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5月2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上海法院新型網絡犯罪案件審理情況及典型案例。在發布會通報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為他人提供破解民用無人機禁飛限高服務的案件,被定性為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犯罪。
該案中,被告人劉某康作為一名無人機玩家,在一無人機“飛友群”內偶然看到可以破解無人機系統,解除原本系統設定的無人機禁飛區域、高度限制的“攻略”,便通過群內共享的軟件自學破解方法,并將該群聊分享給了同樣對破解無人機操作系統感興趣的被告人高某。之后,高某、劉某康單獨或伙同他人,通過網絡平臺開設網店的形式,宣傳自己可以成功破解無人機操作系統,廣泛招攬客戶,為無人機所有者提供破解服務。嗣后,被告人高某、劉某康通過其在網站下載或者購買破解的軟件,遠程操控對無人機的控制系統進行破解,解除系統設定的無人機禁飛區限制、高度限制等,并從中收取費用牟利。
至案發,被告人高某累計破解無人機控制系統60余架,劉某康累計破解無人機控制系統40余架。在破解及使用過程中,多次發生撞機、炸機、墜落等情形。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劉某康單獨或者伙同他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為他人提供破解無人機禁飛限高等限制的程序并安裝,二人破解的民用無人機在飛行的過程中多次發生撞機、炸機、墜落等情形,不僅侵犯了國家信息網絡安全,嚴重威脅了公共安全、侵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更嚴重擾亂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穩定的生活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據此,作出判決:以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被告人劉某康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訴,公訴機關亦未抗訴,現已生效。
發布會通報,2021年至2025年,上海法院共審結各類網絡犯罪案件3.2萬余件,判處被告人5萬余人。其中,2024年審結案件數和判處被告人數,同比下降15.42%、2.63%;2025年審結案件數和判處被告人數,同比下降16.76%、26.39%,下降趨勢明顯,體現出司法機關打擊治理工作的階段性成效。
在審結的網絡犯罪案件中,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傳統犯罪,占總網絡犯罪案件數的91.7%。其中,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的詐騙罪,上下游關聯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數排名前三,占總網絡犯罪案件數的65%。
而依托數據要素和信息技術滋生的新型網絡犯罪,包括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犯罪,占總網絡犯罪案件數的8.3%。案件雖然總量不大,但上升趨勢較為明顯,且隱蔽性強、變異形式多,已成為網絡治理的重點難點。
“新型網絡犯罪呈現出犯罪手段技術化、犯罪對象數字化、犯罪場景生活化、犯罪形態產業化等新特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胡亞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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