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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即將上映的《監獄來的媽媽》被撤檔了,很多網友認為這部電影洗白殺人罪名,因此惹了眾怒。
2011年,西安市發生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其實過程很簡單,一對夫妻因瑣事吵架,繼而動手廝打,妻子退到客廳拿起一把水果刀,丈夫沖上來被一刀刺中要害,當場不治身亡。
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妻子行為符合主動故意傷害特征,并非慌亂防衛,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后因獄中表現良好于2020年被提前釋放。
妻子原名趙曉紅,現在改名叫趙簫泓,出獄后應邀出演了《監獄來的媽媽》這部電影,演的就是她自己,并憑借這個角色,拿下了第73屆圣塞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的最佳女主角獎,成為了國際影后。但國內宣發剛剛開始,就立刻被網友們發現了硬傷。
當年法院查明的情況是,夫妻感情尚可,偶爾因瑣事發生口角,沒有證據表明存在長期家暴,沒有虐待記錄,沒有持續性家庭暴力。趙曉紅在庭審中提出的“長期遭受家暴、反抗傷人”的辯解未被采納。
結果就是這個被否決的結論,改編搬上了大銀幕。變成一個長期遭受家暴的女性,在反抗中失手殺夫的苦情故事,和事實情況完全背離。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藝術創作,未必要和現實畫等號。但這樣的說法用在這里明顯不合適,因為既然打上了改編自真實故事的標簽,那么核心事實就一定不能改。就像是抗日神劇雖然惹人不滿,至少不太會有人去抵制,但如果哪部神劇把抗戰勝利的結果給改了,那估計誰都受不了。
況且,這部電影是邀請案件當事人來本色出演,情況就會更加敏感。據說趙簫泓還參與了劇本的創作,那么網友們的擔憂就變成了,如果《監獄來的媽媽》能夠上映,是不是所有罪犯都可以通過影視作品來為自己洗白?用改編劇情來對抗司法認定的事實?用調動情緒來挑戰社會秩序的底線?這樣肯定會亂套的。
導演說,有人正在大規模網暴女主。我覺得不是,大多數的網友是對事不對人,女主服刑完畢當然可以開啟新生活,但不意味著她可以通過社會公器來為自己“擊鼓鳴冤”,這樣操作只能帶來認知混亂,公眾將會困惑究竟是信電影,還是信判決書?
看過導演的一場訪談,他認為監獄題材是中國電影最后的藍海,因為其中有人性的救贖與成長,我不能完全同意他的觀點。監獄題材電影,對于司法的敬畏必須凌駕人文關懷與藝術價值,讓人看了不敢違法犯罪、珍惜自由,繼而知法、懂法、守法,而非簡單地與罪犯共情,脫離法治空談情懷。
原標題:《《監獄來的媽媽》錯在哪?藝術創作不能篡改司法事實》
欄目編輯:顧瑩穎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李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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