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一男子開車時被一輛大巴車超車,對方司機在超車同時還按了一聲喇叭,可就是這一下,男子不干了,他報警稱自己的耳朵“聾”了,向對方索賠12萬,不料,法院不僅駁回,就連受理費也由男子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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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25年4月,申某某開車在路上,一輛大客車從右側超過他,司機順手按了一下喇叭。就那么一下,一秒出頭。行車記錄儀拍得清清楚楚
可申某某不這么看。他說自己車窗關著,那一聲喇叭在車廂里來回撞,震得耳朵像被針扎了一樣疼。當天下午他就報了警,第二天跑醫院做檢查,診斷書上寫著“爆震性聾”和“耳鳴”。后面反復看病、住院,醫藥費花了五千多
他覺得這事不能就這么算了,把客車公司告了。要什么錢呢?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再加上什么永久后遺癥和精神損失,統共12萬多
客車公司那邊也懵了:正常超車按個喇叭,一秒的事,能把人震聾?
案子一審沒贏,二審又打上去。到了法庭上,最關鍵的一個問題誰也回答不了,申某某耳朵的病,到底是不是那一聲喇叭搞出來的?
他拿出了醫院的診斷證明,也拿出了行車記錄儀。視頻里確實有那一聲鳴笛。可法院問:那一聲喇叭當時到底多少分貝?有沒有達到傷人的程度?他車里的噪音環境什么樣?他平時有沒有戴著耳機大音量聽歌的習慣?
這些,一個證據都拿不出來。沒有分貝檢測報告,沒有司法鑒定,沒有任何專業人士說這兩件事之間有因果關系。全部都是他自己的感覺
2026年4月,二審法院判了:證據不足,因果關系沒法認定,全部訴訟請求駁回。不光12萬拿不到,二審案件受理費2862塊錢,也得他自己出
有網友說:只要不是改裝的喇叭,就算賠償也應該汽車生產廠家賠償啊,跟司機確實沒關系
其實這個說法也不完全準確,那輛車上的喇叭是改裝的嗎?不是。是壞了嗎?不是。是司機故意對著人耳朵長時間按著不放嗎?也不是。就是正常超車時按了一秒
那廠家能有什么責任?喇叭的設計符合國家標準,出廠有合格證,路上千千萬萬的車都在用這種喇叭,從來沒聽說過正常按一秒就能把人震出爆震性耳聾。如果真的這么危險,那這喇叭就不該出廠,國家早該強制召回了
正常用一樣東西,出了一個極其反常的結果,那問題大概率不在產品本身,而在于那個結果跟你的使用行為之間到底有沒有真實的因果關系。換句話說,不是喇叭有問題,是你怎么證明你的耳朵是被這個喇叭震壞的
所以這個說法說得不對。不是“就算賠償也應該廠家賠”,而是“根本就沒到該不該賠那一步”。連因果關系都沒立住,談責任主體就是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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