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FM93交通之聲
獄中托付即將出獄的獄友給女友帶個“平安口信”,本是出于一份樸素的信任與掛念,誰料這看似人情的往來,竟成了一場精心騙局的導火索。近日,瑞安法院審理了一起令人唏噓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案件:被告人高某利用這份“兄弟囑托”,轉而假冒獄警詐騙“兄弟”女友6.3萬元。
被告人高某此前因盜竊罪入獄服刑,其間結識了因詐騙罪入獄的田某。兩人同處一個監區,相處日久,便以“兄弟”相稱,時常聊起各自的經歷與家庭情況。在高某即將刑滿釋放之際,田某出于對女友林女士的思念,便托付高某出獄后幫忙給女友報個平安,并主動將林女士的聯系方式告知了高某。
然而,重獲自由的高某并未珍惜這份信任,反而將其視為斂財的“商機”。出獄后,他并未第一時間聯系林女士報平安,而是利用在獄中掌握的田某個人信息及日常習慣,精心偽裝成一名監獄“楊警官”。
不久后,林女士突然接到“楊警官”的來電。對方不僅能準確說出男友田某的種種信息,還聲稱能對其男友多加“關照”。“可以把他調到管理更寬松的監區,安排輕松崗位”“我能幫田某運作立功材料,爭取減刑機會”“還能幫你們申請額外會見機會”……“楊警官”一套又一套誘人的說辭,精準擊中了林女士急于幫助男友減輕刑罰的軟肋。一心想幫男友的林女士逐漸放下戒心,對這位“熱心警官”言聽計從,先后多次按對方要求轉賬匯款,共計6.3萬元。而這些錢款,全被高某用于個人消費及賭博,揮霍一空。
騙局終究未能長久。不久后,田某通過監獄正規渠道聯系上林女士。兩人核對信息時,林女士才驚覺自己受騙——那位自稱“神通廣大”的獄警,根本不是監獄工作人員,而是剛剛刑滿釋放的高某。醒悟過來的林女士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瑞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招搖撞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被責令退賠全部詐騙所得。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辦理減刑、調監、會見等業務均有嚴格的法定程序,絕不會通過電話索要財物,更不存在所謂“花錢疏通關系”的操作空間。凡是自稱司法工作人員,以“幫助減刑、調換崗位、增加會見”等名義要求轉賬匯款的,一律是詐騙。廣大群眾切勿輕信“托關系、走后門”的謊言,守好自身財產安全。
來源:溫州晚報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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