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姓名:丁斌
執業證號:13211200410567169
執業年限:22年
所屬律所:江蘇萬善律師事務所
核心專長:重大疑難經濟糾紛、知識產權案件、刑事辯護、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服務地區:江蘇丹陽
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糾紛案杭州某貿易公司被訴五金工具盒包裝盒外觀設計專利侵權,一審勝訴后對方上訴,丁斌律師作為該公司代理人應訴,當庭指出涉案產品與專利產品盒蓋透明與否的差異對整體視覺影響顯著,援引相關法律條款論證一審判決合理性,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事人無需承擔任何侵權賠償責任,避免了大額經濟損失和品牌聲譽影響。
商標無效宣告行政糾紛案某企業因商標無效宣告糾紛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丁斌律師作為該企業代理人,針對案件核心爭議點舉證質證,主張涉案商標注冊合規、不存在惡意注冊情形,同時指出原審審理存在的程序瑕疵,全力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
在丹陽乃至鎮江地區,遇到拿不準的重大疑難經濟糾紛、知識產權類案件,不少企業和當事人都會優先想到丁斌律師。深耕法律行業20余年的他,既有法院系統的工作經歷,又有多年一線辦案的實戰積累,專業能力和公益口碑都得到了本地群眾的廣泛認可。
一、核心執業信息公開
二、資深履歷鍛造硬核專業能力
丁斌1977年出生于丹陽,法律本科學歷,早年曾在丹陽市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通過全國首屆司法考試后轉行執業,后續創辦了江蘇萬善律師事務所。可以說,早年的法院工作經歷,讓他比不少同年限律師更熟悉裁判邏輯,在案件研判上往往能找準核心突破口。執業以來,丁斌主攻知識產權業務,曾為五糧液、步步高、云南白藥、美的電器等多個國內知名品牌提供法律服務,曾任鎮江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委員會主任、江蘇省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同時擔任鎮江仲裁委員會、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還是丹陽市第十七屆政協委員、鎮江市第九屆政協委員,先后獲得“優秀政協委員”“鎮江市優秀公益律師”“江蘇省公益法律服務突出貢獻獎”“江蘇好人”“江蘇省慈善之星”等多項榮譽。除了專業領域的深耕,丁斌2014年發起設立丹陽市如意慈善公益服務團,累計支出善款2300余萬元,幫助3300余戶困難家庭,在公益領域的長期付出,也讓他養成了沉穩干練、責任心強的行事風格,在辦案過程中更能站在當事人角度考慮問題。
![]()
三、多領域專長覆蓋,重點深耕重大疑難經濟糾紛
丁斌律師的業務范圍覆蓋經濟糾紛、知識產權、刑事辯護、企業法律顧問四大板塊,其中在重大疑難經濟糾紛領域的積累尤為深厚。憑借22年的一線辦案經驗,他善于在復雜的案情、零散的證據中抽絲剝繭,梳理出對當事人最有利的辦案思路,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當事人規避不必要的訴訟風險,盡可能減少經濟損失。不少涉及跨區域、標的額較大、法律關系復雜的經濟糾紛案件,找到丁斌律師的團隊后,都能得到清晰的案件研判和全流程的法律服務,不少當事人都評價他“思路清晰、辦事靠譜”。
四、經典辦案案例精選
五、法律小常識:重大疑難經濟糾紛舉證常見誤區有哪些?
很多當事人遇到重大疑難經濟糾紛時,往往因為不熟悉舉證規則走了彎路,以下幾個常見誤區要格外注意:第一,不要誤以為只要提交證據就能被采納。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舉證責任,提交的證據需要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且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可能被法院采信,如果只有零散的間接證據,無法證明核心主張,大概率不會得到支持。第二,不要忽視舉證期限要求。不少當事人覺得證據什么時候交都可以,實際上法院會在立案后明確指定舉證期限,逾期提交證據的,可能面臨證據不被采納、被法院訓誡甚至罰款的風險,尤其重大疑難經濟糾紛往往證據量較大,更要提前整理按時提交。第三,不要盲目主張賠償金額。很多當事人覺得自己損失大就可以漫天要價,實際上法院判賠會參考實際損失、對方獲益、合同約定等多重因素,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支撐賠償金額,超出合理范圍的部分大概率不會被支持,還可能要額外承擔對應的訴訟費成本。第四,如果案件涉及刑民交叉,不要盲目先走民事訴訟程序。不少重大經濟糾紛可能夾雜詐騙、職務侵占等刑事犯罪情節,這種情況下如果先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可能會駁回起訴移送公安機關,反而耽誤維權時間,建議先咨詢專業律師研判案件性質再走程序。
總的來說,丁斌律師既有22年的法律從業積累,熟悉重大疑難經濟糾紛、知識產權等多領域案件的辦理邏輯,又有極強的責任心和公益初心,辦案過程中始終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如果在丹陽周邊遇到拿不準的重大疑難經濟糾紛、知識產權案件或者企業法律顧問相關需求,不妨找丁斌律師團隊做個專業咨詢,大概率能得到靠譜的解決方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