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多,2025年3月17日黑龍江工業學院學生公寓火情留下的傷痛,依舊沉甸甸壓在鄭女士一家人的心頭。
鄭女士女兒萍萍(化名)是該校一名大四學生,公寓樓突發火情時,孩子正在寢室。逃生過程中,萍萍不慎吸入濃煙,引發一氧化碳中毒,事后落下無法正常言語、應激性精神障礙等后遺癥。事發后,鄭女士帶著孩子輾轉多地醫院持續康復治療,而校方在墊付三十多萬元后,便以財務無支出名目為由,先后三次中斷醫院繳費,并告知鄭女士,希望她走法律程序,明確劃分責任,才能盡快拿到賠償。
在鄭女士眼中,校方此舉意在盡快完成一次性賠付,了結此事。而身為受害學生家屬,她唯一的訴求并非簡單的經濟賠償,而是希望學校持續承擔救治責任,全力幫助孩子接受治療、早日康復。
5月18日,新黃河記者致電黑龍江工業學院,工作人員表示,事發后學校一直積極承擔責任,并帶受傷學生治療,繳納三十多萬元治療費用。至于為何多次中斷繳納治療費用,工作人員未給出明確回應。
如今,萍萍因治療費用拖欠被迫暫停治療,鄭女士更是陷入兩難困境:不愿訴諸官司,就面臨校方停付治療費、無錢繼續醫治的處境。
宿舍著火,學生吸入濃煙致一氧化碳中毒
2025年3月17日傍晚,黑龍江省雞西市,黑龍江工業學院內一場突如其來的火災,徹底改寫了萍萍的人生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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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宿舍起火 受訪者供圖
據此前當地發布的官方通報,當日18時20分,該校學生公寓二樓寢室突發火情,直至18時48分明火才被徹底撲滅。此次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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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發布的通報
作為該校大四畢業生,萍萍就住在著火公寓6樓。鄭女士事后在女兒同學口中了解到,火災發生時,宿舍樓內的消防報警裝置全程未觸發警報,是女兒同學在回寢室的路上,看到公寓樓著火,打電話通知后,女兒才知曉。“女兒在得知火情后,便下樓逃生,彼時煙火已快速向上蔓延,樓道內濃煙密布,慌亂中,她只能憑借直覺順著樓梯向下摸索逃生,跑出樓外后,便昏迷倒地。”
“事發后,孩子被同學送到了當地醫院,因治療條件有限,又被送往了雞西雞礦醫院。”鄭女士介紹,經初步診斷,女兒因吸入濃煙引發一氧化碳中毒,后又出現講話費力聲音嘶啞、無法正常行走、精神恍惚等癥狀。萍萍的會診病歷顯示,病人在逃離過程中吸入濃煙、刺激性氣體后,出現頭昏不適,頭痛咽痛,講話費力,伴聲音沙啞。建議繼續高壓氧艙治療。
得知孩子突發意外,在外打工的鄭女士夫婦緊急趕回雞西,陪伴女兒。2025年3月21日,萍萍出現發熱癥狀,家屬擔憂煙霧引發體內病毒感染,便提出轉院,后輾轉哈爾濱醫大一院、醫大二院和北京安定醫院等多家醫療機構。經多地專科診斷,孩子被確診為急性應激反應、一氧化碳中毒后遺癥等。
“最后醫生建議孩子需要長期接受高壓氧艙、言語康復、藥物治療,心理干預等,后續康復周期漫長且花費高昂。”鄭女士表示,2025年11月27日起,萍萍轉入哈爾濱市第二醫院長期住院治療。
原本應在2025年6月順利畢業、開啟新生活的萍萍,只好暫別校園,長期滯留醫院,畢業、就業、人生規劃被迫中斷。
從全額墊付到三次斷費,校方讓家屬走司法程序
更讓家屬難以接受的是,校方在前期墊付部分治療費后,開始頻繁中斷繳費,一年之內三次停止治療費用撥付,直接導致孩子康復治療被迫中斷。
“事發后,學校一開始一直幫助孩子治療,也負責繳納治療費用,也負責孩子的營養費,但從2025年7月份,開始停止向醫院繳納治療費用。”鄭女士介紹,前期校方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前后向萍萍銀行卡轉賬9萬多元,用于其生活費、營養費及家屬誤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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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萍接受治療 受訪者供圖
但在2025年7月初,學校第一次向醫院停繳治療費用,中間中斷十余天,高壓氧、物理康復等關鍵治療全部停滯。家屬無奈前往當地信訪局、教育廳反映訴求,經相關部門介入協調后,校方于7月25日重新繳納費用。
2025年9月底,校方再次停止支付治療費,遲遲不予對接后續救治事宜。家屬只能再次向相關部門反映。10月4日左右,校方重新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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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停止支付治療費 受訪者供圖
本以為事情能夠平穩推進,沒想到2026年4月30日,校方第三次停止治療費用繳納,至今已停止治療二十余天。“現在還欠醫院共計7萬余元費用,醫院因欠費,已停止為孩子開具藥物,高壓氧等康復項目全部中斷。”鄭女士說,目前孩子還在醫院居住,但病情出現反復。
談及為何停止繳納治療費用,鄭女士表示,校方給出的解釋是,雖承認火災造成學生受傷屬于學校責任,但因為“財務無支出名目、無法支取資金”,所以無法繼續承擔治療費,并讓鄭女士走司法鑒定和法律訴訟程序。
“不打官司就無法治病”,受傷學生家屬陷兩難
2026年3月,黑龍江工業學院出具的一份意見書顯示:事發至今,學校先后支持萍萍在雞西、哈爾濱、北京十多家醫院就醫,學校墊付30余萬元。事件處理過程中,學校向家長提出,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或者協商解決,并為家屬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其解決相關具體事務,但以上意見或建議,始終未與家長達成一致。學校建議家長盡快走民事訴訟程序,為萍萍做司法鑒定,明確劃分各方責任,學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承擔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絕不會推卸責任、拖延敷衍。二是雙方協商,盡快妥善解決。
2026年5月7日,校方又向鄭女士下達《催告告知書》,內容顯示,關于本次人身損害糾紛,學校不會逃避法定責任。損害賠償的法定解決途徑為;雙方協商、人民調解、司法鑒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學生家長長期不配合進行傷情司法鑒定,也不通過調解、訴訟等合法正規途徑主張權利,該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也無法保障你方的合法權益。現正式催告你方配合共同選定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通過司法程序妥善解決本起糾紛。若逾期仍拒絕配合司法鑒定、拒絕通過司法途徑處理,學校將向人民法院提起責任確認之訴,由法院依法判定學校責任范圍與賠償數額,并將相應賠償款依法向法院辦理提存,視為學校履行全部賠償義務。
在鄭女士看來,校方反復催促走司法程序,本質上是想通過一次性賠償、責任劃分,徹底了結此事,完全無視受傷學生的實際病情與家庭的絕境處境。
鄭女士坦言,自從孩子出事,夫妻倆早已全職離職陪護,家中徹底失去經濟來源,根本沒有能力承擔每月巨額的康復費用。而司法訴訟、司法鑒定流程周期漫長,從申請到判決再到拿到賠償款,需要數月甚至更久,這段時間里,孩子的治療必然會全面中斷。“我們從來沒想過要學校的賠償款,我們只希望學校負責治病。”
來源: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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