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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居民為圖方便
日常將樓道、樓梯間當成 “私人儲物間”
堆放紙箱、舊家具、閑置雜物
甚至停放電動自行車
殊不知,每一件雜物都是 “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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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回顧
2026年05月19日15時17分,閔行區一住宅小區樓道突發火災,過火面積約1.5平方米,所幸撲救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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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起火原因系電氣故障引燃樓道堆放的可燃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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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
樓道是居民出行的必經之路,
更是緊急情況時的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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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樓道、天井、管道井、電表箱
等建筑公共部位堆放雜物
既是火災隱患
也是阻礙逃生的攔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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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已發生多起相關火災
居民朋友們務必重視起來
二、相關案例
案 例 一
近期,閔行區一居民小區突發火情,居民樓公共走道濃煙滾滾,墻壁被熏得漆黑,鞋柜燒毀殆盡,所幸撲救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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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火災系居民在門口抽煙,未熄滅的煙頭意外引燃樓道堆放的鞋柜所致。
案 例 二
2025年7月7日3時55分許,楊浦區鐵嶺路某小區一居民樓底樓發生火災,系居民孫某某(女,51歲)違反規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一樓樓道內,后電動自行車蓄電池起火造成火災,致4人不同程度燒傷。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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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法小課堂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
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第(四)項:禁止下列損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為:(四)擅自改建、占用物業共用部分。
第八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業共用部分,損壞或者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的,由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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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道不是 “儲物間”
生命通道容不得半點堵塞!
多一份自覺,少一份隱患;
拒絕樓道堆物,打通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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