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省份在全省實施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據“北疆新聞”微信公眾號消息,為深入貫徹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推廣中小學春秋假”的部署要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學生假期結構、拓展育人空間,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十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全區中小學推行春秋假制度的指導意見》,標志著中小學春秋假制度在內蒙古全面落地實施。
內蒙古的《指導意見》明確,春秋假制度重點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初中)推行,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逐步推進,幼兒園可參照執行。全區每年設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時長2至3天,鼓勵與法定節假日、周末相連,形成小長假。各盟市需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初二年級(面臨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初三年級(面臨中考)是否放假及放假時長,由各盟市根據備考實際統籌安排。
針對春秋假期間學生“看護難”問題,內蒙古自治區多部門協同構建綜合保障體系。人社部門及工會組織積極推動用人單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職工將帶薪休假與春秋假、周末等結合,形成“組合假期”,方便家長陪伴孩子。教育、民政、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聯動,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性托管和關愛服務。對周邊托管資源不足的學生,學校可開放校園安排基本看護服務,但不得組織補課。
《指導意見》強調,春秋假應統籌利用學校機動教學時間,在確保每學期教學總時長不減少、國家規定教學任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真正把假期時間留給孩子。文件明確提出“四個嚴禁”:嚴禁學校在春秋假期間布置任何形式的書面家庭作業;嚴禁假期結束后立即組織考試;嚴禁以開放自習場所、提供托管服務等名義違規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嚴禁面向中小學生組織各類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
加上此前已先后公布推行春秋假的浙江、四川、江蘇、安徽、重慶、山東、湖南、貴州、海南、云南、遼寧、河北、福建,目前全國已有至少14個省份推行中小學春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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