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死了把巨額遺產留給弟弟而不是自己的女兒,其必有緣由!
文/肥豬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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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比如說張三,張三死了,他如果有遺囑,那就按遺囑執行就得了,遺囑怎么說,就怎么執行,這個很簡單,因為遺囑,說白了就處理逝者遺產的專用文件對吧?
我假設張三,他在臨死前,他立遺囑了,而且是合理合法的遺囑,說白了就是有效遺囑,說我逝去以后把我的遺產都留給我弟弟張四。
那么張三死后,張四合法取得張三的遺產,這沒任何問答對吧?你不要說張小三站出來,說我是張三唯一的兒子,我是張三遺產的唯一合法繼承人。現在沒什么唯一這件事,遺囑才是唯一,其他的都不是唯一。
你是張三的兒子,但是你爹臨死前沒把遺產留給你,其實這充分說明是你有問題。而且哪怕你爹臨死前他如果不留遺囑,那你都是唯一合法繼承人,那你爹的財產和你叔叔張四就沒關系了對吧?但是你爹為啥留給遺囑把財產寧可給他的弟弟也不給他的兒子也就是你啊,這應該就是你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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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事兒,我看不少人寫文章用的標題都是“金錢面前,親情一文不值”。我覺得不對,這個母親我覺得就挺值得,咋就一文不值啊?
話說遼寧鞍山,一女的死了,這女的臨死前3天立的遺囑,而且是完全有效的遺囑,有多位律師現場見證,而且現場全程錄音錄像,而且醫院還給開具了這女的神志清醒也就是這女的在完全民事能力的情況下立的遺囑。說白了啊,這就是一份鐵證如山的遺囑,這就是一份最規范合法有效的遺囑。
話說這女的留下多少遺產?857萬存款外加多處房產,這些都給誰了,沒給她唯一的女兒,而是給自己的親弟弟,也就是這女的的女兒的親舅舅了。而留給女兒,只有一部舊手機,意思是你留個念想就得了。
而且這個女的女兒還是殘疾,行動不便,今年38歲,應該是沒上過班,這女兒一直都是這位母親撫養。現在這女兒不干啊,說我媽的錢她為啥不給我?她不干。
而且遺囑說,我所有財產全部贈與我弟弟誰誰誰,此前我已經給女兒誰誰誰100多萬現金以及三處商鋪了,意思是夠她活的了,我此前贈與女兒的,已經足夠保證她活的很好了。
這個女兒說我啥時候收到過100多萬現金以及三處商鋪了,三處商鋪在哪兒啊,我咋不知道?
然后這個女兒開始打聽母親生前的商鋪位置等信息,我說這句啥意思?就是自己親媽生前有多少錢有多少商鋪干多大事兒自己幾乎完全不知道。女兒完全不知道自己媽的事兒,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這女兒從沒關心過自己的親媽對吧?
因此說這女兒據此把舅舅告上法院,想要推翻母親的遺囑,意思是我媽的我媽死了以后就都是我的,我媽的弟弟也就是我舅舅你算干嘛滴?
法院一二審都判了,女兒敗訴,舅舅勝訴。舅舅勝訴其實就一個,我手里有完全合法的我姐姐的遺囑,這是什么?這就是鐵證,證明我姐姐生前就是要把她的全部財產都給我這個弟弟而不是你這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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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現在不少傻缺寫文章,這些傻缺就喜歡某種正確,說這個舅舅,“也未履行任何對劉某,劉某就是死者的女兒,也未履行對劉某的照料義務”。我就覺得奇怪,一個舅舅,有義務照顧自己的外甥女嗎?
是,你媽的錢全給我了,那是因為我是你媽的親弟弟,我也不是什么旁門左枝。你是你媽的女兒,你們是血親,我和你媽也是血親,我和你媽是一個爹一個媽,我們關系也不遠。你媽把他的遺產給我,這足以證明你媽對我好,你媽更愛我而不是更愛你。
至于你殘疾,有無生活來源等等,這嚴格說不是我一個舅舅天然需要管的事兒。我可以管,我也可以不管。那是因為我們沒有法律必須得管的關系。
因此這些自媒體的正確婊們,我對他們的話天然的反感和不認同,啥叫“未履行對劉某的照顧啊?”遺囑上又沒寫我接受這些財產以后我必須得照顧我姐姐的女兒對吧?所以說,我照顧我姐的女兒是情分,我不照顧是本分,難道不是嗎?我不照顧任何人也說不出啥,不就是一堆人在那兒嚼舌根嗎,除此之外,還有什么?我又不違法對吧?
我的看法啊,親媽對自己女兒這樣,這應該是有原因的,所以說女兒下半生,還需努力奮斗。
OK就到這,感謝大家!
26-05-2026肥豬滿圈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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