺院的經濟特權
明代寺院的賦役優免制度,源頭在明太祖朱元璋。明初對寺院的政策是“既抑制又保護”的復雜態度,洪武年間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定,基本定型了寺院的賦役負擔框架。
根據明初制度,寺院的田產分為兩大類型:
第一類是“欽賜田”,即皇帝直接賜給寺院的田地。這類田產享有最高級別的優免待遇——稅糧全免,且無須承擔任何差役。這類田產本質上是皇家恩賜,產權歸皇室所有,寺院只擁有使用權。
第二類是“常住田”,即寺院通過購買、墾荒、社會布施等方式獲得的田產。這類田產需要繳納正常稅糧,承擔里甲正役,但可以免除雜泛差役。
在明初的制度設計中,有田糧的僧人需要服里甲正役,沒有田糧的僧人則編入“畸零戶”中。這一制度整體上給了寺院相當程度的優免待遇,為寺院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制度空間。
二、寺田的來源與規模
寺院占有土地數量的多少,直接影響著寺廟的經濟實力。寺田的獲取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是皇家欽賜。各朝皇帝向寺院賜田的記載屢見于史書,明代雖然寺院經濟整體不及隋唐鼎盛時期,但欽賜田仍然是大寺的重要經濟支柱。以北京大覺寺為例,明宣德十年,皇室賞賜該寺常樂莊地二十七頃九十九畝、清河莊地八頃、湯山莊地二頃九十四畝、冷泉莊地二十畝,外加昌平縣佃戶五十七戶、家人十六名,規模相當可觀。
二是寺院自置典買。寺僧通過購買、典當等方式獲得土地,這是大寺擴張田產的重要途徑。
三是社會布施。信徒捐獻土地給寺院,是寺田的另一重要來源。
四是墾荒拓置。明代中后期大批流民進入山區,寺院也參與到山區土地的開發和墾殖中。
從規模來看,各地寺院占田數量相當驚人。以明末清初的云南雞足山為例,根據當地寺庵的常住碑記記載,寺院繳給官府的寺田租稅情況,結合當時每畝民田的平均租稅額,可以估算出雞足山寺田總面積約在4至5萬畝之間。
從全國范圍看,明清時期土地兼并十分嚴重,土地越來越集中,出現了許多大土地所有者,其中不乏僧侶階層。
三、寺院與世俗的復雜糾葛
寺院的土地并非高枕無憂,實際上,寺院始終處于各種社會力量的環伺之中。明代五臺山寺田的研究表明,圍寺賜田所獲的皇家賜田能免于權益爭奪,但墾荒拓置和社會布施的土地則極易與世俗社會產生糾紛,寺院一方面要應對地方政府的賦稅征派,另一方面還要與當地駐軍及地方豪強勢力周旋。
此外,寺田還面臨著被官宦兼并的風險。明中葉至晚明,許多寺產通過投獻、典賣等方式,實際掌握在世俗之人手中。所謂“投獻”,就是民戶為了逃避賦役,將自己的田產名義上“獻給”寺院,實際上仍由自己耕種,這樣田產就可以享受寺院的賦役優免待遇。這種做法導致大量田產從國家賦稅體系中流失。
到了晚明時期,一條鞭法的推行改變了賦役征派方式,寺院的寺田數量減少,與民田的賦役負擔逐漸趨同。寺院面臨著“編外有編”的差役征派,僧人們不得不申請設立“畸零僧戶”的專屬里甲來減免賦役。即使在田產發生變動或地方官換任后,僧人仍需要持續向官府呈請,才能保證賦役優免的延續。
四、鬻牒政策與僧團素質的低化
寺院經濟的衰敗與僧團素質的下降是互為因果的。明代中后期佛教衰微的一個重要制度性原因,就是“鬻牒制”的推行。
明初的度牒政策是免費發放的,僧人需要通過考試才能獲得度牒,寺院田產則免于稅賦,整個制度有相當的規范性。但到了景泰年間,為救濟饑荒、解決財政困難,明代宗一改太祖無償發放度牒的政策,開始實行出賣度牒的制度,這一制度一直沿襲至明朝末年。
鬻牒制帶來了災難性后果。大量沒有真正修行意愿的人通過購買度牒成為僧人,目的只是為了逃避賦役。僧人的素質由此大幅低化,這直接導致了明代中后期佛教“律弛教隳”——戒律廢弛、僧團墮落。有研究指出,明末的佛教叢林戒律廢弛,寺僧修持不力,僧團寙敗日深,叢林積弊重重。
與此同時,明代佛教叢林逐漸遠離佛門梵修的出家本色,過度傾斜于濟世化俗的社會服務色彩。僧俗的混同逾越了佛門內外的分際,佛門內本應保持追求佛道的出世精神,逐漸被佛門外繁雜俗事所取代。
晚明四大師——云棲袾宏、紫柏達觀、憨山德清、澫益智旭等先后推動的佛教復興運動,正是佛門自身對長期積累的弊癥所進行的自我批判和改造行動。
五、文學創作的現實土壤
理解了這些制度性背景,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拍案驚奇》《水滸傳》《金瓶梅》等明代小說中會出現大量“淫僧”形象。
首先,鬻牒制度使得大量動機不純的人進入僧團。很多人出家就是為了逃避賦役、謀求生計,這些人本無信仰,進入寺院之后自然不受戒律約束。所謂“不禿不毒,不毒不禿”,正是時人對這種現象的辛辣諷刺。
其次,明中葉以后官府對僧人的管理漸趨松弛,寺院甚至成為民戶逃避賦役的工具。管理的松弛必然導致行為的失范,加上社會對寺院的監管不力,寺院內部的亂象自然層出不窮。
第三,明代中后期商業化、城市化的發展使得社會風氣相對開放,市民階層對獵奇性內容有強烈需求,話本小說作為一種商業文化產品,必然要迎合這種需求。“淫僧”故事既有現實社會的原型依據,又有強烈的戲劇沖突和道德反差,自然成為話本小說家們樂于使用的題材。
值得注意的是,從嘉靖到萬歷年間,朝廷曾多次發起“毀淫祠”運動,清理大量非正統的寺院和神祠,這在客觀上反映了當時寺院問題的嚴重性。話本小說中對“淫僧”的描繪,某種程度上也呼應了這種社會批判的潮流。
更進一步說,晚明萬歷年間,專集公案小說的刊刻盛行,內容多呈現世俗所見的婦女信佛之負面形象以及婦女入寺燒香禮拜的社會問題。無論是士人還是僧人,對婦女信佛管制的必要性,在文集筆記中屢見不鮮。
這說明,話本小說中的那些“淫僧”故事,并非完全憑空捏造,而是當時社會現實的一個側影——雖然經過了文學夸張和渲染。
總之,當一種制度(鬻牒制)讓不該出家的人出了家,當經濟特權(寺田優免)吸引了大量投機者進入僧團,當社會監管(僧官制度)全面松弛,宗教組織內部的腐化墮落幾乎是一種必然。話本小說不過是用最直白、最生猛的方式,把這些現實問題呈現給了當時的讀者——以及幾百年后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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