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瀏陽分局組織召開全市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專題培訓,全市各鄉鎮街道環保負責人及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化工等重點涉氣企業代表參會,環保專家圍繞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全流程進行解讀,進一步提高排查整治業務水平。據悉,此次培訓是“共護瀏水青山 繪就美麗家園”2026年六五環境日暨第十二屆瀏陽市環保文化節的系列活動之一。
培訓活動緊扣國家及省級最新政策要求,以《長江中游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6-2028年)》《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6-2028年)》等文件為依據,聚焦當前大氣污染治理中設施“建而不用、用而低效”的突出問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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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專家圍繞政策背景與工作要求、排查范圍、低效失效情形認定標準、現場核查要點、排查表填報規范等七大核心內容逐一講解,重點明確了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排查邊界,并結合典型案例剖析了設施運行中常見的問題及整改方向,明確了本次排查整治的時間節點。
按照省市統一部署,6月30日前,各類產業園區、涉氣產業集群企業需完成自查,生態環境部門將組織現場核查,針對排查中發現的低效失效情形建立問題清單及整改臺賬,12月31日前完成陶瓷、玻璃、燃煤鍋爐等三個以上行業整改驗收。
據了解,企業使用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不僅可能會導致污染物超標排放,還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企業通過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責令其改正,或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經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還可責令其停業、關閉。此次培訓通過精準解讀低效失效設施認定標準和實操要點,幫助基層監管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厘清工作邊界,提高排查工作效率。
參會企業代表紛紛表示,此次培訓明確了標準和時限,解決了自查中的實操難題,將按期完成排查整改,切實履行環保主體責任。
接下來,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瀏陽分局將持續推進排查整治進度,組織技術團隊深入企業開展現場幫扶指導,督促企業按期完成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切實提升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能,為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提供有力保障。(圖片由李小雷提供)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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