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街坊阿志(化名)報料:近日,他與朋友在番禺廣場一知名酒樓用餐時,竟然吃到一個被人嚼過的檳榔,“當場就嘔了”。他向店家維權,但遭到對方的拒絕。
有媒體到現場采訪,酒樓稱在配合調查,要等市監部門的調查結果,“不排除檳榔是阿志或其他客人放入的”,因此不愿回應和評論。
一個檳榔,聽上去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我贊同大家都較一回真,無論是對于阿志,還是對于店家。
從理論上說,店家稱不排除檳榔是阿志或其他客人所放,并不是沒有這種可能。如果是阿志自導自演,那么無非是想訛點本不應有的賠償,惡意最終只會導致自嘗苦果;如果檳榔是其他顧客所放,那么責任不在阿志,他當然有權向店家索賠;如果這個來歷不明的檳榔純屬店家自己的紕漏,那更沒什么好辯解的。
阿志說,檳榔里面全是口水,他已經把它嚼進了嘴里,當場就嘔吐了。假如阿志的確是無辜的受害者,那么這個小小的檳榔就未必是一樁小事,因為它除了口水,還可能攜帶未知的病菌。
顧客稱嚼到了一個莫名其妙的二手檳榔,店家卻不愿照單全收,事情陷入了僵局。在現有技術條件下,打破僵局并不是什么難事。查看監控通常是一個有效的手段,監控目前是各種店家的標配,從監控里應該可以看出檳榔是不是阿志所放。即便湊巧處于監控死角,也還有各種檢測手段,可以去論證這個檳榔究竟和阿志有沒有關系。倘若證實和阿志無關,那么無論是否其他顧客所為,店家都應該對阿志負責,為這個不合時宜的檳榔買單。
據阿志稱,他向店家反映情況,結果店家第一時間過來搶走那道菜品。如果這個場面是真實發生過的,那么這個舉動本身就已經部分說明了問題。
食品安全無小事。一顆檳榔雖小,卻嚼出了大問題。在食品安全面前,沒有小題大做,只有防微杜漸。無中生有、無事生非的消費者應該受到批判,以“不排除他人所為”為由推諉塞責的商家同樣為道德所不齒。所以,搞清楚這個檳榔究竟是誰的責任,不僅對于當事雙方來說很重要,對于公眾而言同樣意義重大——有所為,有所不為,做人做事,皆應如此。
文 | 羊城晚報評論員 林如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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