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88萬彩禮分手小伙發聲引起了熱議,大概就是一個25歲男生認識了一個32歲老板娘,雖然女方是老板娘,可兩人自認識以來,都是作為在校大學生的男方在出錢。
戀愛期間光給對方買東西就花了4萬元左右,每個月點外賣都要花五六千,同時女方還以老掉牙的沒有安全感為由,讓男方將全部存款轉給她,男方給她的花費加轉賬超過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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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相處過程中,女方動不動就要轉賬,而且要求的非常簡單干脆,一點都沒有不好意思,男方還傻乎乎的答應轉賬。更絕的是,每次轉賬女方都要求男方寫上自愿贈與,男方也是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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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談婚論嫁,女方要男方家里出88萬彩禮,男方不愿意,兩人鬧掰了。男方越想越不對勁,于是便想著將那12萬要回來,女方明顯是有豐富的相關經驗,也比較熟悉法律,直接說一毛都沒有讓男方去告,男方卻連請律師的錢都沒有。
現在的情況就是,即便男方去告,這錢基本上也要不回來了,畢竟不管是給她花的4萬多,還是轉賬的8萬多,都算自愿贈與。到了這里我們應該也能知道,這明顯又是一個被撈的故事,妥妥的合法騙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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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透露了一件事,為什么兄妹戀普遍姐弟戀卻少得多?因為按理來說兩人戀愛,男方比另女方大了超過5歲,一般男方會很自覺的哄著女方且花更多的錢,可性別一換姐弟戀呢?不管女方有沒有錢,女方都想讓男方花錢且哄著她。
試問,這種情況下弟弟圖啥呢?反正都是要花錢要哄著,為啥不找年輕的呢?這其實正常人都能看明白,只有某些確實饑不擇食的拎不清,這種男生的結果咋樣大家也看到了,不過這男生也沒傻透,起碼沒付彩禮,不然還得被騙88萬,成為被騙婚騙彩禮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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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純屬好奇一下,這女老板到底干嘛的,是怎么發財致富做女老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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