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修的省道,如今想開車過去,得先給景區交120塊錢。
“稻城亞丁”這個事兒,現在非常火,連官媒都出來質問了:截斷省道收費,必須把帳算清楚。
可這筆賬能算得清楚嗎?
我看是不行的。
先簡單說一下起因,一個自駕博主去了“稻城亞丁景區”,結果他發現景區把一段通往亞丁村的S462省道給封路了(相當長一段路,有38公里)。
不能開車,你必須交120塊錢坐他們的觀光車才能進入。
可問題在于,這是省道啊,國家花錢修的路,也是老百姓納稅的錢,什么時候變成了景區可以自行封控、圈道收費的經營區域?
這個道理簡單易懂,于是輿論迅速發酵。景區就回應120塊錢太貴的問題,臨時打了個8折,改成96元。
可這顯然不是貴不貴的事,這是“公共道路,你憑什么截斷后收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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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就是景區方面,沒承認“設省道收費站”,也沒有提供干這么一件事兒的法定授權文件。
而當地官方部門,文旅、交通、發改則是成立了聯合調查組,說正在處理,盡快回應。也同樣,沒有為干了這么一件事兒,出具是否合法合規的定性結論?。
所以就杠著唄,輿論有質疑,他們也有一點理由,完全卡在邊界上,一個巧妙的空間。也因此我開頭就說,“這筆賬,就算能放到臺面上來,恐怕也不會呈現得太清楚。”
景區是能拿出一套邏輯的,別真以為他們啞口無言,做事情前要把后路留下:
“這里屬于自然保護區,屬于風景名勝區,要保護生態,就得禁止社會車輛進入,統一乘坐擺渡車……”
千萬別小看這個邏輯,它完全站得住。限流、環保、防止擁堵、減少尾氣、保護生態……這一羅列條條框框砸下來,什么事兒都能找到點理由給你駁回。
于是你看吧,矛盾了。
“矛盾”這可是個是好東西,就像兩個人吵架,如果不停的互相問候對方親友,那就可以像永動機一樣循環下去,你們哪怕吵一輩子都吵不出結果。
本來事情很簡單,回答最基礎的問題就行:依據哪條規定收費?
但現在的情況很復雜,都在強調“有規定”,卻又沒人愿意把“規定”一次性說透。
這樣模模糊糊的,就算輕罰一下,其實也沒意義。因為下一次,公共資源和商業收費之間的邊界,還是沒說清楚,還是有人會這么搞,搞完輕輕罰一下。
與其如此,不如把這條道劃劃清楚,能不能圈?合不合法?合法你就圈,不合法就別圈。不要欲拒還迎,搞得大家連具體的規矩是什么,都已經分不清了。
其實報道里有個細節,景區方面后來給那位自駕的博主“特殊放行”了,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你要真的手里拿著授權的文件,有地方性規章,有國務院特批,那就硬到底。息事寧人,心不心虛的先不說,那以后其他人怎么算賬?是不是拍個視頻發網上,就也可以特殊放行?
這等于他們自己變相的證明了一下,這個規則并不是絕對的不可突破。而公眾最敏感的,恰恰就是為什么有人能特殊處理,這究竟是生態紅線,還是經營手段?
網上罵這個情況的文章已經很多了,我就不再繼續重復,就只想問一個問題:
當公共道路、自然保護區、商業景區三種身份重疊時,誰有權決定一條路能不能走?
答案我不知道,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無論由誰說了算,它都不能由一家景區企業自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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