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求助,在5月2號,她老公開網約車時,被大貨車從后面追尾了。交警判定大貨車全責。車被拉去修了4天,修車錢對方保險痛快賠了,但停運損失費對方卻不肯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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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老公雙證俱全,近段時間每天流水穩定在420元左右,平臺的接單記錄、收入明細都有,沒辦法只能起訴到法院,然后法院安排了庭前調解。只是沒想到,調解員說“一天只賠280元”,比實際每天能賺的420元少太多,且放話“就算開庭判決,一天也就賠280-300元”。網友覺得委屈:自己家沒有漫天要價,就想按實際損失賠,調解員說的賠付標準合理嗎?經過再三考慮,她選擇了等待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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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定的280元/天明顯是低于司機實際損失了。 從法律層面來說,合法營運車輛因對方全責停運,合理的停運損失必須由全責方承擔;有實際流水憑證時,優先按“實際收入”算凈損失。 從當地法院公開的過往判例中,有流水證明的合規網約車,停運損失普遍在3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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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網約車索賠停運損失時,不用被“保險公司不賠停運損失”、“調解說盤下來也就這么多”嚇到,法律從來是偏向合法營運司機的。停運損失是由肇事司機個人賠的,跟保險公司一般沒關系,司機有完整流水憑證,法院會優先參考實際收入核算,而不是套用行業最低標準。
大家遇到過類似的停運損失索賠糾紛嗎?你覺得調解員的方案能接受嗎?你認為應該按多少來賠?下方評論區留言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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