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17日電 (記者歐陽潔)海關總署近日對《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進行系統性修訂,并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新辦法,自5月11日在上海市開展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試點工作,待條件成熟,逐步向全國其他口岸復制推廣試點經驗,進口化妝品電子標簽將逐步成為行業標配。
上海海關副關長駱江洪介紹,使用電子標簽后,消費者只需用手機掃碼,就能看到官方備案的、完整真實的產品信息,標簽內容清晰透明、真偽可查。對進口企業來說,既節省包裝印刷、人工貼標等成本,也實現標簽信息的線上動態更新,加速新品上市節奏,便于實現產品追溯管理。
試點實行“名單制”管理,參與企業須為注冊地址在上海浦東新區的企業,且經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規遴選確認。申報環節依托海關與藥監部門的數據共享、業務聯通機制,海關將直接調用藥監部門的試點產品電子數據進行自動比對,縮短人工審單時間,提升通關速度。
“進一步深化與國內藥監等部門協同聯動。”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李勁松介紹,新辦法取消進口化妝品收貨人、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取消化妝品指定或認可場所存放要求。優化檢驗地點設置,將進口化妝品檢驗地點從口岸調整至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申報目的地,出口化妝品可由海關總署指定檢驗地點,企業生產經營更加自主靈活。新辦法創新市場采購貿易監管模式,為中小微企業出海拓市場量身定制“輕量化”高效便捷通關服務。取消首次進口化妝品特殊管理要求,優化展品監管,擴大進口化妝品免予檢驗樣品適用范圍。
此次辦法修訂優化進口化妝品樣品、展品監管要求。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長孔曉邦介紹,新辦法對符合要求的進口化妝品樣品、展品,實施便利化通關政策,予以快速放行,助力企業開展新品試驗、樣品測試、展會展示,縮短新品上市周期,也讓消費者更快體驗到國際新品。同時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流向管理臺賬,樣品、展品試用完畢后,要按照規定進行退運、銷毀等,實現全流程閉環監管。
《 人民日報 》( 2026年05月18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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