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鳳凰網風財訊
《合生創展前總裁被查 建行高管受賄案“爆了”!》
又一個從建設銀行離職后,“委身”房企的高管落馬了。
5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重磅通報:“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席榮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建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廣東省珠海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這一消息震動了金融與地產兩大行業,因為席榮貴不僅曾是建行系統最年輕的“省級分行副行長”之一,還因其曾跨界出任老牌房地產企業“合生創展”的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固定年薪500萬港幣,兩年實際年薪更高達“千萬級”。
據悉,席榮貴此次被查,直指“銀企旋轉門”腐敗亂象,主要涉及其在建行任職期間利用信貸審批權為房企違規放貸、利益輸送等問題,也進一步印證了當前建行反腐正向離職高管縱深追查。
從建行到合生兩次“閃辭”
席榮貴玩轉“銀企旋轉門”
席榮貴1972年出生于廣東梅州,和大多深耕本土的廣東人不同,席榮貴選擇先到湖南讀書,取得湖南大學(當年湖南財經學院)經濟學學士,后回到廣州,在華南理工大學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高學歷讓席榮貴23歲便進入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自此開啟了長達23年的建行生涯。
從基層崗位至核心管理層,席榮貴的權力越來越大,尤其手握對公信貸等關鍵實權。2009年至2014年期間幾乎全面掌舵廣東區域對公信貸投放、企業金融服務、大客戶對接等核心業務,直接掌握房企、大型企業的貸款審批、額度分配、利率定價等關鍵權力。
2014年,42歲的席榮貴迎來職業巔峰,升任建行廣東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成為建行系統最年輕的省級分行副行長之一,主導了多項重大信貸項目審批,深度參與廣東地區房企、基建企業的融資布局。
但令人意外的是,急流勇退,2018年9月席榮貴辭職了,不僅離開了建行體系,還跨界入職房地產企業合生創展集團,出任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
實際上,在往年銀行工作中,席榮貴與諸多房企形成了緊密業務關聯。為何最終選擇合生創展?
業內傳言一則因為與老板朱孟依有多年交情,當時合生創展又確實有高管崗位可給(總裁職位空缺多年);二來合生給的薪酬確實誠意很足——固定年薪500萬港元(含住房及商業補貼),2019年實際薪酬達551.9萬港元,2020年為451.7萬港元,兩年累計薪酬超1000萬港元,遠超行業平均水平。
不過席榮貴也沒有閑著。他擔任合生創展總裁期間,頻繁亮相地產與金融行業峰會、經濟論壇等各類活動,對接行業資源與政府關系。主導了合生創展不少項目布局與產業合作。但更重要的是,合生創展急需席榮貴依托建行及金融圈人脈資源,為公司在融資方面打開局面。2019年合生創展年報就要求“確保能應付業務之資金需求,并密切監視營運及財務業績”。
原本看似“委以重任”,但可能只是“表面文章”。因為在2020年11月,席榮貴在距離三年任期屆滿還剩1年多的時候,突然提交辭呈,以“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個人事務”為由,倉促離場。彼時,市場對其離職原因猜測紛紛,但均未得到官方回應。
此后席榮貴在私募、城鎮化投資、農業產業等多個領域長袖善舞,業內也并未對其發展生疑,直到2026年,謎底才被真正揭曉。
此次席榮貴被查,核心指向其在建行任職期間,利用信貸審批權為關聯房企違規放貸、輸送利益,涉嫌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從金融反腐典型案例來看,此類案件往往存在“在職謀利、離職變現”的隱蔽鏈條,席榮貴的“跨界跳槽”,正是這一鏈條的關鍵環節。
“從銀行到房企”多人被倒查
空前“清剿”正持續
席榮貴被查并非孤立事件。就在其被查4天前,2026年5月22日,建行廣東省分行原資深副經理李寶生剛被通報調查。兩人是同一省級分行同事,一周內接連被查。
而就在,2026年1月-2月建行青島分行原行長郝子建、山西分行原副行長斛文鋒也相繼落馬。信號已經相當明確:建行反腐不再局限于在職人員,而是對離職高管、歷史舊賬展開全面回溯追查,重點整治“逃逸式辭職”背后的利益輸送問題。
實際上,在席榮貴之前,泰禾原執行副總裁黃曦、萬達原高級副總裁王貴亞也曾作為“建行嚴查高管銀企旋轉門和逃逸式離職”的最典型。
黃曦在建行工作30余年,歷任投行部、資管部、機構業務部總經理。2018年辭職后加入泰禾集團任執行副總裁。據報道,黃曦收受泰禾方面3000萬元"安家費"及年薪500萬元加獎金500萬元。其在職期間利用職權幫泰禾進入建行重點客戶名單、獲取授信便利,離職后變相兌現。2022年5月黃曦被查,同年11月被開除黨籍;2025年終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罰金400萬元,成為兩高發布的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王貴亞曾任建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兼任建銀國際董事長,后升任建行投資理財總監,統籌全行投行與資管業務。2014年,離職后王貴亞進入萬達集團任高級副總裁,負責資本運作與投融資。2016年從萬達離職后,其創辦了昊翔資本。2018年9月王貴亞被江蘇省監委留置,后因涉建行任職期間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2020年11月判決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金60萬元,其也是早期金融高管"跳槽后被追查"的代表性案例之一。
這些被查銀行高管,職業軌跡高度相似,均是建行實權高管跨界房企核心崗位,依托金融背景獲取高薪與核心權力,折射出“銀企旋轉門”背后的潛在風險。而伴隨建行以及更多大行“系統反腐”的深化,或許會有越來越多的“案例”被清剿。
(鳳凰網王婷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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