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食品安全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與消費者合法權益,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現將4起違法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煙臺鑄創商貿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6年3月10日,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鑄創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通過組織“講座”、播放宣傳視頻等方式,對所售商品進行虛假、夸大功效宣傳,刻意混淆普通商品與保健食品界限,誤導消費者購買。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虛假宣傳。目前,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案例二:芝罘區李姣龍餐飲店涉嫌違法廣告案
2026年3月17日,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芝罘區李姣龍餐飲店在銷售五谷雜糧粉等普通食品時,于經營場所設置廣告牌,宣稱產品具有“安神助眠”“生發烏發”“降三高”等功效,其產品包裝標簽亦標注“烏發補腎篇”“祛濕篇”“潤肺止咳篇”等內容。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芝罘區李新娟經絡養生館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6年3月25日,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對芝罘區李新娟經絡養生館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通過會議營銷方式,向顧客推銷普通食品“雪蓮干細胞小分子肽”,并宣稱該產品具有治療胃病、腦梗、糖尿病、冠心病、頸椎炎等疾病功效。當事人還自行編造會員服用體驗作為宣傳素材,誤導消費者。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虛假宣傳,目前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案例四:煙臺長信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6年4月3日,根據群眾舉報,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對煙臺長信食品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在其官方網站宣傳其經營的普通食品豌豆淀粉具有“抗菌、提高機體康復能力、增強系統免疫力、預防便秘”等功效。該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目前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始終聚焦民生關切,嚴厲打擊食品領域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等違法行為,筑牢食品安全防線。專項整治開展以來,通過多種渠道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廣泛征集違法線索,推動社會共治。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堅持依法嚴管、重拳治理,對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呼吁廣大消費者理性消費、積極監督,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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