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二手車交易平臺,很多人可能會想起當年頻頻登上電視廣告的“瓜子二手車”和“人人車”。但時過境遷,如今二手車電商江湖的主角或許已變為了“淘車車”。
5月6日,Yusheng Holdings Limited(簡稱“淘車車”)首次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書。資料顯示,淘車車成立于2018年,按2025年155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商品交易總額計,淘車車在中國二手車交易平臺中排名第一。不過,目前二手車交易平臺市場高度分散,淘車車的市場份額僅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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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5年,淘車車分別實現收入44.29億元、54.71億元及66.62億元。但每年數十億元收入的另一面,是淘車車的盈利困境,其同期年度虧損分別為6.96億元、5.74億元及9.17億元。
除此之外,對正在沖刺港交所IPO的淘車車而言,重資產經營模式帶來的資產負債率高企、存貨積壓等問題,仍亟待解決。
關于盈利情況,5月18日,淘車車回復《星島》稱,該公司的財務數據存在虧損,并非實際經營產生的財務損失,而是源于曾發行的“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的公允價值變動。從日常經營層面來看,淘車車業務已經實現事實上盈利,業務具備自我造血的能力。
重資產下的盈利難題
根據招股書,淘車車的收入主要來源于二手車零售業務、車輛批發業務以及平臺服務。其中,二手車零售業務是淘車車的收入主力,2023年至2025年,該業務收入分別占淘車車總收入的64.5%、69.2%及65.4%,其增長主要受零售銷量增長所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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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招股書
不同于其他同行主打撮合買賣雙方交易的輕資產模式,淘車車的經營模式具有重資產的特點。其通過自己向個人賣家及機構賣家采購二手車,整備維護后,再經由線下線上銷售渠道賣出,賺取差價和服務費。
截至2025年底,淘車車業務覆蓋中國53座城市,運營62家線下銷售中心和9294個指定展示位,銷售中心和展示位規模均位居全國第一。其還在迪拜和尼日利亞設有海外銷售中心,2025年度,淘車車全渠道月活躍用戶突破1300萬。
重資產模式下,淘車車的營業成本常年高達總收入的90%左右,其中超過80%成本來自車輛采購成本,這讓淘車車報告期內的毛利率基本維持在10%上下。
不過,淘車車也向《星島》強調,根據調整后的EBITDA(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Non-GAAP)口徑,淘車車在2023年錄得210萬元的微弱虧損后,于2024年成功實現轉正,達到3800萬元,并在2025年繼續保持正向盈利,為9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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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招股書
對淘車車而言,成本高昂的二手車也帶來了庫存積壓的問題。該公司在招股書中表示,二手車存貨通常占其總資產的很大一部分。長期以來,大部分總資產為二手車存貨使該公司面臨折舊、通貨膨脹及其他風險;這類風險過往已對經營業績造成影響,且仍可能再次造成影響。
截至2025年底,淘車車存貨余額達到8.82億元。2023年至2025年,淘車車存貨跌價合計數額達到1.6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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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招股書
特別需要關注的是,截至2025年末,淘車車的流動負債凈額為52.05億元,負債總額為70.33億元,而年末現金及等價物僅2.35億元,總資產僅有27.1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259.5%。
對此,淘車車向《星島》表示,該公司經營性現金流保持穩健,貨幣資金充足,能夠正常保障主營業務采購、運營、門店擴張等經營性流動資金需求,整體流動資金安全邊際充足。
招股書顯示,自2024年以來,淘車車已實現正經營現金流量,2025年淘車車的經營活動所得現金凈額為3510萬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淘車車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7.78億元,未動用銀行融資為1.85億元。以上將滿足淘車車的流動性需求。
背靠騰訊京東,正與阿里打官司
從股權結構上看,淘車車背后不乏互聯網產業巨頭。
招股書顯示,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淘車車CEO姜東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11.53%,并擁有23.61%的投票權。同時,易鑫集團作為淘車車的母公司,持股比例為44.23%,且其擬在上市前將所持股份60%的投票權委托予姜東,這將使姜東擁有淘車車的核心決策權。
同時,騰訊通過意像架構、Bitauto Holdings分別持股13.68%、3.81%,合計持有淘車車股份比例達17.49%,是淘車車的重要戰略股東;京東旗下的Ambilight Ruby則持有淘車車2.74%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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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招股書
資料顯示,淘車車在上市前曾累計完成五輪融資,合計募資超過40億元。其中,騰訊與京東均在A輪融資就投資了淘車車。
備受市場關注的是,淘車車與另一家互聯網巨頭阿里巴巴集團的侵權糾紛。根據招股書,由于曾使用包含“淘車”“taoche.com”“TAOCHE”等標識,阿里巴巴于2025年3月對淘車車提起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訴訟。
阿里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責令淘車車停止使用相關標識、賠償其主張的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共計1000萬元,以及發布澄清聲明。
法院在今年3月31日對此作出一審判決,該判決要求淘車車停止使用相關標識,以及支付450萬元的損害賠償及合理執行費用,同時駁回阿里要求刊登澄清聲明的請求。
淘車車在4月8日向相關上訴法院提起上訴,其認為,相關標識與阿里巴巴主張的“淘寶”相關商標既不相同,也不構成中國法律下的混淆性近似,且相關服務亦不類似。同時,“淘車”屬于描述性詞匯,缺乏固有顯著性,進一步降低了侵權風險。
淘車車表示,即使獲得最終不利判決,任何潛在救濟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被訴標識)均不會對運營、品牌認知或業務發展造成重大干擾,因為其核心業務已在升級后的“淘車車”品牌下運作。此外,一審判決所裁定的450萬元賠償金,相對于集團的整體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而言,該金額也構不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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