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想到,著名主持人汪涵因擔任爭議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出品人卷入輿論漩渦,其與導演秦曉宇長達11年的深度合作模式被曝光,而該片因篡改司法事實、美化犯罪等爭議已被國家電影局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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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宣稱改編自主演趙簫泓(本名趙曉紅)“反抗家暴誤殺丈夫”的經歷,但陜西省高院2010年刑事裁定書明確其罪名為“故意傷害致死”,且證人證言顯示夫妻關系良好,案發因瑣事爭執引發,法院未認定家暴情節。影片將故意傷害罪包裝為“反家暴英雄敘事”,被指篡改司法結論、消費逝者。
趙曉紅在服刑(2009-2020年)及剝奪政治權利期間(2020-2023年)參與電影拍攝,違反《監獄法》禁止服刑人員從事營利活動的規定。
導演秦曉宇以“紀錄片”名義向監獄管理局申請拍攝許可,實則為劇情片,并按劇本要求趙曉紅表演,涉嫌欺詐性規避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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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參加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電影節時自稱“已獲中國公映許可”,但實際尚未取得龍標。秦曉宇在電影節受訪時稱“中國監獄自由源于攝像頭”,被批迎合西方偏見。
汪涵和秦曉宇同齡,他們最早認識是在2015年,也就是2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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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汪涵聯合友人發起了“足榮村方言電影節”,旨在以電影為載體保護和傳播方言文化;而秦曉宇連續三屆擔任了該電影節的評委會主席。兩人因共同的方言保護理念相識,并從方言聊到了電影創作。
在正式合作電影之前,秦曉宇執導的打工詩人紀錄片《我的詩篇》(2015年)以及工人文藝紀錄電影《炸裂志》的眾籌、宣發活動,就曾獲得過汪涵的傾力支持。
2018年左右,秦曉宇向汪涵提及籌備中的純維語對白新疆兒童電影《第一次的離別》,汪涵看重其人文價值和語言文化意義,欣然受邀擔任總策劃。這部電影成為兩人第一次正式的電影合作,也開啟了后續多年的搭檔關系。
汪涵與秦曉宇自2015年因方言電影節結緣,合作至少4部作品,形成固定模式:秦曉宇主創作,汪涵主資源/背書/出品。合作項目包括:
《第一次的離別》(2019):汪涵任總策劃/出品人,秦曉宇監制;
《密語者》(2024):汪涵任出品人/總策劃,秦曉宇監制;
《監獄來的媽媽》(2026):汪涵掛名出品人。
三片均通過“大象點映”平臺運作,汪涵為平臺首位薦片大使,秦曉宇為聯合創始人。
《來自監獄的媽媽》翻車,引發強烈爭議,目前該電影已經撤檔。之前力挺的姚晨也通過工作室聲明,并沒有了解該電影的創作的背景,目前汪涵也通過工作室發布聲明,同樣對該電影的創作背景不了解,為什么都不了解趙曉紅案件的真實判決,就輕易發聲,難道都是“友情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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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汪涵發聲明稱“未盡職調查,疏忽掛名出品人”,強調未參與投資且已解除關聯。但網友發現其工作室出示的解約函落款日期為5月16日(輿論發酵前),質疑其提前切割。此外,出品人職責包含內容合規審核與法律責任承擔,聲明回避對影片價值觀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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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公司其實在5月16日就已經準備了聲明,汪涵不再擔任出品人之一。所以到了20日,汪涵方不得不進行回應。
汪涵和秦曉宇合作這么多年,一定對其非常信任,當然對其創作的作品沒有了解也是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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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眾人物和多次出任出品人、總策劃的業內人士,觀眾普遍認為他理應對掛名項目的底色有基本把控,“信任朋友”與“未盡審查義務”之間的界限,成了公眾難以完全接受“疏忽”二字的原因。汪涵方聲明中已明確,他未參與該片投資,且已與片方解除一切關聯,影片后續不會保留其出品人署名。所以,站在他本人的回應口徑里:信任是有的,但針對這一部具體作品的內容與背景了解,他承認確實沒做到位。至于這份“了解缺失”是否能被大眾完全接受,目前看仍是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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