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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術的迅速發展與廣泛應用,正在日益深入地改變著勞動力市場。為了迎接智能社會職業變遷,應在“技術向善”的立場下,以個體就業能力的主動重構為基礎,以制度供給的系統創新為保障,以社會共識的價值引領為導向,走出一條人機協同、包容共享的發展道路。
智能社會職業變遷的現實圖景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打造智能經濟新形態”,并明確“完善適應人工智能技術發展促進就業創業的措施”,標志著人工智能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已從技術議題上升為國家戰略議題。以大模型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正以遠超此前預期的速度滲透經濟社會各個領域。這場技術變革的廣度與深度,超過了以往任何一次工業革命。與蒸汽機替代體力、計算機輔助計算不同,生成式人工智能大規模觸及人類的認識能力并改變了勞動職業。
面對智能社會的到來,我們不能僅停留在描述技術沖擊的表層現象,更需要在技術邏輯與社會邏輯之間展開深刻的反思:當人工智能開始大規模替代某些腦力勞動,需采用何種有效措施應對新的職業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需要確立什么樣的立場,又需要采取什么樣的對策?
目前,人工智能的替代效應呈現從體力勞動向腦力勞動快速蔓延的特征,中等社會經濟地位的重復性腦力勞動崗位最易被替代,而創新性工作和體力勞動崗位受影響相對較小。這意味著人工智能沖擊的是社會群體結構的“腰部”——那些依靠知識重復、常規計算、中介傳播的知識工作者,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職業不確定性。
人工智能應用導致“中間塌陷、兩極擴張”的問題,典型表現為“就業極化”現象。要求持續創新能力的崗位需求旺盛,高度依賴人際互動的服務性崗位相對穩定,而中間層次的可編碼、可標準化的知識工作則面臨替代壓力。當大量中等知識勞動者被迫向下流動或面臨長期的結構性失業,社會流動的通道將被阻塞,群體固化將進一步加劇,社會的整體活力也將受到嚴重抑制。
技術邏輯與社會邏輯的深層張力
工業社會的本質特征是機械設備和自動化系統替代了人類的體力勞動;而智能社會的本質特征則是人工智能系統開始大規模替代人類的某些腦力勞動。AI創造的經濟價值優先流向掌握AI技術、算力和核心資源的主體,而只能從事標準化、重復性和傳遞性知識工作的勞動者則很難分享技術紅利。
在傳統社會中,“優績主義”根據能力強弱和貢獻大小分配社會資源,構成了社會分層的基本邏輯。然而,當AI用一元錢的成本完成一位具有博士學位知識分子的工作,曾經代表“自我價值”的學歷、職位和履歷開始失效。這種現象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一個深刻的社會心理問題:當傳統的努力不再必然帶來回報,當教育和技能積累的速度追趕不上技術迭代的速度,整個社會關于“公平”和“價值”的共識將面臨瓦解。
優績主義的困境還體現在對失業者的“污名化”上。在優績主義的話語體系中,失業往往被歸咎于個人的能力不足或努力不夠。但當AI的替代是一種系統性的結構性變遷,將失業責任完全個體化不僅是不公平的,更會加劇社會撕裂。如何在人工智能推動社會變遷的時代重建一種更具包容性的價值評價體系,是社會學必須回應的重要問題。
當前,中國就業制度與政策體系的優化進程明顯滯后于人工智能技術的飛速發展。教育培訓體系與AI技術迭代速度脫節,終身學習體系尚未有效建立;新就業形態的勞動保障制度供給不足,教育、就業、產業、社會保障各部門之間缺乏系統性協同聯動。這種制度供給與技術加速度之間的結構性落差,使得勞動者在面對職業變遷時缺乏必要的緩沖與支撐,也使得技術紅利的普惠性大打折扣。
走向人機協同的包容性發展
面對智能社會的職業變遷,我們需要確立怎樣的立場?筆者認為,核心立場應當包括三個維度。其一,承認技術變革的必然性,但防止技術決定論。要堅持把技術發展的方向、節奏和應用方式看作社會選擇的結果,而非注定的命運。其二,堅持人的主體性,以人的全面發展而非單純的生產效率提升為終極目標。其三,追求包容性,確保技術紅利的共享,而非加劇社會分化。基于這一立場,應從個體、制度和技術三個層面協同發力。
在智能社會,個體的生存策略不應局限于技能疊加,而是需要一場根本性的能力重構。相比于具體的技術技能,適應變化的能力、跨領域整合的能力和人際協作的能力將變得更加重要。社會個體應主動將AI視為提升效能的外腦與工具,而非競爭對手。這種轉變不僅是工具層面的,更是心態層面的——從“被AI替代”的焦慮轉向“與AI協同”的主動駕馭。人機協同能力將成為未來社會分層的新維度,而終身學習亦將成為職業生存的必要條件。
制度供給的系統創新是應對智能社會職業變遷的關鍵支撐。在具體路徑上,可重點推進。第一,建立動態化就業監測預警體系,將就業崗位拆解為細分任務與核心技能兩大維度,實時追蹤崗位架構的迭代變化,提前預判風險隱患。第二,加速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系統性AI人才培養體系,以“全民數字素養+AI復合型人才”為主線系統推進。第三,完善新就業形態的勞動保障制度,深化就業公共服務、資金支持、社會保障等體制機制改革,提高AI專項技術培訓的普及性和可及性。
技術并非無價值影響的工具,其發展方向和應用方式深刻影響著社會結構。因此,必須在人工智能從研發到應用的全過程中貫徹“兼顧就業”的原則,使技術創新與擴大就業實現最大兼容。具體而言,可通過立法和規制,把兼顧就業的原則轉化為約束性要求,在理念上設立保護勞動者和就業崗位的公共利益底線。同時,通過產業政策引導AI向延伸人類能力的方向發展,推動技術密集型與勞動密集型產業協同發展,為不同技能層次的勞動者提供多樣化的轉型通道。
總之,智能社會的到來,是人類文明史上一場深刻的社會形態轉型。面對職業結構的劇烈變遷,恐慌與抗拒無濟于事,盲目樂觀同樣危險。真正的智慧在于:一方面以開放的心態擁抱技術進步帶來的機遇,另一方面以清醒的理性識別并防范技術異化的風險。
當AI不斷提升對效率的貢獻,我們需要更加堅定地守護公平的底線;當技術加速重塑職業版圖,我們需要更加積極地重建社會流動的通道;當人機關系成為新的社會關系形態,我們需要更加審慎地捍衛人的主體性與尊嚴。唯有在技術邏輯與社會邏輯之間找到動態平衡,才能讓智能社會真正成為人類福祉的新起點,而非焦慮與困難的滋生地。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研究生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劉翔英
新媒體編輯: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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