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北京和布魯塞爾之間,氣氛有點像“飯桌上敬酒,轉身就掀桌”。
中國航司剛給空客送去大訂單,歐洲飛機在中國市場賺得盆滿缽滿;歐盟那邊卻忙著搞網絡安全、查外國補貼、卡電動車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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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5月15日,中方一紙公告遞過去:別裝了,這套越界了,違法!
2026年的中歐經貿關系,出現了一個十分刺眼的反差。
一邊,中國市場繼續向歐洲企業打開大門,空客在中國接連拿下大額訂單。
另一邊,歐盟卻在網絡安全、外國補貼、工業政策等領域密集出臺限制工具,把中國企業往歐洲市場外推。
表面看,這是幾項不同政策的碰撞,實際上,這是中歐關系中一個老問題被推到了臺前。
歐洲企業來中國賺錢時,希望中國講開放、講市場、講合作;中國企業去歐洲競爭時,歐盟卻開始講安全、講風險、講審查。
先看空客這邊。
2026年4月29日,南方航空及其控股子公司廈門航空與空客簽署協議,將采購137架A320neo系列飛機,目錄價格合計約214億美元。
再往前,3月25日,東方航空與空客簽訂協議,購買101架A320neo系列飛機,目錄價格約15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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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國航、春秋航空、吉祥航空也分別宣布向空客購買60架、30架和25架飛機。
這些不是普通商業小單。
飛機訂單背后連著歐洲制造業、供應鏈、就業崗位、長期維修服務和金融租賃安排。
更重要的是,中國已經成為空客民用飛機全球最大單一國別市場,空客機隊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從2008年的約20%升至目前逾50%。
這說明,中國市場對歐洲企業并不是“口頭開放”,而是實打實用訂單證明開放。
可就在歐洲企業享受中國市場紅利的時候,歐盟對中國企業的態度卻越來越緊。
新版《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外國補貼條例》和《工業加速器法案》,像三道閘門一樣橫在中國企業面前。
第一道閘門是“安全”,第二道閘門是“補貼”,第三道閘門是“本地化”。
每一道看起來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合在一起卻形成同一個結果:提高中國企業進入歐洲市場的門檻,拉長審批周期,增加合規成本,壓縮中國企業的競爭空間。
新版《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就是典型例子。
2026年1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修訂版草案,首次以“硬法”形式要求成員國在36個月內把“高風險供應商”清出5G核心網。
相關規則覆蓋18個關鍵領域,包括電信網絡、太陽能發電、安全掃描儀、電力供應與儲能系統、供水系統、無人機、云服務、醫療設備、半導體等。
問題在于,所謂“高風險”到底依據什么來判斷?
如果是基于具體產品漏洞、技術測試結果、真實安全事件,那當然可以討論。
但如果把供應商來源地、企業國別、政治標簽當成判斷標準,那就不是技術治理,而是地緣政治篩選。
網絡安全不能變成口袋罪,更不能成為排擠競爭對手的包裝紙。
歐盟的第二道工具,是《外國補貼條例》。
這套規則表面上針對所有非歐盟企業,核心說法是防止外國企業拿本國政府補貼后進入歐洲市場形成“不公平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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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現實執行中,中國企業顯然成了重點對象。
鐵路裝備、風電、光伏、安檢設備、跨境電商等領域的中國企業頻頻被調查。
歐盟不只是查企業在歐洲的項目,還向中國實體索取大量中國境內信息。
同方威視案就是矛盾爆發點。
歐盟利用《外國補貼條例》對同方威視開展調查,向中國實體跨境索取廣泛、非必要的中國境內信息。
2026年5月15日,中國司法部發布公告,認定歐盟相關做法構成不當域外管轄,并明確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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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般性抗議,而是法律層面的阻斷。
司法部這次公告的意義,就是把問題從企業個案上升到國家法律層面。
中方不是說歐盟不能監管歐洲市場,而是強調歐盟不能借單邊規則,把調查權延伸到中國境內數據和中國實體之上。
歐洲可以查歐洲境內的商業行為,但不能繞開中國主權管轄,直接向中國境內伸手。
歐盟的第三道工具,是《工業加速器法案》。
中汽協2026年5月22日聲明提到,歐盟委員會相關立法提案對包括電池、電動汽車在內的四大行業設置外商投資限制性條款。
包括外資持股不超過49%、強制技術轉讓、本地員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公共采購中提出排他性“歐盟原產”優先要求。
這就更直接了。
電池、電動汽車、光伏、關鍵原材料,恰恰是中國企業競爭力較強、歐洲又急于補短板的領域。
歐盟若真想提升本土產業競爭力,應該提高創新效率、降低能源成本、改善營商環境、加快審批流程,而不是通過持股限制、員工比例、原產地優先,把中國企業擋在門外。
產業政策如果變成排他政策,結果往往不是歐洲更強,而是歐洲更貴、更慢、更封閉。
歐洲為什么突然在這些領域密集出手?
根本原因不是中國企業“太危險”,而是中國企業“太能打”。
在高鐵、光伏、風電、安檢設備、電動車、電池、儲能和通信設備等領域,中國企業靠完整供應鏈、規模制造能力、成本控制和快速迭代,已經形成明顯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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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過去習慣站在規則高處俯視競爭,現在發現中國企業不再只是低端加工者,而是能在高附加值領域直接競爭,于是焦慮開始轉化為制度壁壘。
這種焦慮在歐盟內部被包裝成“產能過剩”“安全風險”“不公平補貼”。
但這些說法經不起細看。
以綠色轉型為例,中國綠色產能本來可以幫助歐洲降低轉型成本,結果歐盟一邊喊氣候目標,一邊又要限制中國光伏、電池和逆變器相關設備。
這樣做看似保護歐洲本土企業,實際可能拖慢歐洲綠色轉型節奏。
《網絡安全法》修訂提案的經濟代價也不低。
5月6日,歐盟中國商會與畢馬威發布的評估顯示。
若該提案在18個關鍵行業強制替換中企供應商,歐盟27個成員國在2026年至2030年間可能累計面臨3678億歐元經濟損失。
歐盟真正應該反思的,不是中國企業為什么競爭力強,而是歐洲自身為什么成本高、審批慢、創新轉化弱、能源負擔重。
把中國企業擋出去,并不會自動讓歐洲企業變強;只會讓歐洲企業付出更多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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