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全球首個專注于AI基礎模型專利的聯盟SAIL正式成立。表面上看,SAIL以防范非專利實施主體(NPE)為公開敘事,但其制度構造揭示了更深層的戰略意圖:意欲將專利從“保護工具”重塑為“產業準入工具”。本文基于SAIL《成員協議》的公開文本及中國AI產業知識產權相關數據,系統剖析SAIL專利聯盟的構造與邏輯,評估其對中國AI產業核心技術安全、國際合規成本及專利戰略走向的多維影響,并提出中國AI產業的知識產權應對策略。
一、SAIL背景介紹
2026年4月8日,全球首個專注于AI基礎模型專利許可聯盟Shared AI License Foundation(SAIL)正式宣布成立,總部位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山景城,創始董事會成員包括Anthropic、Genentech(羅氏集團成員)、IBM、Meta和微軟,eBay與TD Bank Group擔任觀察員,Block與Figma以普通成員身份參與。據SAIL披露,其現有成員自2019年以來已累計申請和授權超過33,000個專利家族,核心覆蓋大模型訓練方法、多模態融合、智能體系統架構、數據處理與推理優化等AI基礎技術領域。SAIL將自身定位為“首個專注于通過專利協作網絡保障AI創新的組織”,并援引兩組核心數據為其成立邏輯背書:過去十年全球機器學習相關專利申請量增長超過2000%;2026年全球AI支出預計達到2.52萬億美元,同比增長44%。
SAIL的問世絕非偶然,而是一件具有深遠結構性影響的制度性事件。業內有評論指出,當33,000件AI基礎模型專利被鎖進一個只對成員開放的“安全區”,AI競爭開始從“算力+數據”悄然轉向“許可結構”與“進入資格”。這一評論精準地揭示了SAIL的本質: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專利池,而是一種以專利為載體的準入控制。當專利從“保護創新”變成“組織陣營”,真正的博弈,早已超越技術層面了。
本文將從SAIL的制度構造切入,剖析其封閉性與排他性設計的內在邏輯,進而評估其對中國AI產業的多維影響,最終提出中國AI產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應對策略。
二、SAIL的制度構造:從防御敘事到準入控制
(一)多邊交叉許可:內部“零摩擦”的制度基礎
SAIL在其官網披露了長達15頁的成員協議,在法律意義上屬于一種多邊互惠專利許可。其核心機制是:每一位簽署成員將其持有的全部“涵蓋AI技術”相關專利,以非獨占方式許可給所有其他成員;作為對價,其他成員亦以同等方式反向授權。這一結構在專利許可實踐中通常被稱為“多邊交叉許可池”,其制度原型可追溯至20世紀初美國汽車行業的ALAM專利聯合,以及近年來科技領域的開放發明網絡(OIN)。
SAIL的特殊之處在于兩個關鍵維度。其一,這是首個將AI基礎模型專利納入統一許可框架的組織,標志著AI大模型領域的專利運營正式進入體系化階段。其二,SAIL覆蓋的并非邊緣性或可替代性技術,而是AI產業的“根技術”,覆蓋的技術領域包括大模型訓練方法、多模態融合、智能體系統架構、數據處理與推理優化等。這些專利一旦形成“組合覆蓋”,其威懾效果堪比AI產業的“原子彈”,市場主體未必會侵犯其中某一件專利,但很難規避其中一組專利的侵權風險。這種組合式專利控制的本質是通過專利組合的協同覆蓋,內部實現“全面交叉許可、零摩擦”,外部則可能形成高強度專利壁壘,將沖突導向外部。
SAIL內部成員之間的全面交叉許可降低了內部研發摩擦,但目前中國AI企業被排除在這一協作體系之外。
(二)封閉性設計:誰是“局內人”,誰是“局外人”
SAIL目前是封閉體系,并未形成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式公開許可機制。這意味著它不是一個向所有市場主體開放的市場化許可工具,而是一個成員內部互助的“私董會”。這種封閉性設計體現在三個層面:其一,成員資格的取得需要滿足特定條件;其二,成員之間的許可權利不對非成員開放;其三,聯盟的治理結構由創始董事會成員主導。
更值得關注的是,SAIL的封閉性與當前中美科技博弈的制度化趨勢深度嵌套。2026年1月,美國德克薩斯州更新《禁用技術清單》,新增26家中國實體,使清單上的中國實體總數達到50家,涵蓋MiniMax、智譜、月之暗面、階躍星辰、百川智能等AI大模型創業公司,以及商湯、曠視、云從、依圖等“AI四小龍”,還包括阿里、百度等互聯網平臺。根據SAIL協議條款,已被列入美國實體清單等限制名單的中國企業,無法授予許可;若在加入后被實體清單限制的,則無法在加入后維持有效許可。
這種封閉性設計與這種地緣政治性排他的趨勢在邏輯上是高度同構的:它們共同構成了一種以“合規”為名、以“排除”為實的準入控制體系。
(三)SAIL與傳統專利池的本質差異
通信領域的專利池(如MPEG LA)解決的是標準實施問題,這類專利池遵循在標準必要專利許可中協調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利益的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條款,以其為基礎向所有市場主體開放;而SAIL解決的是基礎能力訪問問題,屬于封閉式專利池范疇,且不對非成員提供公開許可路徑。換言之,通信領域專利池是一種“橫向”的標準化許可機制,旨在降低標準實施者的交易成本;而SAIL是一種“縱向”的產業隔離機制,旨在劃分“可以安全研制AI”的成員與“必須面對高壁壘”的非成員。這種制度差異意味著SAIL的功能定位已超越傳統專利防御范疇。由此可見,SAIL并非致力于解決專利許可問題,而是在提前劃分AI時代的產業進入資格。
三、SAIL對國內AI產業的影響
(一)AI核心技術的“準入壁壘”而非“侵權風險”
SAIL對中國AI產業最直接的影響,不是具體的專利侵權風險,而是一種具有結構性特征的準入壁壘。中國的AI公司,包括百度、阿里、華為、字節跳動等頭部企業,面臨的不是“是否侵權”的問題,而是“是否具備進入許可體系資格”的問題。SAIL的成員包括Anthropic、IBM、Meta、微軟等9家企業,成員間有著明確的核心專利布局,當SAIL成員之間通過全面交叉許可實現了內部專利“零摩擦”,這種由關聯緊密、規模龐大的專利構成的專利組合,對外就形成了事實上的集體談判壁壘。非成員企業若要進入海外市場或與SAIL成員開展技術合作,將面臨更高的許可談判門檻、不透明的許可成本以及可能的訴訟威脅。這種準入控制的影響范圍不僅限于中國大企業,開源模型生態的部分項目和中小AI創業公司同樣可能被排除在SAIL的保護體系之外,進一步加劇了AI產業的結構性分化。
(二)國際合規成本的結構性上升
SAIL的封閉性設計與美國出口管制體系的制度化趨勢相互強化,使得中國AI企業面臨的國際合規成本從“項目性”風險上升為“結構性”約束。一方面,SAIL的創始成員以歐美科技巨頭為主,中國企業若希望成為SAIL成員以獲取交叉許可保護,可能將面臨成員資格審查的地緣政治障礙;另一方面,即便不尋求加入SAIL,中國企業在與SAIL成員開展技術合作、產品出海或供應鏈整合時,也需要應對更為復雜的專利許可談判和合規審查。這種合規成本的上升并非短期波動,而是由SAIL的制度構造決定的長期趨勢。知識產權制度的功能主要體現為:激勵創新、保護成果、組織競爭秩序。SAIL的出現,意味著“組織競爭秩序”功能開始突顯——專利不再只是“保護工具”,而成為“產業準入工具”。
(三)倒逼效應:從“數量優勢”到“質量與布局”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2025年專利報告,中國已成為全球人工智能專利的最大擁有國,在全球的占比達到61%。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助理總干事夏目健一郎表示:“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領域的全球十大專利持有者中,超半數是來自中國的企業和科研機構”。然而,專利數量優勢并不能直接轉變為制度性博弈中的話語權。中國在AI核心專利質量和全球布局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實際操作中,我國人工智能企業的專利布局多跟隨技術熱點展開,缺乏面向“技術奇點”的突破,全球布局不足。盡管華為等企業的大模型、芯片專利已覆蓋全產業鏈,但整體來看,智能芯片、高端傳感器等關鍵領域仍存在專利布局短板,再加上我國AI專利轉化率不高,產業鏈可控性不足的問題較為突出。SAIL的出現將加速倒逼效應:中國AI產業必須從“量”的擴張轉向“質”的提升,從“國內保護”轉向“全球布局”,從“單打獨斗”轉向“制度性協作”。
四、中國AI產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應對
(一)推進本土AI專利聯盟的制度建設
面對SAIL的封閉性構造,中國AI產業亟須建立自己的專利聯盟或防御性專利池。2025年4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在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期間明確表示,國知局將推動建立人工智能大模型領域專利池,助力人工智能企業創新發展。這一政策方向為本土AI專利聯盟的建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持。在聯盟建設的具體路徑上,可以借鑒SAIL的制度經驗,同時結合中國AI產業特點進行本土化創新。
與其讓國內企業單打獨斗去適應西方制定的規則,不如由政府機構或者有政府背景的研究機構牽頭,聯合國內AI研究機構、頭部企業,構建中國自主的AI基礎模型專利聯盟,政府給予政策支持保障。對中國核心技術實施跨境備案保護,助力企業規避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風險,避免陷入被動。此外,技術抱團的核心在于高質量專利的支撐,“企業想‘走出去’‘走得穩’,必須堅持技術抱團,形成專利集群,這樣在國際競爭中才有話語權”。
(二)優化專利布局結構與全球布局策略
應對SAIL帶來的挑戰,需要從專利布局的底層邏輯入手。當前,中國AI產業的專利布局多采取市場跟隨式策略,即圍繞產業熱點展開,哪些產品即將面市或者哪個項目即將結項,就布局哪個,缺乏面向基礎性、顛覆性技術的系統性布局。面對SAIL在訓練范式、模型結構、推理優化等AI基礎技術領域的專利組合覆蓋,中國企業需要加大在這些“根技術”領域的專利布局力度,形成與SAIL專利組合對等的防御性資產。同時,全球布局能力至關重要。中國企業應充分利用“專利合作條約”(PCT)等渠道,加快在主要海外市場的專利布局,建立跨國專利保護網絡。只有擁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海外專利資產,中國企業才能在面對SAIL成員的專利挑戰時具備有效的談判籌碼和反制能力。
近期,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修訂《專利審查指南》,發布《人工智能相關發明專利申請指引》等,明確人工智能參與的發明創造可以申請專利保護,完善了人工智能專利“創造性”的審查標準。遍布全國各省市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承擔了相當一部分專利預審職責,大幅加快了人工智能相關專利授權速度。同時,面向AI產業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也在加強,僅在上海就有800余件數據產品知識產權通過許可交易等方式實現經濟價值超195億元。
(三)深度參與AI知識產權國際治理
SAIL的問世不僅是專利實踐維度的變革,更是AI領域知識產權國際治理格局塑造的標志性信號。中國政府和企業需要積極深度參與知識產權國際治理,參與知識產權規則的形成過程,具體可從以下方面著手:一是加快國內制度優勢與實踐經驗向國際規則轉化,持續強化AI知識產權規則供給能力。系統梳理我國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成熟做法,面向全球提供體系化、可落地的中國方案。二是充分依托多邊平臺提升AI領域知識產權國際治理話語權。在WIPO、WTO等框架下主動設置議題,推動形成AI領域知識產權國際保護規則。三是積極構建議題聯盟以提升中國方案的國際認可度。加強與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溝通協調與立場協同,擴大我國主張的共識基礎與接受范圍,持續提升我國在AI領域知識產權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四是在國際標準化組織中推動AI中國技術方案進入標準必要專利體系,增強中國AI專利的戰略價值。五是對封閉性專利聯盟可能引發的反壟斷問題保持關注,并在適當時機利用國際競爭法工具進行制衡。
五、結語
SAIL專利聯盟的問世,標志著AI領域專利博弈從個體訴訟對抗升級為系統性準入控制。當33,000件AI領域專利被鎖進一個成員內部交叉許可的封閉體系中,專利不再僅僅是保護創新成果的法律工具,而成為劃分“準入資格”、組織產業競爭秩序的戰略武器。對于中國AI產業而言,SAIL帶來的核心挑戰不是具體的專利侵權風險,而是一種結構性的準入壁壘和國際合規成本上升。
面對這一挑戰,中國AI產業需要在自主專利布局、本土聯盟建設和知識產權國際治理參與三個層面作出系統性回應。中國AI產業專利要實現從數量優勢到質量與布局并重,從國內保護到全球布局,從單打獨斗到制度性協作——這既是應對SAIL挑戰的必然選擇,也是中國AI產業從“跟跑并跑”走向“領跑”的必經之路。知識產權制度的本質功能是激勵創新、保護成果、組織競爭秩序。在AI時代,如何在全球視野下實現這三重功能的平衡,將是決定中國AI產業長期競爭力的關鍵命題。
鹿藝,上海人工智能實驗室知識產權負責人,高級工程師。許春明,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教授。文章觀點不代表主辦機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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