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5月19日電,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零售藥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建立定點零售藥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白名單制度。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在現有政策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商財政等部門進一步研究規范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管理。各省級醫保部門原則上要于2026年9月底前出臺全省統一的定點零售藥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白名單(以下簡稱“白名單”)。白名單內的,個人賬戶在定點零售藥店可以支付;白名單外的,不予支付。列入白名單的,應是經藥監部門正式批準注冊或備案,可以在零售藥店銷售,并且與治療密切相關、醫療屬性強、價格適宜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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