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在6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受到廣泛關注。
此前,不少人認為該新規適用于網約車、出租車等經營活動,5月27日標準起草負責人回復稱新規不涉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等經營活動。
從實際情況看,網約車平臺此前已經有了相關的防疲勞舉措,部分司機選擇“佛系”接單。
新規不涉及網約車
《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更新了對客運機動車駕駛人的疲勞駕駛認定,例如客運機動車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會被認定是疲勞駕駛。
此前有觀點認為新規適用范圍覆蓋了網約車司機和出租車司機。如果適用,或對上述司機的工作時間造成較大影響。
對于新規的適用范圍,5月27日標準起草負責人回復稱,經向交通運輸部確認,《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適用于道路旅客運輸企業,以及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即班車客運、包車客運、旅游客運)經營活動的駕駛員和車輛等,不涉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等經營活動。
第一財經了解到,多數網約車平臺此前已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推出了防疲勞機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規定顯示,機動車駕駛人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屬于疲勞駕駛,是適用機動車的一般規定。
對此,T3出行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既有措施方面,T3出行長期嚴格執行防疲勞機制,當司機累計服務時長滿4小時,系統將強制其下線休息20分鐘。累計計費時長滿10小時,則強制下線6小時等。
滴滴此前公布的舉措顯示,平臺司機累計服務4小時須休息20分鐘,否則將強制收車;累計計費時長10小時須休息6小時,否則將強制收車;出車首單起,24小時內須連續休息6小時,否則將強制收車。
業內人士李明(化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各大網約車平臺對防疲勞的實踐符合新規通用駕駛行為要求中關于連續駕駛時間的相關要求,這說明平臺十分重視網約車駕駛員疲勞駕駛的相關風險治理,側面也說明新規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同時,當前的防疲勞機制仍有優化空間。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陳禮騰表示,目前多數平臺推行的每4小時休息 20 分鐘機制,僅為基礎管控手段。落地中存在繞道待機、切換賬號接單等規避行為,且判定標準偏寬松,難以徹底杜絕疲勞駕駛,現有規則仍有完善空間。
![]()
司機稱在線時間不等于駕駛時間
本次新規未涉及網約車行業,但卻受到廣泛關注,與網約車司機的接單時間、收入等熱門話題有關。
網約車司機的工作時長可以分為在線時間(出車時間—收車時間)和實際載客時間兩個維度。據第一財經了解,平臺的服務時長通常以載客時間計算。
部分全職司機反饋,如果以載客時間計算,他每日的載客時間低于8小時。
佛山網約車司機梁師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他每日在線時間約為10小時,中間有休息、吃飯的時間,服務時長在6小時左右。梁師傅的實際工作時間低于10小時,他表示“我比較佛系,不會非要達到過萬收入。”
杭州網約車司機原師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線時間不等于駕駛時間,網約車司機通常不會有計劃有規律地駕駛。目前他每日在線時間約為12小時,載客時間約為8小時,低于平臺規定的每日累計載客時間10小時上限,因此未觸發過防疲勞機制。
部分城市統計了網約車司機的工作數據。杭州市網約車監管系統數據顯示,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網約車單車日均上線時長(出車時間—收車時間)為7.98小時,同環比分別增長0.38%、0.25%。按上線時長分析,小于4小時的有1.95萬輛,占比23.41%;4至8小時的有1.99萬輛,占比23.91%;8至12小時的有2.54萬輛,占比30.57%;12小時以上的有1.84萬輛,占比22.11%。
根據廣州市總工會3月發布的《2026年廣州市主要行業職工薪酬福利集體協商參考信息》,廣州 網約車司機的工作時長半數以上在 9 小時以上。其中,工作時長在9至12小時的占比為59.53%,工作時長在8小時以內的占比為30.14%。
而從工資表現看,廣州網約車司機平均薪酬近三年來逐步增長。2025年平均薪酬達到13.7萬元,相比2024年增長6591元。 從收入區間看,收入在8000-10000 元的司機占比為 32.91%,收入大于 10000 元的占比達到49.15%。
從行業看,今年網約車行業在入行門檻、違規行為懲處等方面都有不少新的規則。陳禮騰表示,放寬司機年齡限制、加大違規處罰力度等調整,一方面意在擴充從業運力、緩解用工缺口,另一方面強化行業合規監管,推動運營秩序規范化。后續可重點關注疲勞駕駛新規落地細則、平臺風控技術升級、運價與運力匹配變化,以及從業資質、監管標準的進一步統一。
李明則認為,行業的變化意味著主管部門對于行業的管理趨向于精細化,推動行業健康發展,促使用戶獲得更優的服務體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