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訊)4月16日,酒飲品牌制樂廠通過社交媒體公開聲明稱,叮咚買菜近期推出的兩款“叮咚定制”精釀啤酒涉嫌抄襲其原創產品,包括產品名稱“失約的海”“怦然心動”、包裝設計以及水果調味等諸多相似點。在公開聲明中,制樂廠列舉多項證據稱,叮咚買菜不僅直接復制其命名,還在配料表、風味組合和包裝設計上高度相似,甚至沿用了其獨創的“乳酸菌冰奶啤酒”概念。制樂廠方面表示,將向叮咚買菜發送律師函,要求下架侵權產品、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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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消品》了解到,對此,叮咚買菜相關負責人在4月17日作出回應,否認抄襲行為。他指出,經內部初步核查,涉事兩款產品是基于市場流行趨勢獨立開發,且聲稱自家產品在視覺呈現、產品標準及配方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同時強調會繼續尊重原創和知識產權,但反對無依據指控。叮咚買菜還提到,此前與制樂廠的合作溝通雖未能達成協議,但所有商業合作須以正式簽約為準,前期接洽不具法律約束力。
制樂廠則稱,雙方早前曾就合作事宜展開溝通,甚至已完成產品建檔流程,但叮咚買菜在合作中途單方面取消計劃,隨后推出高度相似的自有品牌產品。據制樂廠透露,其被指抄襲的兩款產品均為品牌耗費數月研發的原創成果,2025年9月推出后迅速走紅,通過與頭部主播合作實現銷量破萬,并為品牌帶來良好市場口碑。然而,今年初,叮咚買菜采銷團隊主動接觸,與制樂廠溝通引入該系列產品。雙方合作在即時,卻遭叮咚買菜取消采購,產品隨后疑似被復制并以更低價上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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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析人士對此也存在不同意見。律師何子安認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叮咚買菜及其代工廠可能構成混淆型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制樂廠需舉證證明其主張的商品名稱、包裝及設計在市場中具備識別性,例如通過銷量、宣傳覆蓋和公眾認知等數據論證其具有一定影響力。此外,“侵權故意”行為的證明,如叮咚買菜員工曾接觸制樂廠產品的證據,將影響法院對賠償金額的判定。一旦法院認定構成侵權,制樂廠可主張停止侵權并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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