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凌晨,知名主持人汪涵的工作室卻突然在社交媒體上扔出了一枚“重磅炸彈”。汪涵本人就此前引發全網熱議的電影《監獄來的媽媽》發布了一條措辭嚴肅的致歉聲明。
在這則聲明中,汪涵態度十分明確地承認了自己與這部“風波電影”的淵源。他寫道:“有關我擔任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出品人一事,本人特此聲明。本人初衷為扶持文藝創作,未對項目背景及內容進行充分盡職調查,疏忽之下同意掛名出品人,對此,我向公眾表示深深的歉意。”
為了徹底撇清與該片的利益關系,汪涵在聲明后半段急切地補充了最重要的核心事實:“需要說明的是,本人未參與影片投資,且已與片方解除一切關聯,該片不再保留本人出品人署名。”他同時表示,“這件事對我是個深刻的教訓,我將引以為戒。本人堅決尊重司法判決,維護司法尊嚴。”
公開信息顯示,這并非汪涵首次因“關聯身份”陷入輿論漩渦。此前汪涵曾因代言理財平臺“愛錢進”引發爭議,后發聲明致歉,此外他還因代言合同糾紛起訴品牌方,獲賠867萬余元。
片方“除名”動作迅速:確認函曝光,出品人永久消失
幾乎在汪涵發聲的同時,該影片的出品方也展現出了極高的“切割效率”。一封由該片主要出品方“上海至久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蓋章出具的《關于不再保留汪涵先生出品人署名的確認函》同步在網絡上流傳開來。
函件內容非常犀利,幾乎不給任何回旋的余地。確認函稱:“非常抱歉《監獄來的媽媽》影片相關爭議給您造成的困擾,鑒于影片制作及發行計劃調整,結合您提出的不再擔任本片出品人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不再邀請您擔任本片出品人。”
這一紙“除名書”最值得玩味的地方在于其永久性的處罰力度。確認函第一條明確規定:“自本確認函出具之日起,影片《監獄來的媽媽》所有版本(包括但不限于院線公映版、網絡播出版、海外發行版及各類宣傳物料、衍生產品)中,將永久刪除并不再保留您的出品人署名及任何相關身份標識。”
也就是說,不管未來這部片子是正常公映,還是轉戰網絡平臺,甚至是參加海外電影節,汪涵的名字都將被徹底抹去,這一操作在娛樂圈的“危機公關”案例中堪稱雷厲風行。
電影深陷丑聞:造假“殺夫”劇情,服刑期間違法拍戲
至此,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一部什么樣的電影,能讓一位多年保持良好公眾形象的主持人在凌晨緊急“發難”以求自保?這還要從這部電影本身的離譜劇情和更加離譜的制作過程說起。
據多家權威媒體報道,原定于5月30日上映的電影《監獄來的媽媽》近期陷入了巨大的輿論危機。該片打著“真實故事改編”“本人真實出演”的旗號,講述了一位因“長期遭受家暴”而反抗殺夫的母親,在獄中度過10年重獲新生、最終獲得婆家諒解的溫情催淚故事。
然而,細心的網友和法律界人士通過查詢當年的公開判決書發現,該片的“人設”徹底翻車了。判決書顯示,當事人趙簫泓(原名趙曉紅)并非在長期家暴中“失手”傷人。據法院認定,案件起因是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妻子拿起了水果刀刺向丈夫。法院審理認定,其行為符合主動故意傷害特征,并非慌亂防衛,因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了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長期遭受家暴”的辯解未被采納,而電影宣傳則偷換概念地描述成“服刑10年”。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制作方的違規操作。電影編劇秦曉宇在采訪中曾公開表示:趙簫泓在監獄服刑期間,就參與了電影拍攝。據悉,該片從2018年6月開始籌備,當時制作方報備的是拍攝關于監獄的“紀錄片”,但后來卻將其剪輯成了一部商業犯罪故事片。對此,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的周兆成律師明確指出,服刑人員參加商業電影拍攝并參與盈利性發行,明顯超出法律允許范圍。此外,該片2019年開機,2021年才完成備案,屬于典型的“先拍后備”,違反《電影產業促進法》的法定前置程序。
出品方商業版圖揭秘:背后涉及多家影視公司,一家已注銷
隨著事件持續發酵,天眼查的公開數據也為廣大網友揭開了這部電影背后出品方的神秘面紗。若將汪涵關聯的商業信息進行深挖,其背后的商業聯系或許比想象中更為復雜。
根據國家電影局官網及媒體公開報道,電影《監獄來的媽媽》的備案單位為四家公司,分別是:上海至久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唐人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光年意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大象伙伴企業發展集團影業有限公司。
天眼查App數據顯示,在四家出品方中,成立于2016年1月的“北京光年意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當前已經處于注銷狀態。該公司在2024年3月經歷了注冊資本由300萬元減至110萬元的大幅縮水,并于2025年2月徹底退出了市場。這一“減資后注銷”的操作軌跡,在其參與的電影即將上映前夕被網友扒出,無疑給這部已經千瘡百孔的電影信譽再補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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