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手機摔了,官方維修報價快趕上半臺新機;打印機墨盒空了,換一套原裝耗材的錢幾乎能再買一臺打印機;或者干脆——某個零件壞了,廠商告訴你"這屬于軟件問題,我們獨家授權才能修"?
這些荒謬的事,在美國已經持續了幾十年。而且背后有個讓人意外的起源:一場關于錄像帶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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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索尼推出了Betamax錄像機。這種能錄下電視節目的設備,讓好萊塢電影公司如臨大敵。環球影城和迪士尼聯手起訴索尼,指控家庭錄像構成版權侵權。這場官司打了八年,最終打到美國最高法院。1984年,大法官們以5比4的微弱優勢裁定:索尼勝訴。家庭錄制屬于"合理使用",錄像機本身具有"實質性非侵權用途",廠商不為用戶的侵權行為負責。
這個判決有個副作用。它確立了一個原則:含有版權作品(比如軟件)的設備,其物理硬件和知識產權可以分屬不同主人。你買了打印機,但沒買里面的固件;你買了拖拉機,但沒買控制發動機的代碼。
這個裂縫后來被越撬越大。
今天的設備越來越像裝著輪子的電腦。約翰迪爾的聯合收割機、五角大樓采購的武器系統、你手里的智能手機——都運行著專有軟件。而軟件許可協議寫得明明白白:你只有使用權,沒有修改權。想動手修?技術上可以,法律上不行。
這就造成了一些荒誕現實。美國國防部每年采購數百億美元的武器裝備,卻發現無法自行維修——知識產權留在承包商手里,軍方得排隊等原廠工程師。農民花幾十萬美元買的拖拉機,換個零件后機器鎖死,必須等廠家遠程解鎖。打印機墨盒內置芯片,識別到"非原裝"就拒絕工作——哪怕你灌的是同一家廠商的墨水。
代價不只是錢包。美國人均每年產生約43磅(19.5公斤)電子垃圾,全球僅次于中國。回收率只有25%。剩下的去了哪里?填埋、焚燒、出口到處理條件堪憂的地區。很多設備其實還能用,只是修不了,或修起來比買新的還貴。
repair運動應運而生。這個運動的核心訴求很簡單:買了東西,就該能修。自己修,或者找誰修,不該被廠商用法律或技術手段堵死。
有點意外的是,這在分裂的美國國會里竟成了少數 bipartisan 議題。2025年,一位民主黨議員提出了《戰士維修權法案》(Warrior Right to Repair Act),一位共和黨議員提出了《維修法案》(Repair Act)。兩份法案目標一致:建立聯邦法律框架,讓美國人能便宜、方便地修理自己的設備。
阻力同樣巨大。科技巨頭、農機制造商、消費電子廠商組成的游說團體激烈反對。他們的論點也很實際:開放維修會泄露商業機密、帶來安全風險、損害產品質量控制。
這場爭論的本質,是關于"所有權"的定義邊界。當你點擊"同意"那個沒人看的用戶協議時,你買的到底是物品,還是一種被嚴格限制的使用許可?Betamax案確立的分裂結構,在數字時代被放大成了系統性困境。
目前兩份聯邦法案仍在推進中。與此同時,部分州已經通過了地方性的維修權立法。變化在發生,但很慢——畢竟,要從錄像帶時代埋下的法律根基里,重新挖出一條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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