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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城市人民法院
關于鄧宗魁集資詐騙罪涉案財物的發還公告
本院依據(2025)魯0883刑初505號刑事判決書,依法執行的鄧宗魁集資詐騙罪涉財產部分一案,現啟動發還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記時間
本次涉案財物發還登記工作自公告發布之日開始,為期1個月,即從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
二、發還對象及金額
發還對象及金額為(2025)魯0883刑初505號刑事判決書明確認定的集資參與人及實際損失金額(見附件1)。
三、發還方式
集資參與人應在指定期限內前往鄒城市人民法院登記,將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銀行卡復印件及附件2收款賬戶確認書提交至鄒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大廳2號窗口。經核查,情況屬實的,予以發還。
四、特別提示
(一)財物領取需由集資參與人本人操作,本人因故無法辦理的,可由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原件等材料到法院代為辦理。財物領取所用賬號必須是集資參與人本人賬號,請提前確認銀行卡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二)故意編造虛假信息進行資料核實、注冊、登記或干擾他人進行資料核實、注冊、登記、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為提高工作效率,定于2026年6月1日為集中接待日,地點在執行事務中心第二接待室,統一答復相關問題。
(四)為保證本次發還活動公開透明,鄒城市人民法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并提出寶貴意見。
(五)各集資參與人應注意防范電信詐騙,本次退賠法院、公安、檢察院不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資參與人提供短信驗證碼、密碼等個人信息,不會提出轉賬、驗資、代管、交費等要求。
特此公告
鄒城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1.發還名單及發還金額
2.執行案款收款賬戶確認書
(請掃描上方二維碼獲取附件)
來源:鄒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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