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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四川雅安名山縣前進鄉樺樹村。
挖掘機的鐵斗砸下第三下,司機聽見一種悶鈍的、像是戳穿朽木的聲音。
他探頭一看,土里翻出一截灰白的東西——是人的手臂,骨節還連著,上面纏著已經發黑的粗麻繩。
民工把整個坑刨開,所有人才看清:一個女人,雙手被反綁在身后,脖子勒著麻繩,嘴里塞著一團早已爛成絮的毛巾。
她是被捆好扔進坑里,一鍬一鍬填上土活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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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后來在鑒定報告上寫:死者系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約一年,生前曾遭受性侵。
這個被埋在唐家自留地旁邊竹林里的女人,叫鄭天秀,二十九歲。
殺死她的人,是她丈夫唐加良和她公公唐尚品。
鄭天秀是清河村鄭家的女兒,從小就患有先天性精神疾病,智力停在孩童階段。
清醒的時候溫順聽話,發病的時候哭喊打鬧。
在那個年代那個地方,沒人管這叫病,村里人都叫她“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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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父母操了一輩子心,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個人收留她,讓自己百年之后女兒不至于流落街頭。
為了這個,老兩口不要一分錢彩禮。
1996年底,經人介紹,鄭天秀嫁給了樺樹村的唐加良。
唐加良當時二十七歲,家里窮得叮當響,土坯房漏風漏雨,上面有年邁的父母,還有一個好吃懶做的哥哥。
他打光棍打了很久,在村里抬不起頭。
娶鄭天秀的理由很簡單:不要彩禮,還能給自己洗衣做飯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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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父母看唐加良面相憨厚,以為女兒終于有了依靠。
他們把女兒送出家門的時候,大概是這輩子最高興的一天。
他們不知道,門關上的那一刻,女兒脖子上就已經套上了一根無形的繩索。
唐家從來沒把鄭天秀當過人。
婚后不久,唐加良就找了一根拇指粗的鐵鏈,把她鎖在一間偏房里,鏈子一頭拴著房柱,一頭鎖著她的脖子。
只有吃飯和干農活的時候才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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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發病時哭喊,唐加良就打,公公唐尚品也罵,身上的淤青從來沒斷過。
鄰居后來跟警察說,經常聽見她在屋里哭,整夜整夜地哭,但沒人管。
那是別人家的家事,何況是個瘋子。
鄭天秀嫁過來的時候就懷著五個月的身孕,后來生下一個男孩。
唐家沒有因此對她好一點。
后來她又懷了第二胎,依然被鎖著,吃最差的飯,穿最破的衣服。
1999年農歷正月,她病情加重,在屋里掙扎哭鬧,沒人理會,腹中的胎兒意外流產,她也從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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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家父子眼里,她最后一點價值就這么沒了。
她成了純粹的累贅——一個要吃飯、要照顧、還時不時發瘋鬧事的廢物。
正月十九那天,鄭天秀又一次發病,唐尚品看著這個被捆在屋里的兒媳婦,對他兒子說了一句話:干脆把她弄死算了,省得以后麻煩。
唐加良點了頭。
他們找來一根粗麻繩,把鄭天秀的手腳捆死,反綁在身后。
她拼命掙扎,尖叫,嘴里被塞進一條毛巾。
然后唐加良——這個她叫了三年丈夫的人——在捆綁之后對她實施了性侵。
完事以后,他和父親扛著鋤頭,在竹林邊挖了一個坑,把鄭天秀抬出去,推進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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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全程是醒著的。
一鍬一鍬的土砸在她身上,她的掙扎越來越弱,哭聲越來越小,最后徹底沒了動靜。
把人埋好以后,唐家父子把現場清理干凈,鋪上雜草,偽裝成從沒動過的樣子。
然后唐加良跑去鄭天秀的娘家,對著岳父岳母一把鼻涕一把淚,說自己沒看好她,讓她跑丟了,自己也在找。
鄭家父母信了。
他們發動親戚四處找了好些天,一無所獲。
他們不是沒懷疑過,但懦弱了一輩子的老兩口面對唐加良那張“真誠”的臉,選擇了相信。
唐加良的母親唐氏全程知情。
她看著丈夫和兒子扛著鋤頭出去挖坑,沒有攔;看著他們抬著兒媳婦出去活埋,沒有喊;看著他們撒謊騙人,還在一旁幫著圓。
她大概覺得,這樣就能甩掉一個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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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一年多以后,那具被埋在地下的尸體會被挖掘機挖出來,把她全家都拖進深淵。
案子破了以后,整個四川都炸了。
2000年10月,雅安中院公開審理,唐加良和唐尚品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卻還在法庭上辯解,說鄭天秀是瘋子,拖累全家,實在是沒辦法才下手的。
法官沒聽。
唐加良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唐尚品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唐氏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1年,唐加良被執行死刑。
鄭天秀的父母在認尸的時候,一眼就認出了女兒身上那件破舊的衣服——那是他們親手縫的。
老兩口蹲在尸體旁邊,很長時間沒站起來。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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