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阜陽服刑人員遭虐待身亡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2017年1月6日,52歲的服刑人員謝某中從安徽巢湖監獄調至阜陽監獄第十四監區,19天后(1月15日)凌晨發病,經搶救無效于當日2時50分死亡。監獄最初告知家屬其為"正常死亡",但家屬查看遺體時發現身上有多處傷痕,頭頂還有個洞,懷疑遭虐待。
在家屬持續9年申訴下,2023年阜陽市檢察院立案偵查,認定時任監區教導員許某華因謝某中不服從管理,安排值班罪犯用自制約束帶對其長時間捆綁約束,且未跟蹤關注。
同年7月該案一審開庭,8月許某華因犯虐待被監管人罪,被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2025年11月,阜陽市檢察院重新調查核實,正式認定謝某中系"非正常死亡"。
三刀認為,一條人命,在司法的判決里,只值八個月的刑期,身為執法者的獄警,知法犯法、虐待致人死亡,卻只得到輕描淡寫的懲處。
這種殘忍,流露出的正是囂張的公權力和冰冷的司法公正。
或許有人會說,他是犯了罪的服刑人員,本就該接受管束,可就算是罪犯,他也只是被法律剝奪了人身自由,并沒有被剝奪生命權和最基本的人格尊嚴。
法律沒有判他死刑,更沒有賦予任何人用私刑折磨他、剝奪他生命的權力。
作為獄警,其核心職責是監管和教育罪犯,但本案中的涉事獄警卻把監獄變成了自己的一言堂,僅僅因為謝某中不服從所謂的管理,便指使其他服刑人員用自制的約束帶對其進行長時間捆綁約束,最終直接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明眼人知道,這不是正常的監管措施,這是赤裸裸的虐待,是明目張膽的犯罪。
最為諷刺的事,監獄第一時間拋出正常死亡的結論,試圖快速平息事件,看到這里,不得不說:權威的部門都能如此肆無忌憚地撒謊,都能完全無視鐵證如山的事實,普通百姓還能相信什么?
除此之外,整個事件的申訴之路也著實令人心酸。
九年,對于一個普通家庭來說,這是一段無比漫長、無比煎熬的時光。
他們沒有顯赫的背景,沒有雄厚的財力,沒有專業的法律資源,只是一群想要為親人討回公道的普通人。
他們要對抗的,是監獄的權威,是虛假的鑒定,是層層疊疊的推諉與阻礙。
他們一次次遞交申訴材料,一次次被駁回,一次次在絕望里咬牙堅持,只是為了讓真相大白于天下,讓逝者得以安息,讓作惡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如果不是他們九年如一日的執著與堅守,這場悲劇恐怕永遠都會被掩埋在謊言之下,涉事獄警依然會安穩地履職,虛假的鑒定依然會被當作真相,正義永遠都不會到來。
當然這還沒完,九年的漫長等待,換來的僅僅是涉事獄警八個月的刑期,這樣的結果,對于逝者、對于家屬、對于所有關注這件事的普通人來說,都太輕了,輕到讓人覺得法律的威嚴被肆意踐踏,輕到讓人覺得生命的價值被徹底漠視。
我們一直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可在這起事件里,這句話仿佛成了一句空洞的口號。
獄警身為執法者,本該比普通人更懂法、更守法、更敬畏法律,可他卻利用手中的職權,實施虐待、致人死亡,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理應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明確規定,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殺人罪定罪從重處罰。
按照法律條文,這樣的行為本該是重罪重判,可最終的判決卻只有八個月,如此巨大的落差,讓所有人都無法理解,更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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