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惠水縣一起嫖娼案件引發全網熱議,違法行為人羅某某在短短兩天內,先后兩次通過網絡社交平臺約見涉黃人員,線下實施嫖娼行為,其肆無忌憚的舉動公然觸碰法律紅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隨著事件發酵,羅某某被抓獲的現場畫面也隨之流出,畫面中,民警依法出示執法證件,羅某某神色慌張、低頭不語,面對民警的詢問,起初還試圖狡辯,最終在確鑿證據面前,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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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通報及知情者爆料,這起奇葩案件發生在2026年4月18日至4月19日,短短不到20個小時的時間里,羅某某先后兩次實施嫖娼違法行為,其行為可謂肆無忌憚,性質十分惡劣。
據悉,羅某某平日里獨居,閑暇時無所事事,長期沉迷于網絡社交,某天偶然在網絡社交平臺上刷到涉黃相關信息后,便動了歪心思,主動添加涉黃人員聯系方式,開始試探著商談嫖娼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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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羅某某通過網絡社交平臺與一名涉黃女子取得聯系,雙方在聊天中明確商談了嫖娼價格、交易地點及相關細節,最終約定由涉黃女子提供私人場地,羅某某支付200元費用,進行一次性交易,且雙方約定交易時長不限。
商談妥當后,羅某某按照約定時間,悄悄前往雙方約定的私人出租屋,全程刻意避開監控,行蹤十分隱蔽,試圖躲避警方查處。
交易結束后,羅某某對該涉黃女子的服務表示滿意,竟在第二天(4月19日)上午,再次主動聯系該女子,以同樣的價格、同樣的方式,約定再次進行嫖娼交易,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心存僥幸心理,認為只要不被當場抓獲就不會有問題。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就在羅某某第二次實施嫖娼行為時,貴州惠水縣公安局擺金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轄區內某私人出租屋存在賣淫嫖娼違法行為,接到舉報后,民警立即啟動核查程序,迅速攜帶執法裝備前往現場。
民警抵達現場后,并沒有貿然行動,而是先對出租屋周邊進行布控,確認屋內人員情況后,依法敲門示意,屋內人員聽到敲門聲后,頓時陷入慌亂,試圖藏匿相關證據,拖延時間。
民警見狀,當即表明執法身份,出示執法證件,依法對該出租屋進行檢查,隨后在屋內將正在實施嫖娼行為的羅某某及涉黃女子當場抓獲,現場查獲交易現金200元及相關物品,全程進行執法記錄,相關畫面清晰可辨。
被抓后,羅某某情緒十分激動,反復辯解自己只是“一時糊涂”,聲稱自己獨居無聊,才會做出這樣的荒唐舉動,試圖請求民警從輕處理,但面對民警出示的現場證據、網絡聊天記錄及交易痕跡,羅某某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
隨后,民警將羅某某及涉黃女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在詢問過程中,羅某某逐漸冷靜下來,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終于放下僥幸心理,如實供述了自己在4月18日至19日期間,兩次通過網絡社交平臺約見涉黃人員、實施嫖娼行為的全部經過,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針對此事,警方第一時間作出正式回應,明確表示,賣淫嫖娼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嚴重敗壞社會風氣,侵害社會公序良俗,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涉黃違法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絕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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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稱,接到群眾舉報后,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開展核查工作,通過調取周邊監控、走訪群眾、核查網絡聊天記錄及資金交易軌跡等多種方式,快速鎖定違法行為人羅某某,成功將其抓獲,目前相關涉案人員已被依法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同時,警方強調,當前全國范圍內針對涉黃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持續升級,202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全面落地,智慧警務技術不斷迭代,以往“沒被當場抓就沒事”的僥幸心理早已行不通,事后倒查、大數據篩查等手段,讓所有涉黃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法律人士解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羅某某在短短兩天內連續兩次實施嫖娼行為,屬于情節較為惡劣的情形,依法將面臨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相應罰款的處罰,其違法記錄將被依法留存,對其今后的生活、工作等都會產生不良影響。
現場流出的被抓畫面中,羅某某低著頭,雙手被依法控制,神色懊悔,卻已無法挽回自己的錯誤,涉黃女子則被民警依法帶離現場,全程配合調查,相關畫面曝光后,引發網友廣泛熱議。
有網友表示,“兩天連續兩次嫖娼,簡直肆無忌憚,無視法律和道德,就應該嚴肅處罰,以儆效尤”;也有網友提醒,“不要心存僥幸,涉黃違法必被查,一時的糊涂,只會換來終身的遺憾”。
警方再次提醒廣大群眾,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賣淫嫖娼等涉黃違法行為,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還會破壞家庭幸福,敗壞社會風氣,希望大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堅守道德底線,遠離涉黃違法行為,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目前,羅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涉黃女子的相關處理結果將根據案件調查情況進一步公示,后續進展我們將持續關注并第一時間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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