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
一個蛋糕為何引出35.97億元罰單(經濟聚焦)
4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
監管部門為何給7家電商平臺開出食品安全法施行以來最大金額罰單?這要從一個找不到實體店鋪的蛋糕說起。
線 索
一個實付252.4元的蛋糕,外賣平臺、“幽靈店鋪”收走172.4元
2025年7月,北京海淀區居民劉先生在某外賣平臺上一家名為“甜顏情書”的蛋糕店購買了一款蛋糕,收到后發現商家把不能食用的鮮花直接插在了蛋糕上,隨后進行了投訴。
海淀區北太平莊街道市場監管所迅速響應。“我在對被訴主體注冊地址進行現場核查時沒找到這家蛋糕店,在對店鋪上傳的證照進行核實后,判斷是假證。”負責現場檢查的該所四級主任科員馬浩林說。
“制售蛋糕、甜點屬于高風險食品經營活動,主要面臨微生物污染。”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鐘凱說。“裱花蛋糕的加工制作應在專間內進行,商家應取得相關食品經營許可證。”江蘇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檢測中心主任張亞清說。
海淀區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甜顏情書”名下378家連鎖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全是偽造的,且無任何線下實體店鋪。那么,蛋糕究竟是哪里制作出來的?
為查清這個事實,執法人員下單購買多個蛋糕進行追蹤。“調查中我們發現了一個叫‘轉單寶’的平臺,我局在外賣平臺上下單,‘轉單寶’平臺隨即就出現了該訂單。”海淀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大隊四級主辦李曉奎說。
執法人員在外賣平臺購買的一個6寸高檔奶油蛋糕,實際支付252.4元。“幽靈店鋪”在“轉單寶”掛單,3家接單店鋪分別出價,最后報價最低的商家中標。“幽靈店鋪”收取122元,外賣平臺收取服務費50.4元,實際制作蛋糕的店鋪支付“轉單寶”服務費3.2元后,包括快遞費在內共收76.8元。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轉單式‘幽靈外賣’是一種更隱蔽、更具危害性的新型亂象,是無視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孫娟娟說。
收 網
共查出超過360萬個轉單蛋糕訂單,查實67604家“幽靈店鋪”
“2025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接到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緊急報告。在掌握‘幽靈外賣’運作模式后,專案組立即部署對‘轉單寶’平臺和安徽尋夢平臺進行突擊調查,發現7家頭部電商平臺牽涉其中。”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稽查四處處長韓冰介紹。
“在轉單平臺共查出轉單蛋糕訂單超過360萬個。”市場監管總局稽查局稽查四處干部婁思涵介紹。掌握轉單平臺核心證據后,市場監管總局組織7個專案組,深入7家電商平臺展開調查,共查實67604家“幽靈店鋪”。
案件啟動調查后,市場監管總局第一時間責成電商平臺立行立改,7家電商平臺均已下架未經審核的有關“幽靈店鋪”,停止與相關轉單平臺的餐飲轉單合作。
“調查中,電商平臺或以‘系統升級’‘無數據授權’等為由拒絕提供數據,或以‘商業秘密’‘網速不夠’為借口拖延配合。”浙江臺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處執法隊副隊長應建德說。
“最大的挑戰是‘數據量大、取證難、固定難、核驗難’。”河南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一級行政執法員張毓昊說。“我們反復研究,最終實現對關鍵電子數據的精準提取。”天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一級科員馬振鐸說。
個別平臺甚至出現暴力抗法。江蘇南京江北新區市場監管局四級主辦郭暉在辦案中,因平臺企業員工故意關門,導致左手食指骨折及右腳腳踝軟組織挫傷。
“在查案過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沒想到平臺失守到這個程度。”河北滄州市市場監管局食品執法隊隊長王燕說。
網絡交易平臺應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審查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平臺號稱有機審、人審、線下核查等多重審查。“有些假證假得離譜,比如北京海淀區的商戶,加蓋的是‘南充市’的公章。”江蘇南京市市場監管局一級主任科員胡超說。
由于平臺審核不嚴,滋生出假證團伙。“他們像工廠流水線一樣。”浙江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管局行政執法隊電子數據取證分析科科長王芳介紹,“上游的人專門去搞‘料子’,也就是別人開網店用的證件材料;中間有一幫人,熟悉平臺規則,負責‘來料加工’;下游還有跑腿接活的,專門做‘包過審’的買賣。”
“調查發現,7家電商平臺均與轉單平臺簽訂合作協議,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原一級調研員楊曉輝說。
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院長時建中說:“‘轉單’本身是中性的商業模式,但如果只要把單轉出去就可以不再承擔任何責任,那么轉單就會成為逃避監管、規避責任的通道和方式。”
處 罰
對電商平臺“一店一處罰”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標志性治理舉措
2024年,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辦“望京燒烤”“幽靈外賣”案時,對兩家涉案外賣平臺分別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對7家電商平臺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
過去對電商平臺的處罰都是認定為一個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頂格處罰也就20萬元。違法成本低,“幽靈外賣”屢禁不止。“這次對電商平臺采取的是‘一店一處罰’,也就是對平臺未履行審查義務的行為認定為多個違法行為,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標志性治理舉措。”韓冰介紹。
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薛軍說:“法律適用不是機械的。什么樣的處罰更有助于實現執法的目的,更能督促平臺完成合規發展的需要,更能確保食品安全的底線不被突破,這些因素都要在法律適用中考慮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表示,本次“幽靈外賣”系列案是平臺爭奪流量的代表性案例,應高度關注潛在的流量競爭與流量壟斷問題,推動平臺、經營者、勞動者、消費者共享平臺流量的紅利,引導平臺經濟走公平、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本報記者 林麗鸝 潘俊強 姚雪青
《人民日報》(2026年04月20日 第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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