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發了一篇,講了旅客拍了機組睡覺的視頻后索要一萬,不然就爆到網絡媒體上的故事。發了第二天,有個兄弟告訴我,他們那邊最近也有個類似的事。
說是一個旅客拍到了安全員睡覺的視頻,但旅客不找安全員要錢私了,他找航司。他要求航司退還他的機票費用,不然就舉報到網絡上。
最后不知道旅客有沒有如愿以償,只知道最后這個安全員被停飛了兩個月。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個兄弟告訴我:
"如果我是他,我真是寧可他來找我私了。我給他幾千塊就完事了,他要是找公司,我一停飛,損失更多。"
關于這個事,我先表明個立場:睡覺是不對的,這沒什么好洗的。但今天這篇文章聊點比"該不該睡覺"復雜得多的事情。
旅客找航司退票錢,到底站不站得住腳?
旅客要求航司退還機票錢,這個事跟普通勒索還真不一樣。
旅客的這個主張,我估計他背后自認為的依據是承運合同。機票本質上就是一份承運合同。旅客給航司付錢,航司負責安全、正點地把旅客從A點運到B點,這就算合同履行完畢。如果雙方沒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那么就是違約,要負違約責任。
那現在問題來了:安全員在飛機上睡覺,這事構成承運合同違約嗎?如果構成違約,旅客可以主張航司退還機票錢嗎?
關于這個問題,我的判斷是——這種情況下合同履行得可能有瑕疵,但肯定不構成根本違約。
因為安全員睡不睡覺,和航班運行安不安全正不正點之間,可能有那么一點相關性,但沒有因果性。這班飛機依然安全落地了,那么航司的核心義務也就履行了。這個時候你要主張全額退票,法理和邏輯上是不通的。
這就好比你點了份外賣,小哥按時送到了,但你發現他路上歇了會兒抽了根煙,于是你說我要全額退款一樣。
(當然,如果他把你的菜熏出味兒了,或者煙灰掉到你飯里面了那是另一回事。)
所以嚴格意義上講,旅客的訴求不成立。
但有時候訴求成不成立不重要,重要的是旅客手上有視頻,重要的是有可能會發生輿情,重要的是我們通常有一個怕輿情的航司。
寧愿私了,是更合適的選擇嗎?
再回到我兄弟的那句話。他的邏輯很清晰,意思是如果遇到這種事,私了的話幾千塊事情可以到此為止,如果不私了,停飛兩個月,那樣會損失更多。
但我要提醒一句:你怎么確定對方只要這一次?
你給了這一次錢,有時候可能就是給對方在你這里開了一個月度提款VIP會員。缺錢的時候就來聯系你一下,“最近怎么樣呀小伙子,發工資了嗎,我手里有個視頻你想不想看看呀。”
如果你確確實實真想私了的話(雖然我不推薦,但可以理解),博弈論里有一個最低的保命要求你可以參考一下:
你必須要有魚死網破、互相毀滅的能力。
你要把所有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對方主動索要的截圖等等證據都全部留好。然后在給完錢之后非常明確的告訴對方:你這個行為已經構成什么性質了,會有什么法律后果,并且我這邊證據也都留好,咱們要不各退一步到此為止,要不就一起玩完。
如果你沒有這個底牌,那你給的就不是私了的和解金,而是給對方的月度訂閱費。
睡覺真不對,但是……
這事兒真正讓我想聊的,其實不是法律,也不是和旅客的博弈,而是睡覺這個事本身。
你坐過早班機不?六七點起飛的那種。這種航班旅客可能五點多就要到機場。那機組呢?可能三四點就得起床。
這種航班還不用等飛機平飛,估計推出滑行的時候整個客艙九成的旅客已經歪頭睡過去了。這時候最清醒的肯定是機長、副駕、安全員、空乘——這一群從生理學角度本來應該最困的人。
我們都知道什么是對、什么是錯,但有時候我們經常會嚴重低估做對的事有多難。
睡覺的人當然有責任。我也很想給這個事一個解決的建議,但很難,因為這件事本身就可能沒有一個漂亮的答案。
旅客的訴求不完全合理,但他手上有視頻。
一線私了的想法可以理解,但那條路可能通向更深的坑。
執勤睡覺當然是錯的,但凌晨三四點起床的身體本能不怎么和你講道理。
航司停飛違規員工處理果斷,但根本問題沒有解決。
每一方都有自己的邏輯,但每一方的邏輯也都有自己的破綻。
總之,互相理解吧,理解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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