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5名人士,指控他們通過貪污的方式,安排多名學童優先插隊入讀一所國際幼兒園的幼兒班,涉及賄款逾100萬港元。
該校時任行政主任承認向部分學生家長收賄共64萬港元,4月20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5個月。涉案13名家長及一名中間人早前行賄罪成并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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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國際幼兒園(烏溪沙)
前行政主任受賄
獲刑25個月
被告林珍妮今年56歲,時任英基國際幼兒園(烏溪沙)(英基烏溪沙幼兒園)行政主任,早前承認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五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暫委法官陳慧敏4月20日判刑時,斥責林珍妮是案中主腦,罪責最重。陳慧敏認為,林珍妮利用家長渴求子女獲得優質教育的心態而有預謀地持續犯案,不但違反誠信,更破壞學校聲譽及校園的公平環境,侵害社會廉潔基石,法庭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陳慧敏表示,林珍妮的總刑期為入獄50個月,考慮到她認罪并協助控方出庭指證其他被告令多人定罪,獲扣減一半刑期,最終判囚25個月。陳慧敏又頒令林珍妮須于三年內向其時任雇主英基教育服務有限公司歸還涉案賄款64萬港元。
賄賂幼兒園職員助子女插隊入學
香港多名家長獲刑
同案另外14名被告,即13名家長及一名中間人,早前經審訊后被裁定12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及以一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3月份分別被判囚8至14個月。(相關報道>>)
據悉,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后展開調查,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個學年英基烏溪沙幼兒園的幼兒班入學申請。該校每年9月接受入學申請,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案發期間,相關申請由林珍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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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涉案多名學童通過幼兒班入學面試后,被校方列入收生輪候名單中的較后位置。林珍妮在處理相關家長的查詢時,表示可為其子女安排幼兒班學位,家長需先向她支付賄款。
林珍妮承認從其中九名家長分別收取賄款2萬港元至10萬港元不等,合共64萬港元,以協助他們的子女獲取幼兒班學位。廉政公署調查發現,林珍妮收取賄款后,有關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兒園。
英基教育服務有限公司在廉政公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來源: 南方+客戶端
編輯丨胡元媛 實習生 周玥交
一審丨胡元媛
二審丨袁雋永
三審丨丁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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