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則離譜新聞:陌生男子竟出價100萬逼他人離婚,民警到場后,雙方居然當場討價還價,從50萬砍到20萬,丈夫還真就同意了。這操作簡直刷新三觀!
事情是這樣的:
夫婦遇一陌生男子稱愿出100萬娶其妻子,并加了妻子的微信。經咨詢警察認為是詐騙,丈夫叫妻拉黑陌生男子,其妻不從。后三人見面陌生男子壓價50萬發生爭執報警。
陌生男講不給錢其妻也愿跟他走,又壓價到20萬,妻子勸丈夫見好就收,男子居然答應了。
后在警方主持調解下達成協議,由陌生男當場預支5萬,待見到離婚證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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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荒唐賣妻操作可謂拍案稱奇!
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人身關系,絕非可以隨意買賣的商品。《民法典》明確規定,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陌生男子用金錢逼迫他人離婚,本身就涉嫌違法;而丈夫為了錢財輕易放棄婚姻,不僅違背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更是對婚姻的褻瀆。
退一步說,即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也應通過合法途徑解除婚姻關系,而非拿婚姻做交易。這種用金錢衡量婚姻的行為,不僅會傷害家庭成員,還會敗壞社會風氣。
婚姻不是兒戲,更不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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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人都能敬畏婚姻、尊重法律,別讓銅臭味玷污了本該純粹的情感,更別觸碰法律的底線。
關注我,友德之聲為你傳遞更多法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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