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百度集團發布反貪腐舞弊通報,披露2025年違法違紀員工處理情況。通報顯示,2025年百度集團共查辦處理違法違紀員工144人,其中33人被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11人被公司依規處罰。 此次通報除了26起移送司法機關以及被法院判決的案件,還有3起被最高人民法院、海淀區人民法院、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收錄為典型的員工貪腐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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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原MEG貼吧業務部員工石某某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巨額資金并收受他人賄賂,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石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該案為近五年判處刑期最長的互聯網企業內部貪腐案件。該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典型刑事案例(共五起),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互聯網企業內部人員貪腐犯罪案件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以及互聯網貪腐犯罪典型案件(共八起)。
根據《白皮書》披露,2014年4月至2019年1月間,石某某任貼吧業務部-基礎業務產品部用戶經理,負責貼吧產品設計、挖掘客戶需求、負責方案推進等工作。其間,被告人石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引入北京某科技公司與其所在公司合作虛擬貨幣獎勵業務,并非法收受該公司人民幣608萬元。2016年6月至12月間,石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被害單位與北京某科技公司合作虛擬貨幣的業務中,通過多個貼吧賬號將部分虛擬貨幣變現并轉入其控制的個人銀行賬戶,非法占有被害單位人民幣366萬。2021年2月17日,被告人石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白皮書》顯示,該案的典型意義在于揭示了互聯網企業中“?小官巨貪?”和“?平臺軟權力尋租?”現象,尤其是在虛擬貨幣、流量變現等新型業務中,監管滯后易被鉆空子。
原MEG百家號業務部員工馬某某、常某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巨額資金并收受他人賄賂,二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判處常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原MEG大客戶銷售部員工魏某某、朱某某、李某某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三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魏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五個月,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原財務部員工韋某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巨額資金,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韋某有期徒刑六年;該案件入選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互聯網貪腐犯罪典型案件(共八起)。
原MEG教育業務部員工王某某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資金,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該案件入選北京海淀區檢察院《反商業腐敗檢察工作白皮書》以及《反商業腐敗·保障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
據了解,MEG(移動生態事業群組)是百度公司旗下的一級事業群組,由原百度搜索公司于2019年5月戰略轉型而來。該事業群組負責百度最核心的互聯網業務與AI應用落地,包括百度搜索、百度App、文小言(原文心一言App)、百度網盤、百度文庫及在線營銷服務等。MEG也是百度集團最賺錢的事業群,承載著百度最核心的在線營銷業務。
據悉,2020-2025年,百度集團累計查辦處理違法違紀員工707人,其中,123人被司法機關依法處理、342人涉及嚴重違紀被辭退(含司法機關處理)、365人涉及違紀被內部處罰,挽回經濟損失5276萬余元。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汪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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